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到師院進行調查
凱歌調查到的重要線索,一下讓案件進入到一個轉折點,只是不知道往好還是往壞的方向。
曾今朝沉沉的問道:「指紋可有對比資料庫?」
凱歌回到座位上,輕輕的嘆了一口氣:「對比了,資料庫中都是有案底的人,目前是沒有查到與之對應的人。」
「指紋,怎麼從扶手梯查到的?那萬一是小區的居民的?」凱歌旁邊的一名同事很好奇。
凱歌搖搖頭,「在鋒興園中的一棟居民樓中,死者勇遇樂的家是住在4樓。從4樓開始到1樓,扶手梯都會有20多處,是灰層明顯薄於旁邊的。從上面採集到了指紋,為了防止是小區居民的,我們將這棟居民樓中的老人進行了比對。然而,這棟居民樓僅僅只有兩位老人,住在1樓還有2樓,根本不可能從4樓一路扶著樓梯到樓下。」
解釋完之後,凱歌不禁撐著腮幫。之所以去調查這個東西,完全是受到那個師院學生的啟發——那人應該叫江西穆,對的,是他沒錯——他那時回頭,這般說道:「調查下兇手逃匿時候留下的痕迹,或許會有幫助。」
他那時百思不得其解,與曾今朝商量。兩人不斷的想著有哪裡是兇手會留下的。從第一起命案開始梳理,兇手是背著屍體下樓。兩人甚至做了實驗,凱歌背著曾今朝從四樓下來。在下來的途中,凱歌氣喘吁吁的扶了一下扶梯手。
也就在這個時候突然靈光一閃——背著150斤左右的屍體下樓,可能會因為太過勞累而去扶著扶梯手。凱歌趕緊帶著技術科的同事去到鋒興園,果然在那裡發現了線索,且多達20多處。
「有20多處,那只有一種情況可以解釋。兇手年紀很大,至少45歲,需要不停的歇息。」曾今朝解釋道。
凱歌又陳述道:「第一個線索中,關河令已經死於肺癌。還有陽安,1997年離開應景機床廠后,就一直打些零工,目前沒有找到他本人,不過在網上查詢戶口情況,是在本市的。」
「看來接下來的保護對象可以說是這個泰常引了。」曾今朝開始下達指揮,「從現在開始,必須時時刻刻盯著泰常引的行動,但是又不能被他發覺,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政治糾紛。」
「關於腳印,12號晚上那天下著雨,所以腳印十分的清晰。」凱歌將u盤插在電腦中,調出現場的腳印圖片,以及經過技術處理后的腳印。「這裡有兩種腳印,第一種是是球鞋——準確來說是籃球鞋,因為鞋子前掌設計很大,后掌設計很小,中間部分多向腳內側傾斜。隱約看出是喬丹牌子的。從這個腳印來看,鞋子為43碼,結合體育西門視頻中,因為肇事的司機。」
凱歌調出第二個腳印:「第二個是皮鞋的腳印,碼數為41碼,兩者間的距離經過多次測量,保持在50-52厘米之間,那麼身高應為1.65-1.7m之間。之所以是兇手的腳印,因為有些腳印壓在了第一個腳印上面,是後來者。依然如上次,右腳痕迹淺與左腳。」
「不錯。」曾今朝肯定的說道。
10點的時候,會議散去。
曾今朝讓凱歌到辦公室里,一進門便誇道:「調查案件的水平不錯。」
「都是隊長教的好。」凱歌撓撓頭,呵呵的笑著。
「又是拍馬屁的話。」曾今朝聳聳肩,隨後問道:「你下午去水仙師院,去調查那個經濟系籃球隊長。雖然我不大認為,兩個學生因為吵架而殺人,但這畢竟是一條線索,得認真查一下。」
凱歌半眯著眼睛:「這個——隊長你也信嗎?」
「哎,排除所有的不可能,留下的解釋無論多麼不合理,但那一定是真相。」曾今朝拍了怕凱歌的肩膀。「多多調查才是真理。」
下午時候,凱歌驅車前往水仙師院。這是他第二次來到這裡,上一次是女生死在廁所的案件,而這一次卻是那麼的非比尋常。
他不禁深深的呼吸了一大口冷空氣。隨後打電話給經濟系的黃鶯兒輔導員,一陣介紹后,便問道:「想問下,你們經濟系籃球隊的隊長是誰呢?我想找他談一談。」
「是陽光呀。他現在——我幫你問一問,一會兒給你答覆。」黃輔導員掛斷了電話。
凱歌從學校的後面進入,經過了男生宿舍的大門,學生在附近吃東西。他不禁想到那個江西穆。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還是那個中秋節的案子,他的冷漠與不合作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總覺得他藏著許多事情不肯透露。
之後是前天,12號晚上時候,江西穆又出現在命案現場,理由是嫌學校內逛膩。從他冷漠的眼眸中,就知道這又是個謊話。凱歌慢慢走到男生宿舍附近的一座小石橋上,對於這個奇怪的人很感興趣。
尤其是江西穆臨走前講的那番話。要是沒有這個提示,他和隊長又怎麼能偵破,短時間內去查那個扶手梯呢?莫非江西穆是早有發現了?
