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四十五章
“周律師,你好,這邊有個問題想要谘詢一下,就是像我們不是2月18號現在才複工嗎?因為2月2號到那個2月18號這段時間是政府不讓,我們複工吧,那是,然後按照合同房的話,我們需不需要支付我們那些沒來上班的員工2月2號到18號這段時間的基本工資呀。那這個就比方我們是2月18號副攻,然後通知員工2月18號可以回來,但是他們有些是22號25號,那就是18號到25號,這段時間是我們通知他們來,但是他們不來,那這段時間的話工資應該可以不支付吧。
他們是為什麽不來事來不了嗎?因為我記得你2月18號的話,那個時候我們這邊也是剛解封,他外麵有些地方是不是來不了還是怎麽樣?然後他不來的話,他是一點勞動都沒有提供嗎?還是在家辦公的。其實按照我剛剛發給你的這個關於停工停產這個通知裏麵,你的這段時間你都應該按正常標準支付,他們都不是不可以不付給他們,但是如果他們也沒有提供任何勞動,然後你們複工了,他們也沒來,這一個禮拜,如果他們同意你們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給他們,我覺得也行啊,但是你要一分不付的話應該是不校”
“周律師,就是現在不是還沒開學嗎?有很多孩在我們廠裏玩,然後就是我們這邊能不能出一個就是免免免責免責的那種證明啊,讓他們父母簽字還是怎麽樣,就是表示,他們如果孩子在我們廠裏出現什麽意外的話,都跟我們廠裏沒有關係,這種因為我們廠裏給他們限製的區域是隻限於寢室跟食堂,其他地方是不能讓他們帶孩的。
我們這邊就是不想讓他們帶那個孩來上班,隻讓他們孩在寢室裏和食堂裏這兩個去玩,其他地方是不讓他們帶的。那其實就是這種協議,從法律上層麵來講,就算有這種免責協議,然後他們父母也簽字按手印了,那也還是有被判定為無效的風險的嘍。
“當然啊,因為這個問題,我記得之前就跟你講過了,像你們呢是作為這種廠房對不對然後又有這個,職工宿舍,等等這一塊的,經常會有,就是一個一家饒,那或者是雙職工的,等等,帶著孩子的,這個辦法,這個事情你沒有辦法避免,但是呢我這,就不應超過,就是你你非要讓他們簽這種協議,當然可以,隻不過是你如果萬一除了事情或者怎麽樣,我之前是已經跟你建議過了,就是我,你們直接就是禁止他們帶,因為你不要你,在這種可以讓他們允許帶的範圍之內,再去寫一個協議想讓他們禁止就是,孩子發生的事情,就我大嗎,誰讓你帶的,但是你發生的事情呢,就不要來找我了。你,這樣的角度出發,你這樣的協議根本就是沒有用的懂不懂就是我的意思是你就直接坐的那個點的就直接跟她們不準帶就隻能在寢室裏麵或者是作為職工宿舍的這一塊區域裏麵是可以的,那麽,是,作為保障,他們的這個生活的對不對,但其餘的比如廠房還是其他的,是不可以的,就是直接去禁止,你們不要,就什麽,我還讓你帶了,但是你出事情了就不要來找我,那你這不是簡直就是默認了,就是你讓他們帶嗎,那你如果出事情了,你當然是要承擔責任的呀,我隻不過是你這個協議寫了有可能會減輕一部分責任,因為畢竟也是先告知的對不對,但是實話,你你寫了這個協議,就一點事情都沒有嗎,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隻能這麽跟你們講。就是禁止他們上班帶孩來,就是禁止員工上班,那個帶孩上班呀,直接禁止掉發個文件,或者你們那個員工內部群全部粘貼一下,不讓他們帶。”
關鍵就是現在不能禁止他們,但是我們廠裏又想把這個風險給規避掉,看看有沒有什麽法律上或者什麽文件可以那個的。
沒有辦法能夠規避掉,如果你一定要同意,他們就是帶孩子上班的話,沒有協議能夠規避掉,然後像他們這種就是一家人都住在這裏的話,在職工宿舍就是生活區域,發生事情了,他們跟你們本來就沒有關係,但如果他們帶孩來了,你們工作區域你又不禁止的話,出了事情你們要承擔責任的,然後這種風險沒有辦法規避掉。
就是,我們現在隻讓他們在宿舍裏跟那個食堂,這兩塊不讓,他們員工把他們的孩帶到他們的工作區,就是想讓員工把他們孩放在那個寢室裏罵出來,這一塊。
那你這樣的話,你就隻要寫個通知就行了,你就禁止那個公司員工為安全起見,禁止公司員工,孩兒誰帶家屬上班?然後孩隻可在對就禁止進入工作區域,然後孩隻能在你的就是那個寢室,然後那個食堂就餐,這兩個地方其他工作區域嚴禁出入。
就是我們這邊出一個通知,就是讓他們把孩放到食堂或者宿舍,嚴禁他們把孩帶到我們工作區域,然後我讓他們雙方的父母全部都簽字,然後他們如果管不好他們,讓他們自己孩到到那個廠區或者工作區裏,然後導致孩發生事故的話,這樣的話是不是就可以那個跟我們廠裏沒有關係啊。
你這種通知發發在那個就是廠裏麵都不用他們簽字,就是作為你們這個規章製度的一項都可以,就是發出去了都不用他們簽字的。當然,你如果要是不放心呢,是他們親自家是最好的,你們這種廠裏麵的各種的話肯定會有,就是分組隊吧,就是比如一車間二車間或者各種你可以直接以這種車間為單位啊,然後直接發下去,讓他們簽字再收上來就行了呀。不用你自己真的一個個瞎他們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