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開一家網店吧
我有些吃驚地說:“怎麽了?你錢不夠花了?”
“不夠花倒沒有。”他說,“不過,好歹都大三了,咱學習也不是特別好,估計是不考研了,所以啊,我想提前感受一下賺錢的感覺。之前除了做家教,我幾乎沒正經賺過錢。”
“是麽?”我說,“好吧,既然這樣,賣賣畫兒也好,不過,我說……你不是不喜歡在外麵拋頭露麵,也不適合拋頭露麵嗎?要是引來了仇人,怎麽辦?”
“是啊,所以我才……”他托著下巴,“蘭蘭,能幫我個忙嗎?”
“怎麽幫?”
“網店。”他說,“咱開個網店,就不用拋頭露麵了。網上注冊,用你的身份好嗎?”
“……成。”我說。
“謝謝。”
“跟我說什麽謝呢。”我說,“走,咱們現在就去查查開網店的事情,還有,你得想想哪些畫能賣,哪些留著。”
“當然,我知道。”他說。
開網店這事,聽上去簡單,其實做起來也挺麻煩。我們連續熬了好多個夜晚,總算定下了最初方案,申請了屬於自己的第一家網店。
“說起來。”我一邊登記商品信息,一邊說,“鹿鳴詩社好像也開了一家網店。”
“是啊。”林書南說,“而且什麽都賣。”
“什麽都賣?”我說,“我沒點進去看過,我還以為隻是賣詩集什麽的。”
“那是網上商城。”林書南說,“書本、茶杯、衣服、首飾……都有。反正啊,隻要印上鹿鳴的標誌,再添加上一些文化相關元素,總是有市場的。”
“那不錯啊。”我說,“等你一炮而紅了,我們也這樣來。”
“一炮而紅?”林書南搖了搖頭,“我可沒這麽想過。”
“你畫得非常好,怎麽就不能紅了?”我說,“反正隻是賣賣東西,紅的是店,還有‘店主’這個稱呼,你隻要不露麵,現實生活就不會受影響。”
“嗬,現在人肉搜索那麽發達,真要出了名,天曉得會發生什麽。”林書南說,“等等,我們是不是想太遠了?”
“對啊。”我說,“現在還是先錄商品信息吧,來,接下來是……那幅畫叫什麽來著?”
“想不出來。”林書南說,“就叫無題得了。”
我繼續向電腦上輸入著信息。
“希望能多賣點哈。”我說,“錢多好辦事兒,要是靠這個能賺夠錢,哇,那你以後就不用工作了!”
“做夢吧你。”他說,“你不知道世界上大多數藝術家都很清貧嗎?”
“哎呀,做做美夢總可以的。”
“比起做夢,現在重要的是把手上的事情做完,還有……對了,現在幾點了?”
“五點半了。”我說,“做晚飯來不及,隨便下點餃子吧。”
“冰箱裏有餃子嗎?”
“好像沒有。”
“得,那有什麽?”
“我想想……隻有泡麵了。”
“好哇。”我說,“吃著泡麵,對著電腦,一副為生活所迫的模樣。”
“是將就吃一下,還是出去買點東西?”
“將就一下吧。”我說,“等等,我來做,我把它做出法餐一樣的格調來。”
“都吃泡麵了,還在乎什麽格調。”林書南說,“不必了,泡麵嘛,就是要放在泡麵桶裏,冒著熱氣,呼嚕呼嚕地吃。我去泡了啊!你要軟一點的,我就多泡一會兒。”
“泡個兩分半鍾夠了。”我說。
不一會兒,泡麵的香氣在屋內擴散開來,雖然不是高檔食物,但是,一旦到了餓的時候,吃起來也是別有一番滋味。我們對著電腦,呼呼地把這麵吃完了。
“對著電腦,吃著麵,好像程序員似的。”林書南說,“就是沒有程序員賺錢。”
“程序員才沒有妹子陪他吃麵。”我說。
“得了吧。”他說道,“人家有沒有我們又不知道,行了,吃完繼續吧。”
“不。”我說,“吃太快了,撐得慌,還是歇一下吧。反正剩下來的活計也不多了,今晚好好奮鬥一夜,總歸能完成的。”
我於是站起來,舒展一下手腳,林書南則是拿起堆在那裏的畫——現在,被挪到書房裏的畫作已經成了商品了。
“奇怪。”他說,“我一直都會畫畫兒,但是在這之前,從來沒想到要靠它掙錢。就算是學了藝術類的課程,也不過想著以後當個插畫師或者設計師之類的。”
“有才幹,為什麽不把它變成金錢呢?”我說。
“可能是小時候的緣故吧。”他說,“小時候啊,學校裏老師問長大了要當什麽的,基本上不是科學家,就是飛行員,沒人說是藝術家的。”
“嗯,不過那都是以前啊。”我說,“到上中學的時候,應該就有不少人改變想法了。”
