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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禍(三)--臨安十八年

  文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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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安十八年


  「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人譏。」


  當岳飛寫下這四句話的時候,時間已經到了紹興八年,同時,這也是秦檜自紹興元年拜相以來的第八個年頭,當時,大概很少有人想到,他將要打破蔡京的紀錄,成為趙宋開國以來在職時間最長的相臣。


  前一年,是以秦檜為代表的主和派們取得重要成功的一年:河南舊地,似乎可以通過談判要回來了,徽宗的靈樞,據說金人也願意還回來了,開封城中的血火已經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就好象高粱河畔的血火已經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一樣,也許,只要給那些不愛惜身體髮膚的蠻子們一些歲賜,一切,又能恢復成過去那樣?

  但就是這一年,奉旨前去談判的王倫,帶著金人使節回到了臨安,傲慢的來使高高的站著,他要求趙構跪下,他說,他來,是為了「詔諭江南」。


  已經沒有什麼宋國啦,只有還沒歸服王化的「江南」,現在,詔書來啦,跪下吧,聽著吧!

  岳飛憤怒了,他鮮明的表達了自己的觀點,「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

  他記得歷史,卻忘了現在。他清楚的記得海上之盟和太原城,卻忘了先去打聽皇帝的態度,忘了在上書前,先去分析、掂量、盤算和計較。


  ……所以,他只是一個將軍,一個當時最優秀的將軍,一個即將在四年後,被送進風波亭的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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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一年裡,岳飛的上書當然是最醒目不過的。與之相比,這年還有一位叫胡銓的編修官,也曾經上書趙構,力陳議和之害,就較少的為今天的人們所注意。但是,如果我們要著眼於南宋文禍的話,這卻是不容錯過的一件事情。


  因為,把「莫須有」三個字演化到了極點的「臨安十八年」,正是以這件事為發端。從紹興八年,秦檜以「狂妄凶悖」之名治胡銓以罪開始,高呼「男兒當為天下奇」的王庭珪,黯嘆「天意從來高難問」的張元幹,「非笑朝政」的胡舜陟,「鼓唱浮言」的張九成,「譏訕」的李光,「朋附」的胡寅,聲討「夏二子」的吳元美,闡發「子不欲陰中人」的程瑀,誓言「九死以不移」的趙鼎,指望趙構「謹察情偽」的張浚……因著種種最奇詭不過的邏輯和論證,一一倒下。直到紹興二十五年,秦檜去世的前夜,他還在審訂趙汾「大逆」案的名單,要把「使行人到此,忠憤氣填膺,有淚如傾。」的張孝祥勾兌入案,殺之而後快。


  對此,清趙翼描述為:「秦檜贊成和議,自以為功,惟恐人議己,遂起文字之獄,以傾陷善類。因而附勢干進之徒承望風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諱者,無不爭先告訐,於是流毒遍天下。」


  到最後,就連這個生逢「盛世」,親眼見證了乾隆文獄的趙翼趙雲崧,也不由得為之感嘆:「其威焰之酷,真可畏哉!」


  ……是為,臨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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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說,在宋朝的時候,把重要的姓名,寫在書房的屏風上,是上層社會中很流行的一種習慣,比如說,某位曾經嚇得周邦彥鑽床底的大人物,就曾經把宋某、田某、王某和方某這四個名字寫在屏風上,生怕忘掉。


  這天,在一德格天閣里,秦檜靜靜的坐著,一邊翻閱最近送來的報告,一邊梳理著自己的思路,過了一會,他站起來,用他那極有名,極漂亮的字體,在屏風上慢慢寫下了三個名字:

  趙鼎、李光、胡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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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鼎,曾與秦檜同為相臣,李光,曾任參知政事,相當於副總理,都是與秦檜長期糾纏,足以對抗的敵體,能和他們的名字這樣列在一起,對胡銓其實是一種榮耀。


