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上班
「我的路……還長著么?」葉軒喃喃道,眼中閃著迷茫。
「相信我,你的路一定會很遙遠,也很精彩,所以你不能灰心,做人要的是希望,有了希望,才會有奇迹,生活處處充滿奇迹。」楊辰臉上掛著淡然的笑容,安撫道。
葉安曉看著眼前這個人,頓時楞了一下,眼中帶著一絲複雜,葉軒也是如此,原本清秀的臉上浮現出十分複雜的神色。
特別是葉安曉,她此刻內心的感覺尤為強烈,看著眼前這個只相見過幾次的人,越來越看不透了,內心也越來越複雜,甚至在某一個剎那,她都不禁自問:這人會不會是想追我?
但是也就那麼一剎那,轉念便消失的一乾二淨。
「啊,糟了,我只跟老闆請了一個小時的假。」葉安曉驚呼一聲,然後急忙收拾了一下東西,然後對葉軒說道:「你好好吃飯,姐姐上班去了。」
「姐……」葉軒有些欲言又止。
葉安曉見狀,摸了摸他的頭髮,說道:「乖,你好好待在家裡,吃完飯,別忘了收拾房間。」
「我知道了,姐。」葉軒垂下了腦袋。
楊辰站在一旁,笑了笑道:「放心吧,我送你姐過去。」
「那就麻煩楊大哥了。」葉軒抬起了頭,露出一個十分清秀的笑容。
「那我們出門了。」葉安曉看了葉軒一眼,然後和楊辰一起離開了這個出租房。
楊辰和葉安曉並肩走在這個城中村的小巷子里,路燈一盞又一盞之間的間隔,有些昏暗,在這昏暗間,楊辰靜靜的看著葉安曉,一個人的命運能多桀到什麼情況,才能讓老天這麼不懂憐香惜玉。
「安曉,你父母呢?」楊辰沉吟了一會,還是決定問道:「還有,我看你弟弟的腿,更像是外物導致。」
「父母?」葉安曉重複了一句,那語氣中帶著疑惑,帶著迷茫,帶著悲痛,這些楊辰都看在了眼裡,卻在心底沉重的同時,什麼也做不了。
「他們都商業對手給害死了,小軒的腿是出了車禍,和我爸媽一起,然後我爸媽的資產就全部被對手給吞併了。」葉安曉眼底帶著沉重的悲傷,彷彿這麼些時間來,她受到了這輩子都沒有嘗試過艱辛。
可沒等楊辰說話,葉安曉似乎掩飾般的摸了摸眼角,然後笑道;「不過沒關係,這個世界還是有好人的,比如那個黃燜雞米飯的老闆娘,還有楊大哥你,生活雖然艱辛不易,但是要有希望不是?」
說著,葉安曉主動轉頭看向了楊辰,嘴角露出一抹驚艷的笑容。
楊辰看著她嘴角的那抹笑容,頓時楞了一下,許久說不出話來,直至走在小巷的出口,他才嘆道:「說的不錯。」
葉安曉看了一眼楊辰的側臉,也展顏露出笑容,兩人筆直朝前方走去,寂靜無聲卻嘈雜不斷,涼涼戚戚又熱情似火,於此反反覆復,從不間斷。
楊辰目送著葉安曉回到了店裡,然後點上了一支煙,靜靜的靠在車上,目光突然變得冷冽了起來。
「明山莊園?鐵頭哥?」楊辰嗤笑了一聲,道:「我倒想會會你,究竟是哪路的鐵頭娃。」
楊辰掐滅了煙頭,然後啟動了車子,徑直的開向遠方,使進夜色當中。
明山莊園,一個光頭男子叼著一根大雪茄靜靜靠在沙發上,他身邊還有兩個身姿妖嬈,濃妝艷抹的女人,這個光頭男正對這兩個女人上下其手,弄得人嬌喘連連,臉上緋紅一片。
他的對面坐著一個年輕男子,這個年輕男子梳著一個大背頭,看上有些精瘦,沒有光頭男子那麼強壯。
而這個光頭男子,則是之前那個紅毛嘴裡的,鐵頭哥,也就是楊辰要找的那個鐵頭娃。
「鐵頭哥,我把這個事情交給你,那是信任你,你可別給我搞砸了。」那個梳著大背頭的年輕男子,面無表情的搖了搖手中的香檳。
「方少,你就放心吧,在紅海市除了陳家還有凌天集團,就沒有我搞不定的事情,個大商團還是個人公司懂事,都得賣我幾分薄面,區區一個普通女人而已。」鐵頭哥將手從那些女人的胸前和兩腿之間抽了出來,然後拿起桌上的布擦了擦手,又淡淡道:「方少,你這麼說就是不相信我咯?」
「呵呵,我叔叔能和你合作,自然證明了你的實力手段,不然,你以為誰都能和我方家合作么?」那個方性男子,呵呵笑道。
「這是自然。」鐵頭哥淡淡笑道。
正當這時,明山莊園的大門口,突然有些人跌跌撞撞的從門口走了進來,這人有著一頭顯眼的紅髮,正是之前在找葉安曉麻煩,後來被楊辰教訓的那個大明哥。
「大哥,大哥,大事不好了。」那人一進來,就黃慌慌張張的吼道。
「發生了什麼事情,慌慌張張的像什麼樣子?!」鐵頭哥眉頭一挑,劍拔弩張,十分有氣勢,咋的一下,還嚇懵了這個大明哥。
大明哥咽了一口口水,頓了一下,才道:「找到老大您說的那個女人了,只是……」
「只是什麼?」方姓男子名叫,方興,此刻他直接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有些激動的問道。
大明哥面對對方傳來的目光,眼神有些閃躲,頓了一下,才道:「本來是要把人帶回來的,但是……半路卻殺出一個程咬金,厲害的嚇人,直接將我帶去的小弟,全部給打趴下來了,然後……」
「然後……你們就灰溜溜的回來了?」鐵頭哥一聽,臉色瞬間沉了下來。
大明哥強忍著心底的恐懼,輕輕的點了點頭。
「媽的,一群飯桶,一群人連一個人都打不過,老子養著你們幹啥?一群豬!」鐵頭哥瞬間就怒了,指著大明哥的鼻子就是一頓怒罵、
方興皺了皺眉頭,擺了擺手,道:「行了,這件事也不怪他們,現在我問你,你們去跟的那個女人,住在
「多謝公子。」大明哥趕忙道謝,然後說道:「那個女人住在庄康路不到五百米的一個小出租房裡,每天都在一個黃燜雞米飯店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