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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番外一:不願錯過你

  所有人上大學,都是懷著期待和欣喜的。即便沒有考好,委曲求全地順從第二志願、第三志願,在大學開學的那一天至少也是興奮的。畢竟那是一個新的階段的開始。


  可是我記得,當時我是懷著憤怒、悲涼和絕望的心情去的臨西林學院。不過我不在乎,我只想找個偏僻遙遠的地方躲起來,忘記我媽的離去,拋開糾纏的過去,放開家裡的紛紛擾擾。


  踢球的時候,總是有一堆女性觀眾在遠遠地為我搖旗助威。隊友們說,我長得太好看,容易惹桃花,不到一個月,情書就一車接一車的。而我痛恨這樣的皮囊。因為這副皮囊來自我的父母,它時刻提醒著我,不管我走到哪裡,我身上流的是他們的血液,跳動的是他們給予的心臟。即便一個去了地獄,另一個仍然在這個世上做魔鬼,可他們依舊是我的親人。所以,當最後車禍奪取我的小腿,摧毀了我的面龐,我沒有歇斯底里。那些沉重的過去通過車禍得到了救贖,整容后的我更像是涅槃重生。


  在踢球的過程中,我記住了一個人的臉。其實開學第一天就見過她,她一個人拿著沉沉的行李,走在林蔭道上。高挑的個子,甜甜的臉。之所以能記住她,是因為她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吹出了一記長長的口哨。


  這樣的口哨和她甜甜的臉很不配。我本以為這樣的臉應該有著像林學院的湖泊一般恬靜淡然的性格,她卻很囂張。


  其他女孩兒看我的時候都是嬌羞的,從來沒有人這麼大膽地打量過我,她卻看得像在欣賞一件商品。我被看得有些生氣,覺得她很無理。


  在圍觀的那些人裡面,我沒有見過她。我和她的第一次互動,是她的一頓河東獅吼:「這麼大一個洞都射不準嗎?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張紙來擦一擦啊。抱個球管什麼用?!」所有人都笑了。


  我也笑了。


  這是我一年來第一次笑。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張耀華,人稱妖子。


  之後在英語和微積分大課上見過她。


  因為上一次的不打不相識,她偶爾會朝我笑笑,但她沒有和我說過話。我有些失望。人長得好看,又有什麼用呢?

  可是我想認識她,想找她說說話,於是我用了最笨的方法。


  當時簡爾在追我。她的情書淹沒在信箱里,我注意到這封信,是因為它是由她轉交的。


  她跟我說的第二句話便是:「沒想到上了大學,大家還是這麼傳統,送個情書還要別人轉交的。小子你要不答應,我可饒不了你啊。」


  於是,我和簡爾在一起了。對於我來說,和誰在一起都一樣。我的父母早教會了,讓我對愛情和婚姻絕望。愛情,只不過是個過場。


  何況,她做的媒。她那麼希望我們在一起。


  呵呵,原來我那時已經這麼遷就她了。


  後來她為了簡爾打架,受了傷。我去醫院的時候,第一時間看到她狼狽地坐在簡爾旁邊,竟然很生氣。她傷得比簡爾嚴重得多,想必為了保護簡爾的周全,遭了不少罪。我在家裡熬了些皮蛋瘦肉粥過來,她倒是很乖巧地吃得一粒不剩。只是事後她不太和我說話了。


  在出了車禍,沒有她消息的那一年裡,我最喜歡做皮蛋瘦肉粥。在廚房裡忙碌的時候,總會想到她。


  不久之後,就有傳言說她喜歡女孩子。


  校內論壇上,有無聊的一堆人上傳的各種可疑照片。有她們深情對望的,有她獨自憂傷的。我等著她出來澄清。


  可她沒有。從來沒有。


  她彷彿默認了這一切。


  這下子,我也慌了。因為傳言傳得那麼真。而我想到她看我時跟別的女孩看我的眼神不一樣,想到她還為簡爾打過架,我幾乎就要信了。


  她跟沒事人一樣,依舊我行我素,甚至她和簡爾走得更近了。


  有一次,她把簡爾護送到我這裡,偷偷跟我說:「現在大家都以為你和我都喜歡她。呵呵,我們都是學校的風雲人物,你我還是傳聞中的情敵呢。」


  我不假思索地問道:「真的是嗎?」


  她怔了一下,大概沒想到我會問這樣的問題。她淡淡地朝我揮手說:「你說是就是嘍。放心吧,她喜歡的是你。我哪有你的魅力大?好好照顧她,現在她是風雲人物的女朋友,據說還是另一個風雲人物暗戀的對象,很容易被人半途打的。拜拜。」


