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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上庄筆藝,大仙狼毫

  將軍廟是鄉鎮的小廟,供奉的也是一般人都沒聽過的什麼雲台二十八將之一,陳俊陳將軍。


  看這個樣子,陳將軍混得不咋的,無法澤被後人、造福鄉里。


  哪有人人都拜的關二爺本事大!

  不過宛城市沒有關二爺的廟宇,倒是有一個武侯祠,祭拜的是蜀漢丞相諸葛亮,香火非常旺盛。


  但在王耀武想來,不管是諸葛亮還是關二爺,都是作古千年的人物,真要有靈的話,也保佑不過來那麼多人。


  他還是堅定心思,要去鐵頂老君廟或者嵩山少林寺拜一拜。


  順便求大師為他解解惑。


  ……


  剛吃完飯,鎮上制毛筆的同學給他打來電話:「大武,你的毛筆給你制好了,你什麼時候過來拿?」


  「我的毛筆好了,行,我馬上就過去拿。」


  掛了電話,他問王永軍:「爸,黃狼子的皮子賣出去了嗎?」


  「沒呢,給錢太少,沒捨得賣。」


  「那正好,我拿去送給我同學,反正也就幾百塊錢的皮貨。」王耀武出手一向是很大方的,黃鼠狼精的皮子賣了也就幾百元,不如拿來送人情。他跟這個高中同學,關係還是相當鐵的,讓他制筆,二話都不說。


  黃大仙的皮,留在家裡沒用,賣出去也是便宜別人。


  不如給同學拿去制筆,王耀武看過,黃大仙身上的毛,根根都堅挺,感覺比一般黃鼠狼尾毛還要適合制筆。


  午覺之後,開車去鎮上。


  「大毛,我的毛筆呢?」進了「周上庄筆藝店」,王耀武一眼就看到正在裱畫的同學周大毛。


  周大毛本名周上庄,這家店是他父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除了經營制筆生意,也會裱畫、刻字,兼賣一些中堂、書畫作品。周大毛學習成績不好,所以一早就跟著父親學習制筆、裱畫技藝。


  大小是個手藝人,尤其是毛筆字,寫得很溜。


  現在順利接手筆藝店,當掌柜了。


  「你來的挺早,你那黃鼠狼的尾毛真好,制的筆我蘸水試了試,剛勁有力,絕對是我爸制過的最好一根狼毫。真都不想給你,你那手毛筆字,簡直是玷污這隻狼毫啊!」周大毛嫉妒的說。


  他從筆架上,將一隻大號毛筆拿過來。


  「鋒徑1厘米,鋒長4點5厘米,按照你的要求,適合寫對聯,也能兼顧練字。不過我還是要說,新手用不好狼毫,你乾脆把狼毫送給我,我這裡適合新手的羊毫任你挑,怎麼樣大武?」


  王耀武接過狼毫,毫不客氣的說:「別打我的狼毫主意。對了,我這裡有一塊黃鼠狼的皮,送給你了,你喜歡就自己拿皮子上的毛做毛筆。」


  「黃狼子身上毛不行。」


  「你看了再說。」


  當王耀武將皮子丟在工作台上,周大毛撿起來一看,頓時咦了起來:「這真是黃狼子的皮,這毛比我們收回來的遼尾都不差啊,是跟你給的尾毛,同一隻嗎?」他看到黃鼠狼皮的尾巴缺了一塊。


  「正確。」


  「太神奇了,這黃鼠狼你從哪抓的?」


  王耀武招招手,示意周大毛附耳過來:「我說了你別往外傳,杭山村的黃狼子作祟,你聽說過吧。上次我走夜路,碰到了,問我它像不像人,叫我一把把它抓住,往地上猛摔了幾下,直接砸死。」


  「靠,真的假的,附身過魏霞的那個黃狼子?」


  「你以為呢。」


  周大毛肅然起敬:「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大武,我現在才發現,你真是牛筆克拉斯啊,黃大仙都被弄死了,關二爺附體嗎。」


  吹個牛而已。


  王耀武心裏面多多少少有點臉紅,總是把兒子的本事說成自己的,便轉移話題道:「說實話,其實我心裏面不是很穩,村裡面鬧了好幾隻妖精,所我打算過幾天去老君廟或者少林寺拜一拜,找找大師幫我看看命什麼。」


  「你也準備去拜一拜?我爸昨天還跟我說,最近世道不太平,打算讓我去少林寺上香!」


  「那一起吧,你幾號走?」


  「隨便,你去的時候喊我,你不是有車嗎,正好帶我。」


  「可以。這皮子你收起來,毛筆我就拿走了。」


  「等等大武,大仙的皮子絕對值錢,你不會就這樣白送給我了吧,還是說你想打我老妹的主意。」


  「你給我滾蛋,你老妹才高中,我至於嗎。不過你這樣說了,我不拿點東西,你心不安。你給我幾瓶好點的RB墨水,還有正宗的宣紙也給我來點,還有毛筆字帖,嗯,羊毫再給我來幾根。」


  「別得寸進尺啊,一瓶RB進口的玄宗墨水,十張宣紙,不能再多。其它墨水和紙、筆,可以隨便拿。」周大毛說。


  正宗宣紙,十幾元甚至幾十元一張,都是專業用來出書畫作品的。至於墨汁,RB玄宗墨汁應該是目前國內市面上,流通的最好墨汁,一瓶都得上百塊錢。


  這些加起來,估計比黃大仙的皮還要值錢。


  當然王耀武也就是隨口說說,他毛筆字還沒練出來,沒必要去用那麼好的筆墨紙硯,只是隨便拿了一點便宜貨。


  剛打包裝起來,便聽到有人喊他:「大武哥。」


  王耀武轉頭一看,是周大毛的妹妹:「小毛啊,沒去補課呢。」


  「現在才一點半,我們補課班是三點鐘上課。」周大毛的妹妹叫周小毛,當然這是小名,至於她的大名叫什麼,王耀武並不知道。小姑娘長得馬馬虎虎,還算湊合,就是個子高,已經有一米七了。


  王耀武自己身高也才一米七五,看到一米七的姑娘,有種亞歷山大的感覺。


  還是嬌小一點的姑娘更可愛。


  「好好學習,爭取考一個好大學,我還有事,先走了。」


  ……


  回到家,王耀武就把「大仙狼毫」掛在自己書桌的筆架上。


  大仙狼毫是他對自己這支特製毛筆的稱呼,這樣的好寶貝,不能輕易使用,暫時還是用普通羊毫筆練字。


  見到王耀武回來,正在院子里曬太陽的二丫,立刻拋下大紅,跑進書房裡:「粑粑,我已經學會拼音了,你快點教我識字吧。」葫蘆娃很喜歡陽光,怎麼曬都曬不壞,而且不曬太陽還不高興。


  或者說,風吹日晒,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


  「好,從今天開始,老爸就教你識字,同時還教你書法!」王耀武將特意從周大毛店裡拿來的一支小號毛筆,遞給二丫,「你大哥是個大笨蛋,至今連二十六個字母都認不全,以後我老王家書香門第的榮光,就要靠你來繼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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