  紹興八年,時任樞密院編修官的胡銓,針對「詔諭江南」的金人,上抗疏《戊午上高宗封事》。


  當時,王倫宣傳說:「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對此,胡銓尖銳的指出:「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陛下,然卒無一驗!」警示趙構說,如果合作,最大的可能就是「如劉豫也哉」,成為與偽齊帝劉豫一樣,生死進退皆操人手的傀儡,在最後,他更大聲疾呼,「臣有赴東海而死耳,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


  胡銓的高呼,使他一夜間聲振天攘,卻也使他一夜間簡在相心。秦檜的打擊既快又狠,立刻就以「狂妄凶悖,鼓眾劫持」之名,將他南貶福建為簽判。為胡銓送別的陳剛中,刊印抗疏的吳師古,也被先後貶流。而或者是一德格天閣內那扇屏風的提醒,胡雖已南,秦未相忘。紹興十二年與紹興十八年,秦檜又先後兩次下手,先把胡銓貶到廣東,然後逐去了海南。


  胡銓南貶,站出來說話的人並不多,但也始終都有,王庭珪寫詩送行,說「痴兒不了公家事!」,張元幹為他嘆息,說「天意從來高難問。」一個明斥秦檜,一個暗諷趙構,皆被處置。


  王、張雖然蒙禍,但他們的觀點原是如此,正如「種桃」之案,也算求仁得仁。倒是胡銓由新州而之海南的過程,才是和「種豆」,和「清風不識字」一樣,是我們比較熟悉的,那一類「無中生有」的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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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古嗟無盡,千生笑有窮。」


  這是胡銓到新州后寫的兩句詩,結果落在了新州守臣張棣的手裡,如獲致寶,精心銓釋,居然從中解讀出了胡銓的「怨望惡語」。


  怎麼回事呢?原來,北宋曾經有過一位相臣,叫張商英,他的號是「無盡居士」,而上古那位射日的后羿,所屬的氏族則是「有窮氏」,於是,張棣由此發揮,說張商英為相,秦檜也為相,這話是明張暗秦,而有窮也是暗指秦檜,他沖著相爺又嗟又笑,當真該死的很。


  秦檜雖然奸惡,卻不是滿清諸王大臣那種草包,這種比「將明」還要混蛋加八級的胡說九道,他實在是看不下去,更沒臉用這樣的解釋去收拾胡銓,張棣馬屁拍到馬腿上,只好咬著牙再等機會。


  總算,張棣等到胡銓又寫了一首詩,裡面說「欲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這下終於坐實了他「怨望朝廷」的罪名,到底把胡銓攆去了海南。


  從上面的事情中,我們可以初步梳理出「秦系文禍」的一些特點:一方面,秦檜所治文禍,與前人、後人,皆大有不同,他儘管也自有一肚皮好才華,卻懶得去摘章捉句,最常用的罪名,無非是「謗訕」、「狂妄」之流,根本不屑於逐字分析。倒是那些迎其鼻息的鷹犬們,還要費幾分心思,織攀成罪。另一方面,秦檜治文禍善外聯,善滾雪球,或者說,是善立鹿於朝。胡銓被打在聚光燈下后,他的目標便不再只是胡銓,那些敢於聲援的,敢於與他保持同一陣線的,敢於和他聯繫、唱和的,都將被一一擇出,無情打擊。


  ……另外,這同時也是他對自己隊伍的一次篩選和審視,哪些人會猶豫,哪些人會手軟,哪些人能夠用最快的速度跟進和打擊,通過這樣一波波的攻擊,秦檜也就能夠心裡有數。


  所以……張棣的無能與無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又或者並非要「求上進」,而只是為了「遠災禍」,在秦檜的遊戲規則當中,那些有幸監視流臣們的官員,其實,也是在走一盤機會與風險並存的棋局。


  ……比如說,右朝奉郎,王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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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紹興二十二年,一個令官場中人,尤其是令秦檜一黨人員目瞠口呆的消息傳出,右朝奉郎任全州知府王趯因為「為逐臣傳遞書信」,被攆去湖南,成了一個小小的編管。


  大為驚訝的官員奔走相詢,希望摸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說,長腳相公的想法變了嗎?這是要發出什麼樣的信號?還是新一輪洗牌的開始?


