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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章 恩恩怨怨一筆銷

  知道什麼?我緊緊地抿了抿唇角,想起上次我喝酒住院的事情。


  那天我差點酒精中毒,被沈鈞送進醫院,洗了一次胃。洗胃本來也沒有什麼大事,但是醫院偏偏不放我走,硬生生地讓我住了一個星期的院,做各式各樣的檢查,打種類繁瑣的吊針。當時不覺得有什麼,現在細想起來總覺得蹊蹺。


  而就在我被沈鈞送進醫院的第二天早上,他對我態度的變化雖然稱不上天壤之別,但也足夠令我刮目相見。


  我疑心他知道了我捐腎的事情,但又不敢輕易試探他。我怕事情並不是我想得那樣,反而讓他從我的話中聽出端倪。


  沈鈞好整無瑕地望著我,喜怒不形於色的臉上讓人很難猜出他在想什麼。


  見我半天不說話,他的眼裡飛快地閃過一抹情緒,快得讓我抓不住,接著淡聲說道:「既然你沒有什麼疑問的話,就把字簽了吧。」


  原來他今天回來是迫不及待地想找我要離婚協議書,難道是白靜姝催他了不成?我在心裡默默猜測著,但看了一眼面無表情的沈鈞,又覺得自己想多了。


  就算沈鈞再喜歡白靜姝,也不是任人擺布的人,如果他想要離婚協議書,那必然是因為自己想要。


  我的目光和沈鈞一碰,下意識地挪開視線,簡短地說道:「過兩天給你,我想你等了五年,應該不在乎再多等兩天。」


  我還是有些不放心,想明天找個律師再幫我看看合同條款。


  沈鈞輕輕揚眉,問道:「怎麼?還有疑問?還是說你對條件不滿意?」


  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反問道:「如果我對條件不滿意,難道你還打算另外加碼。」


  沈鈞道:「說出來聽聽,如果你不是獅子大開口的話,我可以考慮滿足你。」


  他突然變得這麼好說話,讓我格外的不適應。我本來還想再多提幾個條件,看他如何作答,想了想又作罷。我雖然有時候任性妄為了些,但卻不是貪得無厭的人。


  沈鈞的條件已經足夠好了,光是每個月五萬的生活費,不但讓我衣食無憂,就連我爸的醫藥費也不用再發愁。


  想到這裡,我決定也不再猶豫。


  我將手中的離婚協議書放到面前的茶几上,手心向上伸到沈鈞面前,「筆給我。」


  沈鈞薄唇微彎,將一支鋼筆遞到我手上,道:「不打算再提條件?」


  我在協議書最後一頁簽上自己的大名,端詳著那三個大字一會,才慢吞吞地回道:「如果你真擔心錢多的沒處花,我不介意你再多給我幾百萬。」


  沈鈞沒有吭聲,拿過我簽好的離婚協議書看了兩眼,才似笑非笑地說道:「已經簽過字了,現在想要加碼已經晚了。」


  說罷,他將那份離婚協議書收了起來。


  我看見他的動作,卻沒有多想,站起身打算回房間睡覺。


  沈鈞在我身後說道:「這兩天我會讓律師將這套房子,和我名下的一輛車過戶給你。到時候他會和你聯繫。」


  我淡淡地嗯了一聲,突然又想起來一件事,轉過身看著沈鈞,問道:「公司那邊需要我提交辭呈嗎?」


  沈鈞並沒有立刻回答,掃了我一眼,默了片刻,問道:「你想要離職?」


  他問這話未免太奇怪了,我都已經要和他離婚了,難道還要天天在他眼皮子底下晃不成。我沒有吭聲,只是靜靜地看著他。


  沈鈞顯然也明白了我心中所想,淡淡地說道:「如果你是因為我的關係,那就沒有必要,工作歸工作,私事歸私事,我不會混淆。」


  我不懷疑他說的話,但如果他真的和白靜姝結婚,那我這個下堂婦只怕會成為安泰集團的笑柄。畢竟公司里知道我身份的人不在少數。我可不想這樣。


  更何況,許聯前兩天給我打電話,說我工作的事基本快定了,應該是在下個月就能恢復上班。這樣一來,我實在沒有必要再和沈鈞牽扯不清。


  我搖了搖頭,道:「如果可以的話,麻煩你行個方便,我想要下個月離職。」


  沈鈞淡淡地道:「你明天給我遞交辭呈,我審批後會通知人事。」


  回到房間,我安靜地坐在床上,只覺得腦子裡空空的,心裡只餘一片茫然。


  和沈鈞糾纏了這麼久,我曾經心心念念想要他愛我,後來變成每天都想著怎麼樣才能讓他不好過。過去的兩年,每當我被生活逼得快放棄的時候,都是靠對他的恨支撐下來了。


  到了今天,我們之間的恩恩怨怨終於一筆勾銷,我反而有了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接近五年的光陰,一千多個日日夜夜,我以為到這一刻我會脫胎換骨般的重生,豈料卻披了一身的疲倦與沉重,重得我幾乎抬不起腳步,迎接新的生活。


  辭職的事情很順利,我將辭職報告給沈鈞的時候,他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便俐落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簽好后,他道:「房子里的東西我已經吩咐周姐幫我打包,下班后我會讓司機和你過去一趟,將東西搬到我那裡。」


  我微微點頭,默了默,問道:「周姐你打算怎麼辦?」


  沈鈞眉心輕輕皺了下,「你不打算留著她?」


  我搖頭,「我一個人住請俑人太浪費。」


  沈鈞神色有些古怪,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你確定你不需要周姐?你現在養得起。」


  我再次搖頭,毫無遲疑地說道:「不需要。」


  如沈鈞所說,我確實養得起。他一個月給我五萬的生活費,養兩個周姐都沒有問題。但是他給的那筆錢我並不打算動。


  認真算起來我和沈鈞那筆爛賬,我無意間害死了他爸,確實是我欠他良多,但後來他害得我家破人亡,又讓我爸昏迷不醒,勉強算是扯平。


  房子本來就是我用錢買的,他還給我也算是理所應當。至於車子和生活費,我打算等到手以後,將車子賣掉,錢存起來,想辦法給我爸治病。


  沈鈞見我主意已定,沉聲說道:「我會通知她到我這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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