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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坑深722米 盤問

  鄭國華託人調查。


  正像苟小小說的那樣,現如今擁有做器官移植手術條件的醫院並不多。


  這麼有針對性的一查,很快就有了結果。


  苟家的小女兒苟利娜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醫生診斷她活不過二十四歲。她今年剛過十五歲,距離醫生給她下的死亡通知單還有不到十年的時間。


  苟利雅是耿新宇最寵愛的外孫女,這些年他一直苦苦為苟利娜尋找匹配的心臟,但結果都不太樂觀。


  當他知道苟愛民在外面還有個「私生女」后,他突然間豁然開朗了一樣,把主意打到了苟小小身上。


  這麼狗血的情節,居然真的被苟小小給碰到了。


  不過,讓苟小小感到意外的是,她與苟利娜有兩面之緣,從苟利娜精神活潑的狀態中,完全看不出來她患有先天性方面的疾病。


  耿新宇涉嫌故意傷人、偽造醫院證明、賄賂醫院相關人員等多種罪名,被公安機關傳喚。


  而苟愛民因貪污公款、違反黨紀的嫌疑,被紀檢委審查。


  這一個老丈人一個上門女婿,幾乎在同一天的時間落難,真是禍不單行。


  耿新宇身披榮光,在人前牛氣了大半輩子,今兒這一遭卻是把他以前的面子全都丟光了。


  耿新宇被傳到警察局沒多久,警局那邊就以「配合調查」的名義把苟小小也叫了去。


  警察問她:「你跟耿新宇老先生認識嗎?」


  「最近有過一面之緣。」苟小小如實回答。


  「最近?具體是什麼時候?」


  苟小小很肯定的說:「就是前天。」


  也就是說,跟耿新宇見面后的第三天,她就險些發生車禍。


  就連警察都覺得整件事蹊蹺的很。


  警方給苟小小看了幾份證明材料,是器官捐獻的同意書。


  苟愛民在同意書上籤了字。


  正確的說,苟愛民在她的器官捐獻同意書上籤了字。


  盤問她的警察,指著同意書上的簽名,看著她問:「請問你跟苟愛民先生是什麼關係?這個人為什麼會在你的器官捐獻同意書上籤了字?」


  就是啊,苟愛民有什麼資格?

  苟愛民有什麼資格?

  他姓苟,苟小小也姓苟。


  這還說明不了什麼嗎?


  苟小小撇了一下嘴,目光閃爍了一下,顯得有些為難,似乎不太想承認一些事情,「苟愛民是我的生身父親,他在鄉下的時候和我母親結婚,生下了我。雖然這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不過我從出生到我差不多十五歲那年,從來沒有見過他。


  前兩年,我母親去世,我來雲析市投靠他。那時我才知道他在城裡有了新家室,我莫名其妙的有了一個姐姐和一個妹妹。不過苟愛民似乎並不太願意讓他的家人知道我的存在,就給我買了幾件新衣裳給了我一點錢,要把我打發到苟家村去。


  他安排了兩個男人送我回去,但我發現他們帶我走的不是回苟家村的那條路,就向他們提出質疑。他們停下車,其中一個男人突然向撲過來,怕我反抗喊救命就用繩子綁住我的手腳堵住了我的嘴,之後他們把我帶到人煙稀少的地方,有個力氣大的掐著我的脖子,我猝不及防,被對方給掐暈了。再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被當成麻袋一樣扛到了苞谷地里。


  我聽他們說,是苟愛民收買他們,要弄死我。他們還要拿這件事去威脅苟愛民多要點錢。那片苞谷地似乎是一片雷區,他們以為我死了,就打算把我扔到地雷上來個毀屍滅跡,把我的死製造的像意外一樣。扛我的那個人發現我醒了,就企圖對我不軌,幸好當時有人經過那裡,救了我。」


  坐在苟小小對面的有兩個警察,其中一個在奮筆疾書做筆錄,另一個望著苟小小聽她講故事,表情一愣一愣的。


  「你說的……這些都是真的?」把苟小小講得當故事一樣聽的警察有些不相信。


  苟小小點頭,「是的。」


  「那你獲救之後,為什麼不立馬報案?」對方向她提出疑問。


  「因為那個時候我沒什麼能力,就算上京告御狀又怎樣?誰會聽我一個小丫頭的一面之詞,誰會相信我說的話?苟愛民不一樣,他在官場混得風生水起,有強大的後台,我去動他那不是蚍蜉撼大樹自不量力么。」苟小小悲嘆了一聲,神情憂愴,接著又說,「後來我生活的挺好的,也有點想開了。他雖然對我這個親生女兒沒有負過半點兒責任,沒有養育過我,畢竟給我了生命。念在他是我的親生父親,我就想,他買兇殺我的那件事就算了吧。我也不知道老天是不是在故意捉弄我,我來雲析市上學,又讓我碰到了他。


  他知道我現在在雲析市發展后,幾次三番警告我威脅我,讓我離開這裡回到鄉下去。他可能是害怕我的存在會影響到他的家庭和今天的地位吧。他是不會承認我的,但是我不知道他的老丈人是怎麼知道我的存在,前天突然找上我,說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話,大概意思就是讓我夾緊尾巴做人,不要妨礙他們之類的……」


  做筆錄的警察開口說:「苟愛民挪用了一筆公款,耿老先生知道這件事,可能是通過這筆公款找到了你。有證據顯示,苟愛民把他挪用的那筆公款給你了。」


  旁邊的警察看了他一眼,似乎在責怪他多嘴。


  做筆錄的那位神色悻悻然,繼續把注意力放在了筆錄上。


  苟小小沒有否認,「之前苟愛民是給過我一筆錢,但是我不知道他那筆錢是從哪裡來的。他說這麼多對我所有的虧欠,就用這筆錢來補償,讓我帶著錢到鄉下去。錢我當成撫養費收了。」


  「我們先從幾年前的買兇殺人開始了解,你還記得要殺你的那兩個人的特徵嗎?」


  「記得。」苟小小回憶了一下,「當時我聽到他們互相稱謂對方的名字,他們一個叫磊哥,一個叫田力。磊哥的具體名字我不知道,不過這個人高高壯壯,臉上有一道很明顯的刀疤。叫田力的長臉,比較瘦——我之前我拜託朋友找過這兩個人,人是找到了,但很快就消失了。你們現在去查的話,可能根本就差不到他們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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