  ……然後,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後,無數人,包括王趯在內,淚流滿面。


  當時,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員,很希望回到內地來,於是,他給秦檜寫了一封信,請王趯代為轉達。不久,信送到了秦檜的手裡,他一邊拆開信看,一邊用一種很隨意的神情問送信的人,「李參政今何在?」


  李參政現在在那裡啊?

  使者回答說:「李參政今在全州,與王知府鄰居。」


  李參政住在全州(廣西)呢,和王知府是鄰居。


  這還了得!


  秦檜勃然大怒,立刻下令,嚴查這位「李參政」何以膽敢擅離貶所,而那位膽肥到敢於先斬後奏的王右侍郎,則直接被下了獄。


  沒幾天,事情查清了,「李參政」還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鄰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將軍」。


  那個腦子短路的信使下場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沒能翻案。面子上下不來的秦檜怎麼也不肯承認自己弄錯了,索性用「代逐臣遞書信」的罪名,把他貶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這樣的事情並非一起,沒有旗幟鮮明表明立場的貶所官員們,倒霉的不是一位兩位,拒絕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聲,想要保護吳元美的孫汝翼,都先後遭到處罰,從這樣的角度來考慮,張棣之千方百計想要給胡銓再加個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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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說到的「李參政」,曾任參政知事,叫李光。


  ……和趙鼎、胡銓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閣上的李光。


  他曾經是秦檜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後來,他轉變立場,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檜,從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貶,是在紹興十一年,貶所在廣西,紹興十四年,他再被貶移,趕去了海南,他是個心蠻寬的人,才學也好,索性在當地寫起了書。他寫的是史書,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作《小史》。


  紹興二十年,他寫《小史》的事情,被秦檜知道了。


  ……風波惡!


  李光貶昌化軍(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涼的地方),永不檢舉。


  弟李寬,除名,勒停。


  長子李孟傳、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貶所。


  二子李孟堅,對獄,掠治百餘日,除名,編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續通鑒》記曰:「田園居第悉籍沒,一家殘破矣!」


  此案牽連極眾,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穎直、張燾等十餘名官員,之後,更派生出吳元美、程瑀諸案,範圍之大,力度之重,遠遠超過胡銓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檜所治文獄中頗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擊了秦檜,或者聲援了秦敵,或者被認定攻擊了秦檜,或者被認定聲援了秦敵……只有《小史》案,所錄、所述的內容,秦檜根本就沒有看到,僅僅是聽說「他在做這件事」本身,就已經把秦檜激怒。


  要解釋這件事情,就要從秦檜對「歷史」的重視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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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消失在迷霧之中了。過去給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遺忘了,謊言便變成了真話。」


  「凡是與當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聞或任何意見,都不許保留在紀錄上。全部歷史都象一張不斷刮乾淨重寫的羊皮紙。這一工作完成以後,無論如何都無法證明曾經發生過偽造歷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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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雖然我現在越來越覺得奧威爾只是一個如同沒有勇氣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對的現實世界嚇斷了腰的絕望者,但,不可否認,他的確有很多華麗的總結。


  比如說,上面的兩節文字。


  秦檜與奧威爾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雖然沒有這樣總結,但他卻這樣做了,當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紹興十四年,秦檜上書趙構,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圍城中失節者,相與作私史,反害正道。」


  應該說,這幾句話如果孤立的抽出來,其實是很漂亮也很正確的,甚至,連我,在看到白斯文將軍們又或者是白將軍們的子孫們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憶錄時,也會常常有一種衝動,為他們沒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過,正如同民主本來也不是壞詞,關鍵看是不是帶路黨們在喊一樣……秦檜提出這個事情,目的,當然不是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說,「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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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在近現代以來的近體詩中,這首詩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約是沒有問題的。作者人生的前後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寫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這樣的誅心之句。


  其實,秦檜的早年,又何嘗沒有過壯懷激烈?