“我們是農村啊。”林書南說,“覺得搞藝術很浪漫的年輕人也有,但是老一輩的人,總是覺得人要靠身體吃飯,再不濟也是靠實在一點的技能吃飯,哪裏有寫寫文章,畫點畫兒就賺錢的道理。那時候啊,我們鄰居有個人的小孩學了心理學,我爹媽就整天跟我說:哎呀,他那麽聰明,應該學點科學的東西。好像人家學的是算命一樣。”
我翻看著他的畫作:“對了,說到這個,我還不知道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學畫畫兒的。”
“高中。”他說,“那時候也不過是跟風而已,沒想到一學起來,還上了勁頭。當時養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不過學校的老師跟他們說我挺有天賦,他們也就認了。”
他把空了的泡麵桶扔到垃圾桶裏去,繼續說道:“後來嘛,我剛來這個地方的時候,別說朋友,連認識的人都幾乎沒有,也就每天畫點畫兒,技術長進不少。”
現在我手邊的這一疊畫,據他所說,是好幾年以前畫的,估計就是剛來的時候。這些畫,顏色都很暗淡,而且每一幅都沒有人。花鳥蟲魚都有,就是沒有人。其中,有好幾張畫的是夜晚的狼群,看著就有一種森森詭異之感。
“我以前喜歡狗。”林書南見我看著那些畫,便說道,“忠誠,勇敢,與人親近,那段時間卻喜歡上了狼,堅韌,強悍,自由。”
“那你現在呢?”
“現在我喜歡貓。”他說,“雖然是家養動物,卻不失野性,就算被主人拋棄,也不至於像喪家之犬。當然,大多數貓是這樣。”
“可是好像沒怎麽見到你畫貓。”
“是啊,畫不太好。”他說。
我看了看時間,把這些畫放好:“好了,該繼續幹活了,希望能在明天天亮之前解決掉。”
這天晚上,我們又忙活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全部解決的時候是幾點,反正,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天色已經放亮了,我正趴在桌上睡著。
睡眼迷蒙地坐起身,看了一圈,沒發現林書南,我看了看桌上,還好沒流口水。我在原地坐了一會兒,然後打算先去洗把臉,清醒一下。一想到洗臉,突然卻覺得臉上有些不對,拿手一摸:靠,青春痘!
我這人平素裏很少發痘痘,但是發起來全在顯眼的地方。我衝進洗手間,看見那顆痘痘在左臉頰最顯眼的位置,而且相當大。
怎麽辦呢?我揉著腦袋想了想,算了,不管它罷,林書南身上沾屎的樣子我都沒嫌棄,我不信他能憑一顆痘痘嫌棄我。
走出來的時候,林書南正從廚房出來:“喲,醒了?我昨晚本想送你回家來著,沒想到你一頭就睡倒在桌上了,我就沒叫你。早飯我已經做好了,快打理一下,過來吃飯。”
到餐廳的時候,林書南已經坐在桌前,桌上擺著兩份食物,做得很精致。我剛一坐下,他就說道:“你發痘痘了。”
“還不是為了你在熬夜。”
他把臉湊近了一些看著我:“好吧好吧,我的錯,還好今天早餐做得很清淡,待會兒我送你回家,你好好睡一覺。”
我還有些沒睡醒,看著桌上的早餐,說道:“這太多了吧?一大早哪吃得下這麽多東西。”
“瞎說。”林書南說道,“昨天晚上沒吃好,又忙了一夜,早飯不吃得營養一些怎麽行?我這頓飯做得可用心了,你一定吃得下。”
我拿起放在碟子裏的麵包,嚐了一口,果然味道不錯,麵包烤得恰到好處,鹹鹹的,裏麵的黃油很香。旁邊的荷包蛋也做得色澤油亮,冒著誘人的香氣。
“手藝不錯啊。”我說。
“哪裏比得上你。”
“我也很奇怪。”我說,“我以前完全不會做菜,也沒想過要做,突然有一天想做了,很快就學會了……這杯詭異的飲料是怎麽回事?”
“這是燕麥粥,不是什麽‘詭異的飲料’。”
我聞了聞,皺起眉頭:“奶腥味兒太濃了。”
“真挑。”林書南摸摸我的頭,“下次我少放點奶,今天就將就著喝吧,喝牛奶營養好。”
我搖搖頭,把燕麥粥灌下去:“小時候呀我也不愛喝熱牛奶,不過我媽可不會像你這樣。”
“那她怎麽做的?”
“她把我打了一頓,硬給我灌了下去。”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