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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六十一章 汙穢人間

  想到自己經曆的這些風風雨雨,楊小天頗有感觸的說道:“是啊,現實一直比較操蛋”


  法蘭奇教授道:“王啟年和布隆迪教授的鬥爭,完全是不公平的鬥爭,布隆迪教授是麻省理工學院的學術權威,人脈廣泛,而王啟年不過是一個普通的研究員罷了


  很快,那篇論文就被署名布隆迪教授發表,而王啟年則被汙蔑為竊賊,說是王啟年偷竊了布隆迪教授的研究成果。話語權在布隆迪教授那裏,王啟年的名聲一下就臭了,被打成了過街老鼠”


  楊小天冷冷道:“好一個學術權威,真他媽的反動真是顛倒黑白啊”


  法蘭奇教授歎氣道:“除了我這種知情人知道真相,同情王啟年之外,別的人都認為王啟年是一個學術竊賊。而麻省理工學院,也把王啟年趕了出去,並且全球封殺王啟年凡是有頭有臉的公司,都不會接收王啟年”


  楊小天有些慍怒道:“這完全就是趕盡殺絕,一條活路也不給人留有必要這樣嗎”


  楊小天是真有些怒了

  這布隆迪教授還當真是無恥之尤

  侵占了別人的學術成果,倒打一耙,顛倒黑白,這樣的手段,已經是卑鄙無恥了。


  而在顛倒黑白之後,還要封殺別人,對別人趕盡殺絕,這簡直是畜生一樣的行為。


  就沒有這麽欺負人的

  楊小天一個旁觀者都看不下去了


  “內幕消息說,王啟年的關鍵性數據並沒有寫在論文裏,布隆迪雖然侵占了王啟年的論文,但一直沒有得到關鍵性的數據。於是為了逼迫王啟年交出關鍵性的數據,布隆迪教授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封殺王啟年”法蘭奇教授幽幽道,“倘若王啟年不屈服的話,就一直會被封殺下去”


  楊小天道:“我了解王啟年他一定是不會屈服的”


  法蘭奇教授此時露出了尊重的神情,說道:“王啟年是一個勇敢的人,他一直不屈不撓的和布隆迪教授鬥爭,不過情況並不樂觀。布隆迪教授是學術權威,而他是一個無名小卒”


  楊小天不禁問道:“難道美利堅學術圈就是這麽暗無天日,無法昭雪嗎”


  法蘭奇教授深深的看了楊小天一眼,說了一句大實話:“美利堅學術界當然不會暗無天日,但是王啟年他不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甚至連美國人都不是。沒有人會為一個華夏人主持公道的”


  楊小天冷笑道:“又是該死的種族歧視”


  法蘭奇道:“沒辦法,種族歧視已經成為美利堅社會固有的頑疾,一時半會是治不好的。”


  楊小天點點頭道:“法蘭奇教授,你是一個好人,謝謝你告訴我這些內幕。”


  法蘭奇教授自嘲道:“我卻也是一個沒有勇氣的懦夫,明明知道布隆迪教授在顛倒黑白,我卻顧慮重重不敢揭發,隻敢暗中告訴你。康德說的道德良知,我卻是丟失了”


  楊小天道:“您已經很不錯了,在這汙穢的人間,在這渾濁的世道上,能不同流合汙已經很不錯了。對了,您知道王啟年現在在哪裏嗎”


  法蘭奇搖頭道:“我隻是聽說王啟年自己辦了一個實驗室,接一些小私活謀生,具體在哪裏,我也不知道。”

  “您告訴我的信息已經夠多了,謝謝。”楊小天說。


  “這是我應該做的。”法蘭奇教授道,“畢竟你曾經是我的學生,有些舉手之勞的忙,我會盡力幫助你的。看你也沒有事了,我要去吃飯了,回頭見。”


  “回見。”楊小天說。


  法蘭奇教授離開之後,楊小天也離開了工程研究所,既然王啟年師兄已經不在工程研究所,楊小天也沒有必要繼續留下來了。


  楊小天一臉陰沉,往回走著。他萬萬沒有想到,王啟年師兄竟然遭遇了如此黑暗之事,遇到了這樣大的不公,被人欺負到這種份上。


  “哼好一個諾貝爾獎得主”


  “好一個學術權威”


  “我會讓你知道,這世界上還是有正義的力量的”


  “我就是正義”


  楊小天一貫充滿了正能量,就好比魯提轄,好比郭巨俠,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

  何況王啟年這個人才,楊小天已經決定要了,以後王啟年就是楊小天的人。楊小天一向比較護短,別說是一個諾貝爾獎得主,就算是諾貝爾本人過來,敢欺負楊小天的人,楊小天也會讓他知道花兒為什麽這樣紅。


  楊小天已經決定了,要幫王啟年討回公道

  就算王啟年不願意投靠楊小天,楊小天也要為王啟年討回公道。


  為什麽


  因為楊小天心懷正義


  片刻之後,楊小天來到了麻省理工學院的校門口,正打算要去停車場,開上自己的瑪莎拉蒂回去。但是楊小天卻發現校園門口,一群學生圍成一群,仿佛看戲一樣指指點點


  楊小天好奇之下,湊上前去,看了一眼


  “人間果然汙穢了”


  楊小天暗道。


  在楊小天的眼中,是這樣的一幕:

  一個金發碧眼的白人青年,一臉猥瑣,一副被酒色掏空身體的模樣,一身的名牌,看上去非富即貴。同行之間的感覺是敏銳的,楊小天一看,就知道這個白人青年也是一個富二代。


  而且在白人青年還不是一般的富二代,而是一個超級富二代。


  因為白人青年的身旁,有他的豪車,那是一輛全球限量版的蘭博基尼,價值兩千萬美元之巨。如果不是超級富二代,是開不起這樣的豪車的。


  畢竟車本身就已經很貴了,何況養車的費用,那更是一個無底窟窿。一般人就算送他一輛這樣的豪車,他也養不起。


  養車如養馬,都不是窮人能夠撐得起來的。


  而在白人青年的四周,有十來個跟班,他的這些跟班,居然個個大金鏈子小手表,看上去匪氣十足。


  這些跟班,大部分是白人,有兩三個黑人。看上去都是混社會的那種,不是什麽善茬。


  能養起這麽多跟班,足以證明白人青年之富。


  養人可比養車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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