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四十七章
周律師,我發給你的這張的話,就是他們要,就是之前那個,受傷的手摔斷的,那個員工就拿過來了,他們要賠償的單子,就是你幫我按照,就是我們正常正常情況下,按照人生損失險那個賠償的話,也按照他這樣,列一份單子給我,然後還有,他那個誤工費啊,他那個工資他的話,就在我們廠裏上了三天班,而且,那我們要按照多少錢,一個月的標準給他賠啊。
你都沒有給我看任何憑據,我怎麽給你列單子啊?你這裏麵的紙箱費用標準,我上次就已經發給你過了呀。誤工費不是說他工作了三天就受傷,你就不用按照正常賠,我的意思是你之前跟他就是叫他來上班,每個月給她多少工資,你們商量的工資是多少,你就按那個來給他算啊,它這裏供他這裏的誤工時間有一年嗎?還有證據嗎?有這麽長嗎?然後那個不叫做生活費,那個叫住院夥食補助費,他住院住了多久,就按那個時間乘以50塊錢一天。
就是,反正生活費的話,反正是按照50塊錢一天嘍,而且隻有他摔去的那個人有的對吧,而且是住院的話是14天,然後那個護理會的話是182塊錢對吧。那個也不叫陪護費,那個叫護理費,護理費,我跟你說過的,他自己提的是200塊錢一天,我們這邊沒有這麽高標準,我之前也都給你了,應該是182。醫院自費的話,你就看他那個醫療費發票就行了,是多少就多少,拆鋼板費就是拆鋼板費,跟醫療費的話就按那個發票來。
對,就是現在那個話就是誤工時間的話也,我沒開始也沒跟他約定多少一個月嗎?就是就是他現在拿不出憑證,那我們需要讓他是按照他上一年的平均收入來呢,還是說我們需要他們拿出什麽來。
對呀,就是每一項的標準,我上次就已經跟你講過了,你至於這個標準乘以多少天是要他們拿證據出來的,那樣就行了,他住院夥食補助費,那住了幾天就乘以50,然後護理費跟那個物攻他都要有證據證明的,不是說他說一年就一年的,他自己有證據能夠拿出來,比如說醫生不是會寫嗎?建議休息多少天那你就這個時間乘以182。他才來你這裏幹了三天你讓他拿,你讓他拿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幹嘛又不是在你這裏的,他在你這裏工作了一年多嘛,就按照去年的嘍,他就不之前都不在你這裏的幹嘛要按照上一年度啊,萬一他上癮度在另外一個廠裏麵很高的呢,或者說他現在再去那個廠裏麵弄個證明,你讓他按照上一年度,那我不是吃虧死了。
我知道啊,那反正現在我們的意思就是能不能按照那個我們同路線的那個最低工資標準,那個一千一千一千六百五十塊錢的標準,每個月賠給他。
他的誤工護理他自己算了一年,跟那個200天,他有證據的嗎?有沒有提供那個醫院裏麵寫的就是建議休息多少天或者其他這種證據。你這個並不是說問我你可不可以給他按最低工資標準來算你,我們這邊呢,肯定是要給他按最低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來算,但問題是她肯定不同意,我就這麽直接跟你講好了,所以最後要麽就是在協商折中,比如說加個2000,我打個比方。法律沒有直接說你可不可以這麽做,你想這麽做就可以,但是對方肯定不會同意。
他沒證據的,醫醫院裏給他寫了,隻有寫了三個月,我看到了,建議休息一月,建議休息一個月,給她寫了三張,其他的話他拿不出來的,但是他就是要賠這麽錢他就這麽汙。
那我們就不同意呀,如果醫院給他寫了三個月,你就給他按三個月算護理,最高也就說實話,我輸了182都算是高的,因為這個是你要到了訴訟階段,法院才會給你判的,你一般,比如說你是報了保險去保險公司賠,我跟你講150幢頂啊。
我知道就是說,我們這邊按照最低的跟他算,然後如果對方不同意,如果然後去問說說去起訴怎麽樣?那到時候我們有沒有把握的就是這麽個意思。
你現在問我說非要有沒有把握,一定是按最低工資來賠,那我肯定沒辦法,我也不是法官,每個法官判的,說實話有的時候都不一樣,我碰到的案子,但你要這麽想呀,你現在按照他這個給他賠了,跟你到時候去了法院訴訟按這個給他賠,你也沒有區別哈,對不對?
那反正就是我們這邊可以按照最低的先跟他談嘍,對吧,可以啊,可以按照最低的給他咯。
我的意思就是你按照我報給你的那個標準,然後乘以三乘以那個醫院,給他算了三個月的時間,每一筆給他算一下醫療費跟鋼板費呢,就按發票來,然後住院夥食補助是50就乘以住院天數,然後物攻跟那個護理呢,就按照醫院寫的三個月的標準來算一下,大概多少錢,你拿那個數字去跟他談,你就直接跟他說,你問過法律顧問了,就算鬧到法院去判,最高也就這個標準,他如果不同意,我們肯定就是如果去了法院,我們同意的數字肯定比這個還要低。就是誤工費你按照最低的給他,然後護理費你算他182好啦,然後醫療費跟拆鋼板費,你就按照發票,然後夥食是50,你按照這個標準算一個數字給他同意,他就同意,不同意就去洗漱吧,你就直接跟他說,我問過法律顧問的,我們法律顧問給的最高的標準就這樣了,你去保險賠可能都還沒有這麽高,而且你就直接跟他講,他已經是到退休年齡啦,本來就是不會按照勞動關係來處理的。
那你的意思就是他不是那按,每個月是按照,就是按照最低工資給他算三個月算誤工費嘍。
你可以就按照我跟你說的,按照最低工資1650去跟他談。因為我們這邊肯定是按照自己的利益為先對不對?那我們按照這個最低工資去跟他們談,他現在本來就已經超過退休年齡了,那他就不可能按照勞動關係來算,然後呢,你也說了這些勞動合同沒簽,他上班三天就受傷了,所以我覺得。你可以跟這個數字去跟她談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