一陣電話鈴聲響起了,凱歌一看是黃輔導員打過來的。「陽光他現在是在哪裡呢?」
「哦,陽光說一下課後就去學校內的體育館練習籃球了。要不你去那裡找找他吧。」黃輔導員說道。
這時候,一輛校內電瓶車出現在凱歌身後,他揮了揮手,「我要到體育館。」
一路上寒風凌烈,呼呼的從沒有窗口的電瓶車吹進來。大約20分鐘后,凱歌在體育館門前下車。
走進體育館裡面,籃球正在裡面砰砰作響,傳著迴音。凱歌看進去,裡面有許多人在訓練。他問著其中一個同學,「請問你知道陽光在哪裡嗎?」
那同學指著三號場上那獨自的一人,然後自顧自的去練習去了。凱歌走到三號場,那個人是獨自一人在練習。這個人個子接近1.8m,身體很強壯。他運球投籃很是準確,至少凱歌在看的一分鐘內,都進了籃筐。
凱歌忍不住打斷:「請問,你是陽光嗎?」
陽光停下運球,慢慢拍打著球過來,問道:「你是……」
「我想問你點事情,可以到一邊談話嗎?」凱歌指著後面的長椅上。
兩人坐了下來,凱歌直接表明自己的身份:「我是公安局刑警大隊凱歌,關於一些事情要問你。」
陽光擦了擦汗水,眼睛正視前方,輕輕的說道:「哦。」
凱歌很注意的觀察著——陽光這是在逃避什麼嗎?他直接將第三起案件大體說一下:「你應該知道風中柳死了吧。聽說你們有許多過節,是吧?」
陽光愣了下,沒有說話,隨後繼續擦著汗水:「這個——我是知道的……過節,我跟他不是很深,也就——也就小打小鬧的。」
凱歌拿出筆和筆記本,「在12日早上,你們之前吵過架,還打了起來。是因為什麼?」
陽光撇過臉,用腳踢著籃球把玩著。「這個——我是因為跟他吵了一架。是因為他想藉助他爸的威力,想要一個隊長。我那時很生氣——對,很生氣。」
凱歌打量了一下陽光的鞋子,那是一雙嶄新的nike籃球鞋,「你新買的鞋子嗎?多少錢?挺不錯的樣子。」
「啊?」陽光趕緊收回腳,「這個是教練送給我的。大概是一個星期前吧。哦,我就這雙籃球鞋,是的就這雙。」
「也在12號那天下午去老體育中心打球嗎?」凱歌笑呵呵的說道,實則是要打探關鍵的信息。
「這個——是呀。」陽光輕輕的說道。「之後——之後晚上我就回去了。」
「是嗎?」凱歌嚴肅的問道,將最後一個音節拖得很長很長。
陽光繼續擦著汗水,雞啄米似的點頭,「是啊,是啊,我真的晚上就回去了。」
「不好意思打擾了,關於12號晚上,陽光一直在我那別仙體育館打球。那時我單獨教他打球的技巧咧。」
凱歌回頭,見到一個老大爺笑眯眯的站在他面前。這個老大爺穿著黃色毛背心,頭髮半白。老大爺自我介紹道:「我是別仙體育館的保安,我叫安夕,那天他到別仙體育館練習籃球。」
「可是那個體育館不是沒有開放嗎?」凱歌問道。
「哦,我是他的教練,有一點私心,就偷偷放他進來。你要問時間的話,我記得是晚上7點到9點這樣,嗯,是這個時間段。」安夕雙手插在腰間,哈哈的笑著。
凱歌問道:「那有攝像頭嗎?可以方便調閱嗎?」
安夕想了想,有些為難的說道:「這個,這也是我為什麼到這個學校的體育館的原因了。因為現在工人正在加裝攝像頭進行監控。」
陽光趕緊表示感謝:「老爹,謝謝你一個星期前送我的籃球鞋。」
「是嗎?那我知道了。」凱歌記錄完后,收好了筆和筆記本走出體育館。
凱歌離開體育館后,回頭看看,將剛才做好的筆錄翻出來,笑了笑,將其撕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