  「大金必欲滅宋而立邦昌者,則京師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而天下之宗子不可滅。檜不顧斧鋮之誅,戮族之患,為元帥言兩朝之利害,伏望元帥稽考古今,深鑒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致雲擾,生靈塗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氣正高,視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議,說趙宋氣數已盡,當屠盡趙氏宗族,立張邦昌為帝,傀儡用之。


  當時的秦檜,為御使台之長,聽到這個消息,就結連同志,先後兩次上書金人,力陳趙宋有德於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議金人踐行舊盟,北渡白溝。


  這兩封上書,為秦檜贏得了難以想象的榮譽,時人贊之為「詞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後之所以能一路飛升,宣麻拜相,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開始。


  然而,紹興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書朝廷,說那兩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馬伸,要求朝廷還此公道。


  馬伸,字先覺,是秦檜在御史台時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說法,當金人想廢趙立張時,馬伸是第一個站出來說我們必須要上書的人,而秦檜的態度則很曖昧,是在馬伸他們的堅持要求下,才簽了自己的名字,至於把他的名字簽在最前面,那只是因為他當時是御史們的領導。


  ……想一想韓寒現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檜當時有多憤怒。


  何珫被迅速下獄,然後貶往嶺外,不過,他並沒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檜病死,何珫便被赦歸,而他的觀點,也儼然成為共識,記曰「先覺忠烈,遂別白於時。」


  這件事情,足以讓我們很好的理解秦檜,理解他為什麼要反覆的、強烈的禁絕民間私史了吧?


  在當時,秦檜的刀鋒所及,天下文士無不戰戰,就連北宋重臣,史學巨擎的司馬光,竟也不能保護聲名於身後。他以私人身份記錄的《涑水記聞》,在紹興六年,由相臣趙鼎「受上諭」,安排范沖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後,最荒唐的事情發生了:司馬光的曾孫司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來,言之鑿鑿的強調說這本書和司馬光絕無關係,實屬偽作,請求朝廷禁毀此書。至於收留司馬光後人,撫養司馬伋長大的范沖,更被他尖銳指摘,說他敗壞了先人名聲,不管流放還是殺頭都罪有應得。後人讀史至此,真不知當哭、當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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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幾句或者不該說的話,在這件事情上,我的觀點,倒是和秦檜走得更近一些。


  何珫這件事做的……至少,在我看來,很可疑。


  何珫,是馬伸的學生,也是他的外甥。據說,他手裡一直都收藏著馬伸寫的原稿,一直很想為馬伸爭個清白,但顧慮到「秦會之凶焰方熾,豈可犯邪」,才咬牙隱忍。


  這一忍,他就忍到了紹興二十四年,這一年,他夢見馬伸,據說,馬伸在夢中告訴他,你要給我求一個清白。於是,他第二天就帶著那份原稿進宮,之後的事……大家已經知道了。


  我當然沒有任何證據,我也無意假裝說我對自己的判斷極有信心……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寫在這裡。


  在第一次閱讀這段材料時,我就感到了一種輕微的不適,何珫給我的感覺,更象是一個「投機者」而非一個「勇士」。


  紹興二十四年,是個了解一點宋史的官員都會明白,秦檜的權勢和輝煌已經遠遠超過了蔡京,成為了有宋開國以來最強大的權相,但同樣,是個了解一點宋史的官員也應該還記得,有宋開國以來,那些二度、三度甚至曾經「金殿五度宣麻」的大臣們,都經歷過怎樣的起伏。


  同時,秦檜……他已經老了。


  歷史上,秦檜死於隔年的紹興二十五年,在當時,他已經是風燭殘年的老人。


  ……而最妙的是,我們都知道,在宋朝,文官基本上是不會死的,即使是威重如秦檜者,也只能把那些讓他切齒不已的對手們投向越來越遠的邊角,卻不能直接送進風波亭。歷史上,我們也看到了,何珫次年便已收穫。


