第180章 騙她愛她(1)
周美美在明君墨身邊工作十幾年了,除了他十九歲的那一年,因為楊倩宜的突然消失而頹喪了一段時間以外,她就再也沒見過他像今天這樣躁動不安。
反正原先也計劃離開D市幾天,工作都是安排好了的,他今天的日程基本是空閑。
但是周美美倒希望現在有點兒事給他做,因為他手裡拿著一張紙,已經入定了近一個小時了,讓她很是擔心。
她借著送咖啡的機會,偷眼看那張紙,是丁瑢瑢簽給他的關於那隻古董瓷瓶的賠償協議。
「你準備拿這個去要挾丁瑢瑢嗎?」周美美小心地問。
明君墨將那張紙「刷」地撕成兩半,團了團,丟進了紙筒里:「這個東西現在已經嚇不住她了,廢紙一張!」
周美美暗暗地長出一口氣,她還以為他的老闆急瘋了,打算用這個東西去訛詐丁瑢瑢呢。
明君墨端起杯來喝了一口咖啡,眉頭始終是蹙在一起:「怎麼會這樣?是不是出什麼事了?我走之前還好好的,為什麼突然結婚?」
周美美覺得她的老闆一直沉浸在某種自戀的幻想里,她有義務喚醒他,便說道:「她結婚有什麼不對?女人早晚都要結婚的,她和那個杜西平從大學開始談戀愛,分分合合,糾纏到現在,也該結婚了吧。」
周美美這樣說,跟他從丁瑢瑢那裡聽來的話還真是異曲同工。他覺得很刺耳,就說:「她結婚不要緊,我兒子怎麼辦?以後管別的男人叫爸爸?我是對決不能允許這種事發生的!」
「老闆,其實我覺得……」周美美小心翼翼地打量著明君墨的臉色,「丁瑢瑢家的兒子是與你有血緣上的聯繫,這一點沒錯,但那個孩子畢竟不是在你的期盼和計劃中出生的,如果不是總部搬來D市,如果不是丁瑢瑢應聘進了我們公司,你也許永遠不知道那個孩子的存在,對不對?既然如此,你就當做之前的事沒發生吧,反正她也辭職了,也要結婚了,各過各的不是挺好?等你和菲兒結婚了,想生多少個孩子都行呀!」
明君墨瞪她一眼:「到底是誰付給你薪水,你到底是在為誰工作?怎麼立場站在別人那裡?」
周美美一揚眉:「你這麼說,倒是提醒我了,我是為老總裁工作的呢,我的薪水都是他那邊每個月打進卡里的,我是不是應該站在老總裁的立場上思考問題?」
明君墨被她氣得說不出話來,想了好一會兒,才說道:「是朋友就幫我想個主意!說那些廢話有什麼用?」
前一刻擺老擺的譜兒唬她,這一刻又提朋友,周美美撇了撇嘴,說道:「要我說,你想要小丁當,就直接去跟丁瑢瑢談監護權變更的問題,讓她把小丁當的監護權讓給你,然後再結婚。」
「你覺得她能同意嗎?」明君墨剛才也這麼想過。
周美美聳了聳肩,說道:「十有八九是不會同意的,小丁當就像她的命根子,你拔了她的命根子,她還不跟你拚命?」
「說了等於沒說!」明君墨將一杯咖啡一飲而盡,將咖啡杯丟在桌子上。
周美美拿起空杯,想了想,又說:「即便她不同意,我們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呀。如果我們能通過訴訟尋求獲得小丁當的監護權,十有八九會贏下來的。」
她說完,等著明君墨的反應,發現明君墨看著手指不說話。她就嘆氣:「就知道你會是這個態度,打官司可就撕破臉了,贏了一個兒子,把兒子的媽輸掉了,你也不願意,對不對?」
「翻來覆去都是你在說!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你到底有沒有一個可行的主意!」明君墨本來心裡就亂糟糟的,聽她這樣顛來倒去地說,就更加不知怎麼辦了。
亂的是他,周美美可不亂。所以她說:「老闆,是你讓我出主意的,行與不行都取決於你的態度,是你覺得這個樣不行那樣也不行,不是我哎!」
說完,周美美就端著空咖啡杯出去了:「你慢慢糾結吧,反正你今天沒工作,總能想通的。」
明君墨站起來,走到窗前,透過巨大的落地窗往外望,城市的高樓鱗次櫛比,高低錯落,從他的眼前展開。他的心裡空空落落的,就像懸浮在這些建築上方的那一片天空。
他從丁瑢瑢家回到明信后,覺得他這一片位於19層的豪華辦公區域是那麼的空曠。原來有她在這裡,他只要一出辦公室,就會看到她臭臭的一張臉,她會跟他鬥嘴吵架,日子是那麼充實。她走了,他的生活一下子空虛了起來。
完蛋了!明君墨!原來在乎的不光是兒子,還有兒子他媽!
可是她要帶著他的兒子嫁人了!難道高高在上的明君墨真的一遇真情就註定失敗嗎?
他越想越是沮喪,越呆越覺得辦公室里太安靜。
於是他拿起車鑰匙,離開了辦公室,開車遊盪到了大街上。
在城市的街道上兜兜轉轉,開了半天,也沒有想到一個好的去處。最後他發現,他和這個城市好像產生了距離,以前經常光顧的地方,沒有一處是他當下想去的。
最後,鬼使神差,他竟然又把車開到了丁瑢瑢家的樓下。
他把車停在一處樹蔭的下面,將車窗落下一點點,舉頭望向丁瑢瑢家的窗口。陽光反射在那扇窗戶上,閃著刺眼的光芒,他什麼也看不見。
中午剛過,他看到丁媽媽從樓里走了出來,往菜館的方向去了。
他下了車,上了樓,站在她家的門口,幾度抬起手來,卻不知道見了她,他能說什麼。
要她別嫁人?他有什麼資格提這樣的要求?要她把兒子讓給他?明知道不可能的事,徒惹她又生一回氣。
周美美說的沒錯,問題就出在他這裡,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是他!他空有耀眼的光環和巨額的財富,卻沒有辦法買來一個普通女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