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進城
李衛誇獎了科加斯後,就快速走到李依依藏身的那顆大樹牽住李依依的手。
“依依別怕,相信科加斯,他一定會戰勝靈紋虎的!”李衛語氣之中有些欣慰的道。
“嗯!”李依依點了點頭。
現在,靈紋虎的目標轉移,變成了科加斯,科加斯絲毫不懼靈紋虎,手握大刀全神貫注。
靈紋虎忽然行動,速度非常快,開始圍繞科加斯轉圈。
科加斯全神貫注,絲毫不敢鬆懈。
忽然一道疾風飛過,靈紋虎瞬息間來到科加斯身邊,張開獠牙,一口朝著科加斯的肩膀咬去。
“喝!”
科加斯雙手握緊大刀,然後一刀揮出!
噗嗤!
靈紋虎咬向科加斯的嘴巴,直接被科加斯的大刀給砍斷,靈紋虎瞬間倒地,流淌一地鮮血。
很快,靈紋虎掙紮幾下,沒有了氣息。
本來還在緊張的李依依終於鬆了口氣,科加斯沒事就好。
李衛帶著李依依朝著科加斯走去,科加斯也沒有想到自己這一刀,直接結果了靈紋虎。
隨後科加斯把大刀收回腰間的刀鞘,然後朝著靈紋虎的屍體走去。
“這靈紋虎隻是腦袋部位損壞,皮毛尚且完好,去到城中,定能賣個好價錢!”李衛對著這皮毛完好的靈紋虎評價道。
“衛叔叔,這靈紋虎真的能賣好多好多錢嗎?”科加斯向著李衛問道。
“嗯!”李衛點了點頭道:“這靈紋虎皮毛防禦力很強,一般的刀劍都無法對靈紋虎造成傷害。到城中售賣,會有人出大價錢來收購靈紋虎的皮毛。至於靈紋虎的肉,我們自己可以留著吃。”
“那我們快動身吧!”科加斯已經迫不及待了。
這靈紋虎是自己殺的,那麽賣的錢也能夠得到很多,那麽就可以到城裏買東西。
好看的衣服,漂亮的鞋子,美味的美食,科加斯光想想就要流出口水了。
“好!靈紋虎你來背吧,先回村子,把靈紋虎的皮剝下來,肉留著,就動身去城中售賣靈紋虎的虎皮。”
“好嘞!”
科加斯直接動手,雙手抱起碩壯的靈紋虎,然後把靈紋虎扛在肩上兩隻手托住。
“走吧,回去咯!”李衛眼中有些欣喜。
今獵殺一隻靈紋虎,按照城中的價格,能夠賣十個金幣!
而十個金幣,可以買好多好多東西了!
一個金幣就相當於村子裏一戶人家三個月的收入了!
十個金幣,足夠讓三人不做任何事支撐三十個月!
也就是兩年六個月不用做事,躺在家裏。
不過,李衛和李依依還有科加斯是獵人,不可能閑的住。
目前李衛這幾年一直打獵的錢,已經攢夠了二十四個金幣。
這比村子裏大多數人都要富有,這也是打獵賺錢來的快。
不過,打獵也極度危險,就比如今,如果不是科加斯一刀殺了靈紋虎,恐怕李衛和李依依都要葬身這靈紋虎口之中。
那些錢,命都沒了,還有什麽用?
這一路回村,科加斯,李衛,李依依走路的速度格外的快,畢竟是十個金幣的買賣,得盡快處理。
回到村子後,由於科加斯他們是早上吃完飯去的,現在回到村子,也才正午。
下午就有得忙活了,因為要把這靈紋虎剝皮取肉。
中午吃完飯後,科加斯和李衛就急匆匆的開始解剖這靈紋虎。
李依依則是在一旁觀看,對於這些,李依依已經見慣不慣,因為李衛為了鍛煉李依依的膽子,也時常會讓李依依觀看他解刨其他野獸屍體的畫麵。
兩人忙活了幾乎一個時辰,衣服上都是血,還有褲子上和雙手。
因為扛著靈紋虎一路回村,科加斯衣服上的血最多,回村吃個飯後,靈紋虎身體裏麵的血幾乎流盡,隻是解剖的時候,手上有靈紋虎的血。
難免在解剖的時候碰到衣服和褲子。
解剖完靈紋虎後,科加斯就把靈紋虎的肉給放在院子裏曬,曬幹可以吃虎肉幹。
放在院子裏,李衛也不怕會有人來偷,畢竟,都是一個村子裏的人,誰不認識李衛,如果惹惱了李衛,殺到你家去!
李依依時候受到村子裏的孩欺負,李衛就氣衝衝的殺到那些孩的家裏去,硬是把那些欺負李依依的孩,當著他們父母的麵揍了一頓。
村裏人也全部明白,李衛就看重這一個女兒,妻子不幸去世,也沒有些什麽。
李衛的脾氣還是相當好的,隻要不觸及李依依就行。
李衛打到的野獸,還會分一些肉給村子裏的人,讓村子裏的人嚐到了甜處,更加不會李衛的壞話了。
見色還早,李衛就讓科加斯扛起靈紋虎的虎皮就上路了。
到時候在城裏賣了錢,還可以在城中住幾,瀟灑幾。
這次擊殺靈紋虎的功臣,可是科加斯,定要好好犒勞一下科加斯了!
李衛已經準備好大出血了,在城裏的酒樓弄個包間給科加斯慶祝!
科加斯一路都在遐想好看的衣服,好吃的食物。
最近科加斯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吃了。
不管是什麽除了某種排泄物,科加斯都吃的非常香!
就在解剖靈紋虎的時候,科加斯去放肉,都情不自禁的拿起一塊生肉吃進了肚子。
當然,這一切李衛和李依依都沒有看見,因為科加斯的速度很快,根本沒有咀嚼,直接一口吞進了肚子。
很快,色漸晚,科加斯他們終於到了城池旁邊。
科加斯看著那宏偉的城牆,不禁感歎:“哇,好宏偉的城牆啊。”
看著那些城牆,保守估計得有十米多高,一磚一瓦都感覺是多麽的滄桑。
上麵有著許多坑坑窪窪的痕跡,一看就能夠知道,這座城打過仗。
現在進城還需要繳費,李衛,李依依,科加斯三個人,一個人需要交納一個銀幣。
在這裏,總共有三種貨幣,銅幣,銀幣,金幣。
一百個銅幣等於一個銀幣,十個銀幣等於一個金幣。
而金幣上麵,還有更高級的紫金幣,一千個金幣才相當於一個紫金幣,可以見其珍貴。
李衛出來的時候,也有帶銀幣,李衛可是足足帶了五個銀幣在身上,繳費完後,科加斯,李衛,李依依就走進城。
就連城門口收費的士兵,看著科加斯都不免有些恐懼。。
三人來的匆忙,李衛身上倒沒有什麽血跡,科加斯完全就是一個新手,解剖弄得一身都是鮮血。
再加上科加斯那高大的身軀,自然會讓人產生一些恐懼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