  他只等了一年。


  所以,我不喜歡何珫,也並不認可他說的「真相」,我甚至不覺得他的名字應該和胡銓、王庭珪們這些人放在一起。


  那個時代自有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努力堆砌更多的名字。他們站出來,激於義憤,或是對特定人物的忠誠,或者只是對某種精神、信仰的忠誠,雖然無能為力,卻盡最大可能去鼓與呼,去向著火頭衝刺。


  比如說,那兩位連名字都沒留下來的優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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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紹興十五年,趙構把望仙橋的一座府第賜給了秦檜,於是百官都去道賀,場面非常熱鬧。


  那天,有一位伶人表現的特別出色,把大家都逗得非常開心,在氣氛快要達到最高潮的時候,當秦檜正要坐進擺在場地中央的座位,把活動擺進到下一項議程時,他突然把自己的包頭扯掉,露出來一個很奇怪的髮型,而且用方巾折成「雙疊勝」,頂在上面。


  他的搭檔問他:「此何鐶?」這是什麼髮型啊?


  鐶,通鬟,在當時,是女人扎的髮型,所以才會這樣問。


  他說,這是「二勝鬟」!(二聖還)


  一句話說出,滿場已是鴉雀無聲,他們卻還嫌不夠,那個搭擋重重的打了他一下,說:你把太師交椅坐穩,收錢收東西就行了,這個(迎取被金人抓走的宋徽宗、宋欽宗還朝的)事情,丟到腦後去!


  於是,「一坐失色,檜怒,明日下伶於獄,有死者。」


  如是人物,青史竟無名。


  誠如先生所言:


  「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雖是等於為帝王將相作家譜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樑。


  這一類的人們,就是現在也何嘗少呢?他們有確信,不自欺;他們在前仆後繼的戰鬥,不過一面總在被摧殘,被抹殺,消滅於黑暗中,不能為大家所知道罷了。說中國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則可,倘若加於全體,那簡直是誣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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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檜所作的,遠不僅是禁私史。


  「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後,如日曆、起居注、時政記之類,初甚圓備。秦會之再相,繼登維垣,始任意自專。取其紹興壬子歲,初罷右相,凡一時施行,如訓誥詔旨與夫斥逐其門人臣僚章疏奏對之語,稍及於己者,悉皆更易焚棄。繇是亡失極多,不復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來十五年間,凡所紀錄,莫非其黨奸諛嬖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後世。度比在朝中,當取觀之,太息而已」


  秦檜的目的,自然不問可知,但秦檜的努力,也終於失敗。雖然他對於那些歷史研究者們造成了極大的困擾,使得學者們在使用這一時期的原始史料彙編時,總得多作幾方面的比對,甚至到了要把金人方面的資料置於更權威考量的地步,但……細節終究只是細節。


  再把青樹枰的細節重寫一百遍,也改變不了整個桂軍都被吃光抹凈的事實,再把長津湖的損失寫大一萬倍,也改變不了跑路的是聯合國軍的事實……今天的普通人,只要沒進文史圈子,九成九根本就不會去看南宋初年的「日曆、起居注、時政記」,但是,西湖邊上,那個是坐著的,那個是跪著的,誰不知道?


  ……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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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講到了「秦檜死於隔年的紹興二十五年」,當時,秦檜仍在相位。


  ……死在相位上,有宋前例來看,乃是極大的異數。


  無論以因果報應天公有眼的傳統角度來看,還是以緊張刺激分秒必爭的好萊塢角度來看,秦檜之死,都是極具戲劇性,張力極強的一個事件。不要說差一周、一天,甚至只是差上一個時辰,很多事情,可能就會發生完全不同的,血淋淋的變化。


  紹興二十五年的秦檜,正如光緒三十四年的那拉氏,也如民國三十七年的蔣中正,在一種糾纏了幾十年的刻骨仇恨驅使下,要在自己離開前,把沒有了斷,又還能夠了斷的事情,做個了斷。


