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二十九章
“然後再就是他剛剛講到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因為我們剛剛我不是前麵跟你講了嗎,這個官司一審的時候,之所以鼠,是因為他其實他也是債權人撤銷權糾紛,那麽,你這,選人,撤銷權,之所以能夠撤銷行政的條件,法律裏麵是規定的,完完全全明明白白的不就那幾個條件嗎,你的時間對吧,你要,一年之內,然後處置期間,然後再加上關於這個不合理,轉讓底價,然後這個第三人已經善意取得了,等等各方麵就是全部已經齊全了,在我們暗示這個股權轉讓,大眾,他是應該全部都完成聊,我當時看過的,具體點,忘記了,案卷沒帶身邊,所以他這次,輸了,以後是不是這個關係以後他輸,關係的點。本來就是因為他這個已經過了初試,期間,然後呢,越是不,存在合理,轉讓底價,而且他對方當事人其實完全明顯知道我們這個暗示股權轉讓的,他也當時也沒有能夠提出任何異議,所以跟你講他當時就是,哦,因為,這個轉讓的這個人在那個公司其實是沒有股份的,也從來沒有參與過經營,獲得分紅,所以他那個,受讓人,從而,從來沒有取得過這個,股權,而是對於這個轉讓饒一個,債券,那我覺得他這個是不對的呀,就是雖然15年的時候,堅定的,這個股權轉讓,明確約定了,這個轉讓對象就是一個股權,對吧,股份,而且當時後來就是發生了這個事情以後,前期,就是都不是這一次關係之前那一份關係的時候,他對方還故事。錢,轉讓糾紛,我要起訴了,這個轉讓饒明確主張了,需要投返還這個投資款,然後支付利息,等等各種,他當時那個案子呢就是當時那個股權轉讓糾紛的是經,一審法院,就是一個調解書結案的,所以他當時,當然能夠確認轉讓協議裏麵明確的權利是股權呀,這一年我們沒有任何意義的,然後重點在於對方他因為這個協議書裏麵之前明確約定了,就是關於宋陽這個股票以後呢如果一年之內有任何,就是,關於這個,受讓人,如果有什麽不同的意見或者什麽的話他可以有一個撤回投資券,他覺得,這個是明確約定了一個屬於一個債權的請求權,然後根據民法通,約定呢,他這個所謂的一個債權的請求權呢,他這個協議書,肯定是屬於合同的對吧。那麽所以合同之戰本來就是屬於債券,他覺得確定的權利也就屬於債券。就我不知道他這首先他這一點我就不知阿迪出來的意義在哪裏,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否認過,關於她這個,債權人撤銷權,這一點的重點,所以我們隻是他,上述理由不能成立的話,也是基於了,我在當時是合同法第55條關於這個債權人撤銷權消滅,的規定,根據我們本案的案情況,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這個樣子,上訴人,當時一審起訴的時候就已經過了債權人撤銷權的法定處置期間了,而且重點建議,我們從來也沒有否認過,明確約定了,還轉讓了,這個股份就是他這樣是將其隊,就是相當於是公司轉讓。就是轉讓人,對於公司,作為她他作為一個股東享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了,上訴人對不對,所以我根本不明白就是為什麽上訴人提出糾結於在這個到底是股權還是債權的問題,而且之前錢,我們從來也沒有否認過,他當時這個對象,就是我們最開始是認為那個,轉讓人跟老人簽訂了這個股權轉讓,那當時是轉讓的是股權的對吧,轉讓的是股權,那後來呢,因為他,又把這個轉讓給了我們暗示的第三人,而且,並且它是沒有存在任何不合理低價,然後也辦理了工商登記手續轉讓的也全部都已經完成了,所以那個人就起訴了,這個轉讓人他就是無權處分嘛,因為她已經沒有股權了,但是,那個協議嗎,義烏股權轉讓糾紛為由起訴了,這個拽。那麽暗,情人也調解結案了,我們認為,是從,當時就是那個調解的案子調解結案了,以後才會使得原來你對於他有一個股權轉讓的請求權,而變成了一個債權請求權,就是本來是應該請求他給你辦理,工商登記的,把這個股權轉讓給你的,但是,因為他已經轉讓給鄰三人了,所以他沒有辦法來,轉讓給你了,那很明顯,你此時轉化的是一個,債券,你對他有一個債權請求權了,可問題,再這個根本不是,我們這個案子要糾結的點,所以他這個案子當時一審的時候才會起訴,股權,才會,是以,並沒有,是以股權轉讓糾紛,而是債權人撤銷權糾紛來起訴的。所以我不明白她為什麽就是上次人一直糾結於這一點。我們本身就沒有,對於這個點有任何的糾結,我們這邊代理人,也從來沒有否認過這一點所以我覺得關於他這個案子的話他之後的那一份,代理補充意見,我不明白,就是有任何問題,所以我記得我上次就已經講過了,關於他,這一條,我們認為,他上訴理由不能成立,跟他是否是債權股權,我們本來就沒有糾結過,這一點,所以我的綜合答辯補充意見的話,其實也就是這幾吧我不太明白,對方就是我,首先就是不明白他提的這個代理答辯意見。代理補充意見,到底要我答辯些什麽,我覺得根本就沒有什麽好答辯的,因為本身案子,包括你一生的時候,法官的一審原審法官,在那個本院認為部分已經寫的很清楚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案子,其實沒什麽好講的,他如果一定要提的話就讓她自己提吧。二審的時候我們去開個庭。綜合講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