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賣身約(2)
明君墨得意地挑了挑眉,說道:「不如你先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在我的果汁里放瀉鹽?」
丁瑢瑢已經被那個明代的瓷瓶搞得焦頭爛額,聽他突然問出這麼一句來,眼前頓時金星亂閃,差點兒直接暈過去。
她扶了桌子,勉強鎮定下來,回道:「我要是告訴了你實情,這個瓶子就不用我賠了嗎?」
明君墨搖頭:「當然不能全免,我會視情況斟酌,如果你能講出一個值得原諒的理由,並且能說服我相信,也許我會考慮減少你的賠償金。」
丁瑢瑢心裡叫苦不迭:放什麼瀉鹽?多幼稚的事!看見這個男人的第一眼,她就應該毫不猶豫地轉身離開!現在可好了!一頭栽進陷阱里了!
雖然明君墨說可以減少賠償,她卻沒有辦法開口講出去年那一件事!就算她臉皮夠厚,話說得出口,可是一旦與他扯上了關係,被他發現了小丁當的存在,那可就危險了!
通常像明家這樣的豪門,是不會允許自己家族的骨肉流落在外的。豪門只要孩子不要媽的戲碼她看得多了—當然,她看的是小說和電影,可是藝術來源於生活,不都是這樣說的嗎?
要是她的小丁當被明君墨搶走了……
丁瑢瑢只是這樣想一想,就心痛得要死。於是她反問明君墨:「要是我不肯說呢?」
明君墨眼睛眯了眯,眸中閃出一線危險的光來。隨即他打開桌上的電腦,開始飛快的打字:「本來我可以告你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壞雙重罪名,不過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子,送進監獄未免可惜。你就在明信打工吧,賠償金我會從你的薪水裡扣……」
「那我得還到什麼時候?」丁瑢瑢好絕望。
「什麼時候你願意開口,給我一個合理的原諒你的理由,我再考慮可不可以免除你的賠償責任。在那之前,你用薪水賠償我的損失,已經是我最大的讓步了!」明君墨話說完,手下也停了。
緊接著,旁邊的印表機跳出一張紙來,明君墨示意丁瑢瑢去取:「這是你與我的新合約,你簽字吧!」
丁瑢瑢取過剛打出來的合約,拿到眼前一看,上面寫明她損毀的古董瓷瓶名稱、價值,在賠償一款里,註明每個月扣她薪水的百分之十做為賠償金,直到她償還所有的賠償金為止。
丁瑢瑢算了一下,即便明君墨定下的賠償金是那個古董瓶價值的一半,她在明信做到死,也未必還得清這一筆巨款!
她要不要冒著失去小丁當的危險,將實情告訴明君墨,以換來他在賠償金上的減免呢?
答案是:No!!
賠償金的事還沒有逼她到死角上!而小丁當卻是她的命!她不能允許任何人從身邊搶走兒子!
於是她毫不猶豫地拿起一支筆來,在那份賣身契上籤了她的名字,「啪」地拍在明君墨的眼前:「算你狠!早晚我會跟你算清這筆帳!」
明君墨拿起合約,那上面的簽名十分潦草,因為憤怒,她下筆十分用力,列印紙幾乎被她劃破。
明君墨忍著笑,誇了她一句:「字寫得挺漂亮!力透紙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