  既然她喜歡簡爾,那我就和簡爾分手。


  她真的是個耐得住性子的人。對待學校論壇上這麼猖獗的留言,居然能無動於衷?!直到後來我知道那些謠言並非真實,我甚至有些憎恨她。


  和簡爾分手后,我不停地換女朋友。我想,上天肯定是覺得我不配有愛情這樣的稀罕物,我喜歡的人註定不會喜歡我。那我就享受別人的愛情吧。


  直到畢業晚會那天,有一封情書輾轉地到了我的手上。


  我真的恨她。如果她早點出來解釋,哪怕她對學校里的那些傳言有一句反駁,我也不會等這麼久。我們浪費了青春中最好的三年時光。


  可是這種恨很快被洶湧澎湃的狂喜吞沒。錯過了三年,我們還有三十年、一輩子那麼長可以走。


  她的情書寫得很可愛,是我這一生中收到過的最可愛最難忘的情書,如同她本人一樣清澈、真實和質樸。


  我忘不了那天那一支舞。她像一隻天鵝在舞池中旋轉,歡快得像叮咚的溪水,流進了我的心裡。


  這是我最開心的一天,也是我最後悔的一天。


  那一天,我失去了我的一條腿。


  我後悔的是,我沒有讓她等到我。


  她穿得這麼好看,淺綠色的連衣裙,白色的高跟涼鞋。我想本來我可以擁抱她,親吻她。而因為我的不小心,當我閉眼的時候只有一片血色還有呼嘯而過的冷意。


  我在國外治療的時候,看到穿淺綠色連衣裙的人,都會想到她。


  我想她。我缺了一條腿后,只配想她。


  我失去了她一年半的消息。回國后,我去找她。


  她來到了北京,在電子城上班。


  我偷偷地去看過好幾次。她變得更加漂亮了,偶爾會調皮地做客服。


  她還是她。


  她下班后我會去她的店面轉一轉,不管喜不喜歡,都會買一些電子產品。我想做點兒什麼,至少要做點兒什麼,才能讓我好過一些。


  沒想到,越看越放不下。


  直到她突然離職,我決定不再去調查她的去向。


  可是命運不答應。


  那天,在賓館大堂里,她撞見我的時候,居然認出了我。


  其實車禍后我做了些整容,外貌上和以前有些不一樣。可是她仍然認出了我。


  我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要繼續偽裝。


  她出了一堆洋相。


  她說她叫張耀華,是我的校友,她在鴻飛工作。


  我就這麼輕易妥協了。而且我倒戈得非常迅猛,彷彿是前一陣子壓抑的那些想念有了缺口肆意地流淌出來。


  我讓公司和鴻飛合作,順便買了她對面的房子。


  她喝了我的粥,送了我一個鍾,還在我這裡辦了一個派對。


  可是我發現,她有了心上人。緊趕慢趕,還是晚了一步。


  我想到她要嫁為他人婦時,忽然變得很不甘心。以前遷就她,現在卻不再這麼想了。人總是變得越來越貪心。


  她在我家閑聊,她和我鬥嘴,她找我妥協。我的生活里有了她后,我不甘心了。


  我開始追求她。用我的方式。


  我要她知道,我愛她。我愛她,已達六年之久。


  可是六年又怎麼樣呢。當我看見她幸福的模樣,我又不忍了。


  我懦弱嗎?活該嗎?不爭氣嗎?

  我不過是不忍而已。


  愛情,不過是個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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