  當渣滓洞的槍聲響起,當珍妃井口水花飛濺……這一切,本來也可能發生在臨安,用今天的話來說,當時已經發展到了只差「臨門一腳」的地步。


  「秦檜擅權久,大誅殺以脅善類。末年,因趙忠簡之子以起獄,謀盡覆張忠獻、胡文定諸族,棘寺奏牘上矣。檜時已病,坐格天閣下,吏以牘進,欲落筆,手顫而污,亟命易之,至再,竟不能字。其妻王在屏后搖手曰:「勿勞太師。」檜猶自力,竟仆於幾,遂伏枕數日而卒。獄事大解,諸公僅得全。」


  紹興二十五年,本來應該是血色瀰漫的一年,這一年中,秦檜苦心積慮,製造了「大逆」案,除了要把老對手趙鼎滅門外,還要把其它對手如張浚、胡銓、李光等一網打盡。因為這是他高度重視的一件事情,所以事必不假手,親力親為,結果,就在一切準備就緒,將要走完最後一道程序的那一刻,他的病情突然發作,「竟不能字」,再三努力,也沒能畫上那個代表著圓滿的句號。


  ……天有眼么?

  但,若真有眼,風波亭外,天在那裡?


  只能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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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鼎。


  一德格天閣上,排名第一。


  他的地位身份本來遠遠高過秦檜,乃是南渡后的第一任相臣,號稱「中興賢相」,但與秦檜鬥法不敵,在紹興八年敗走,一貶再貶,始終未能翻身。在秦檜製造「大逆」案時,他已去世八年,「大逆」案的中心,是他的兒子,趙汾。


  關於「大逆」案,並沒有什麼可說的,趙汾是個沒有多少政治敏感性的人,他與和他一樣缺乏敏感性的趙宋宗室趙令矜交遊密切,被人羅織成罪,至於罪名,那都是自己提供的。


  對秦檜來說,這個案子的中心目標是趙汾,外延目標是其它所有和秦檜有著仇恨的敵人們,但從案子本身的角度來說,這個缺乏政治敏感性,總是擺不正自己位置的趙令矜,才是重點人物。


  趙令矜是個大嘴巴,大到了什麼地步呢?他曾經和其它很多人一起看秦檜的《家廟記》,其它人要麼不說話,要麼誇誇這文字不錯,他一開口,就是引經據典。


  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沖人家家廟說這個話,就等於說,到同事家裡串門,看見人家的婚紗照,咱們么,要麼誇完人家漂亮然後說吉祥話,要麼說完吉祥話然後夸人家漂亮,可偏有一位,直目豎眼看著照片在那裡掐日子,說,喲,你們結婚有年頭了啊,眼看就是七年之癢啦!


  得罪秦檜也就罷了,另外一次,趙令矜和國家教委的領導一起喝酒,邊喝,邊感嘆說,現在這世道真是不好,皇帝糊塗奸臣做亂,唉……這樣下去怎麼辦啊。


  雖然說宋人罵罵皇帝不是多大的事,但也要看誰來罵,趙令矜的悲劇,就在於他和文人們混得太久太投入,結果忘了自己也是有著廣義上的合法繼承權的趙氏子孫,是曾經手持金鐧,能夠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八賢王趙德昭之後,而不是一個姓趙的普通文官。


  趙令矜定「大逆」,之後,便是對趙汾無休止的迅問,逼著他把一個又一個的名字吐出來,畫上手印。這個過程持續了很長時間,因為,秦檜曾經親自擬過一張五十三人的名單,當中包括了胡銓、李光、張浚……和其它許多人,他必須確保,這些人要由趙汾供出來,然後定成死罪,辦成鐵案。


  ……所幸,天未假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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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面,出現了張浚這個名字。


  他是南宋大將,更出將入相,在趙鼎、李光先後敗走後,他一度曾成為秦檜的重要對手,並一樣享受到了名留一德格天閣的待遇,是當時第一等的大人物。


  ……不過,我這裡專門又提出來說他,倒不是因為他是大人物,而是因為,他身上一樣有一樁文禍。


  而且,是南宋第一樁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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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向關中圖事業,卻來江上泛扁舟。」


