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毛髮光亮,狼毫制筆
黃鼠狼並不大,跟一般的黃鼠狼比較,沒有很明顯的體型上的變大。加上內臟都被踩出去,又切了不少肉去試毒,導致剝皮之後,黃鼠狼肉剛好只夠做一小盆菜。
香味在剛剛下鍋不久就傳出來。
香飄整個小院。
被二丫趕去屋后找蟲子的雞群,蟲子也不找了,全都圍在廚房外面,伸頭伸腦,顯然被香味吸引。
毛毛更是賴在廚房裡不出去。
至於大紅,也很想要進廚房偷點黃鼠狼肉,奈何被二丫騎著,只能老老實實按照二丫的吩咐,在院子里溜達。
葫蘆娃是不吃葷的。
大娃一點沒被吸引,抱著自己的plus手機,開心的玩著王者農藥,整天打排位賽,但一直都在黃金、白銀之間徘徊。現在王耀武已經不願意帶他打排位了,因為他真的被大娃坑慘了,毫無進步嘛!
他在聊著微信,最近微信同學群裡面,很多人都在討論妖精的事情。
政府越是信息管制,人越是想要討論,尤其是杭山村發生了黃大仙附身的恐怖事件,更讓從大鋪頭中學畢業的學生,對此無限關注。
作為回鄉創業的代表,王耀武被同學們反覆「@」,問東問西。
「巫妖王,你見到黃狼子嗎?」
「巫妖王,黃狼子附了李濤老婆魏霞的身?衣服都撕爛盡了,你可看見了?」
「你們那邊到底抓到黃大仙沒有,聽說派出所都出動幾十輛警車?」
「說是請了少林寺的大師?」
「大武,你在老家發什麼財呢?」
「出來喝酒,巫妖!」
或許是剛畢業,同學之間的關係還沒變質,尤其是幾個死黨,非要喊著一起喝酒吃燒烤。王耀武不是安靜的性子,當年也是痞痞的,不一一解釋。
直接在群裡面說:「黃狼子怎麼一回事,一時半會說不完,有沒有回大鋪頭的,聚一聚,這邊新開一家燒烤店,味道不錯。邊吃邊聊,回頭再給你們帶點上好的野果子回去,自家山裡面產的,味道剛剛的。」
「巫妖王現在是真土豪,佔山為王。」
「我去大武的淘寶店看了,我滴個乖乖,一盆多肉賣幾百塊,竟然還有人買,都賣出幾十盆了吧。」
「全加起來也就那麼點銷量,總共才賣了一萬多塊錢,瞎搞搞,連包山成本都還沒回呢。」王耀武謙虛。
「比打工強多了。」
「聽老周說,巫妖你買豪車了?」
「什麼買豪車,就是買個麵包車,拉拉貨。」
「什麼車?」
「五菱宏光。」
「行啊,牛,這可是神車!」
「拍張圖片看看。」
「破車有什麼好看的,對了,朱司令在哪高就,我看你朋友圈了,你個富二代,竟然曬賓士!」王耀武不想曬自己的五菱宏光S1,一輛麵包車,確實沒什麼好曬的,要曬也得曬豪車。
「朋友的車,我借來開開,我準備買個奧迪Q5,SUV開著舒服。」
「Q5要四五十萬吧,我擦,朱司令不愧是富二代,膜拜土豪!」
「土豪老朱,牛筆克拉斯!」
「朱司令一個月前才在宛城買的房吧?」
「有錢人就是不一樣,又是別墅又是豪車,妹子還經常換。」
群裡面頓時響起了一片對朱司令膜拜的信息,王耀武看了忒不得勁,明明剛才還在吹捧自己,自己只是謙虛了幾句,怎麼人就跑光了,都去捧朱司令這衰仔——早知道就不該轉移話題,讓這小子裝上比。
「靠爹算什麼本事!」
王耀武心理不平衡,索性關了微信群,心想,等自己發家致富,立馬換一輛還沒上市的寶馬X7。到時候一定要發起同學聚會,把所有同學都喊過來,狠狠的曬一曬豪車!享受大家羨慕嫉妒恨的目光!
「不炫富不裝比,生活還有什麼樂趣!」
不過很快他就有了心理上的優越感,聞著飄香的肉味,心中美滋滋:「有錢人算什麼,妖精肉誰能吃得到,這等美味,換了神仙也不做。」
中午吃飯。
只是簡單炒炒的黃鼠狼肉,味道已然賽過之前吃的蛤蟆精肉,入口酥軟香濃,吃進肚子里,頓時就產生一種飄飄欲仙的快感。美食入腹,吃了更想吃,一小盆黃鼠狼肉,輕輕鬆鬆被消滅乾淨。
吃完飯之後,王耀武感覺十分意猶未盡。
恨不得天天能吃到如此美味的妖精肉。
和之前吃蛤蟆精肉一樣,吃完之後,精神抖擻,一點不瞌睡,整個下午都是精神百倍,頭腦清晰,完全沒有一般人在夏天昏昏欲睡的那種困頓。而且晚上洗澡的時候,很明顯感覺到,有毒素從身體排出來。
第二天起床的時候,整個人是輕鬆的,從心理和生理上,都感覺到變得年輕了。
伸伸胳膊伸伸腿,扭兩圈,打兩拳。
只覺得渾身都是力氣。
「妖精肉果然神奇,真的大補身體,我現在感覺我能一拳打死一頭牛!」王耀武在院子里轉了轉。
看到父親王永軍,正在曬黃鼠狼的皮。農村處理皮子很簡單,完整的皮子裡面灌上土,掛繩子上曬一曬,這樣皮不會變形。晒乾之後,去了油膜和殘肉,放在水裡泡幾天,就能硝制了。
硝好的皮毛能做一些小物件,一般都是直接賣給小販子,百來塊錢,要是毛色好且完整,幾百也不是問題。
不過黃鼠狼畢竟是三有保護動物,私自捕殺是違法的,賣皮子得小心。
「爸,這隻黃狼子的皮,亮得很,還很完整,怕是能賣到五百塊以上。」王耀武拽了拽黃鼠狼的尾巴,「這尾巴尖上的毛,你幫我留起來,我打算去請我同學幫我做一根毛筆,以後練毛筆字。」
這隻黃鼠狼的尾巴,毫毛粗壯,圓潤、光滑、挺直、尖銳,還有非常好的柔韌性,是做狼毫筆的上好材料。
王耀武有個同學家裡,就是專門做毛筆的,經常去各地收黃鼠狼的皮子,尾毛是首選。他聽同學說過,狼毫就是黃鼠狼尾毛做的毛筆,和羊毫一樣,是毛筆的兩大主流毛料。尤其以東三省的「遼尾」最佳。
王耀武練過書法。
當然,寫出來的字,只能說勉強能看,距離書法還有很遠的距離。
在他想來,養大七隻葫蘆娃,自己說不定有機會成為真正的「高人」。高人的話,沒有一手剛硬的毛筆字,總覺得缺點什麼。要是給人寫個啥方子,或者畫個符之類,總不能用圓珠筆吧。
現在花果山和盆栽有大娃照料,家裡的養的雞狗有二丫照料,他基本上就是聯繫客戶,閑暇時間很多。
不如抽空磨練一下技能。
技多不壓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