  這兩句詩,是曲端的作品,也是曲端的死因。


  曲端,是南宋初年川陝戰區的重要將領,有能力有威望,但問題是,他同時也有一個壞脾氣和一張大嘴巴。頂撞上級,輕視同級,都是家常便飯。


  某一次宋金會戰前,曲端對上級的方略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但沒有被採納。會戰失敗后,他到處去說自己的意見有多麼正確,這一下終於激怒了張浚,於是,就有有心人把曲端的詩抄了一首拿來。


  「不向關中圖事業,卻來江上泛扁舟。」


  結合南宋初年的局勢,這個罪名一下就套上了,「指斥乘輿」,你把意思說清楚,你在說誰不去光復關中,你在說誰划著小船往南邊跑?

  曲端被治罪,貶斥,很快就在貶所死於私刑,時年未屆四十。


  後來,張浚在多個不同場所表示了自己的後悔,也的確採取了一些補償的措施,然而,斯人已逝。


  周密比之為:「則秦檜之殺岳飛,亦不為過!」


  曲端的這件事情,雖然從主角到配角到所有相關人員都是武將,但卻是一起比較典型的文禍,無中生有,卻又解之合節,把那種若有若無的味道把握的很好,屬於那種「一語點破,無從分說」的類型。在整個臨安十八年中,能夠與之相比的,大概也只有吳元美鳴條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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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元美,是李光《小史》案中的人物,他在李光治私史案發後,寫了一篇《夏二子文》,聲討「夏二子」,也就是夏天出來活動的蒼蠅和蚊子,裡面有一句非常妙的雙關語。


  「夏告終於鳴條,二子之族,殆無遺類。」


  這個「鳴條」,可以理解為風把樹枝吹響,指秋風起,夏日終,但同時,鳴條又是一個地名,是夏商易姓革命的主戰場,這兒的妙處,就在於「夏」與「鳴條」都可以作雙重解釋,又都能順暢成文。但日後被定罪,也就定在這兒,假借四季更換,鼓吹易姓革命,想做什麼呢你?

  這篇文章出來后,就有人想上綱上線,初次嘗試未成功,被上級官員駁回,最後,反而是在吳元美家裡找到了突破口,才打動秦檜,對吳元美施以處置。


  吳元美家中,有「潛光亭」和「商隱堂」,他的同鄉鄭煒抓住這兩個名字上報,說「潛光」就是講他潛心於李光,要結黨,「商隱」那是自比不仕秦的商山四隱,表明他無意事秦,這樣的分析誠然誅心,但也的確古雅,算得還有些些北宋文案相戰時的餘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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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到這裡,已經快到一萬字,突破了《無以言》的七千字,也超過了《桃花》的八千字。但雖然已經提到了很多人名,可要與那十八年中被打擊者的長長名單相比,這仍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限於篇幅,我不能一一介紹這些名字,不能一一記錄這些事迹,但史自有書,名自長垂。


  ……再講最後一個故事,講完,《臨安》也便完結。


  在故事的結尾,讓我們回到開頭,回到胡銓的身上。在他被從廣東驅趕到海南的路上,張棣刻意選擇了一名刻薄的使臣押解,但,這名使臣卻沒能完成自己的任務。


  胡銓路過雷州,當地的太守叫王彥,被評價為「雖不學而有識」,雖然文字上不行,但做事情有辦法。他同情並且尊重胡銓,就找了一個借口,說這個押送的人涉嫌走私,直接抓了起來,自己派了人護送,並提供了豐厚的盤纏。


  當時,已經是紹興十八年了,岳飛已經死了六年,趙鼎也在前一年自盡了,但仍然有這樣的人,願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作力所能及的庇護,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此謂,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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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幾句閑話:南宋史,並非可以讓人激昂或興奮的一部史書,趙構與秦檜,都不是在身後留有美名的人物,但是,若讀到南明史時,卻會忍不住讓人嘆息,時無王謝、桓劉,也便罷了,何以欲求一趙構也不可得?而以欲求一秦檜也不可得?


  何以,致此?!


  孔璋字於西元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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