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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4章 因為有你在(二)

  「告白氣球????」


  周艷臉色一下子紅了不少。


  剛剛那首,林夕表露的情緒,其實都已經較為明顯了。


  現在這首,就可以說,是赤-】【裸】【『裸了。


  當然了。


  要是只有兩個人的時候,她還不會那麼覺得不好意思。


  但現在。


  這裡可是足足四五十個人。


  四五十個人啊。


  況且,她還是一個大家都害怕的人民警察。


  其他人!

  完全鼓掌了起來。


  這其實很反常。


  一般來說,都是歌手唱歌完了后,大家才鼓掌的。


  可能是,林夕唱的歌實在是太好聽了吧。


  並且,告白氣球這首歌,在場的人,就沒有沒聽過的。


  前段時間。


  有個搞笑的事件。


  有個姓蔡的粉絲,去嘲笑周董,說他很厲害,為什麼超話都上不去。


  還有開演唱會什麼的。


  反正,一堆各種看不起。


  這個,其實在業內還是大眾心裡,都是比較搞笑。


  畢竟靠作品,誰是靠作品。


  或者蔡也有作品,但跟周董相比,那還是差很遠了。


  之後,毫無疑問,超話自然是周董勝利了。


  要知道。


  周董在全華夏,甚至不少國家,都是大名鼎鼎。


  並且,完全是靠作品殺出去的。


  說帥?


  不會的!

  他在還沒火的時候,人家可是不覺得。


  只有火了后,才逐漸的覺得帥。


  所以這個帥,大家是潛移默化的。


  現在林夕唱的這首歌,在周董那一堆歌中,算是極為好聽的一首。


  傳唱度,也是十分高的。


  看在場人的樣子,他們一聽到這歌名的表情,就能夠知道他們是知道這首歌的。


  同時!


  他們也是極為極為的期待。


  畢竟!


  好久不見和告白氣球,這兩首歌的演奏和風格,都是完全不同的。


  一個人!


  能夠完全駕馭好這兩種。


  那說明他,真的十分十分牛逼。


  再說了。


  之前那首林夕已經完全征服了在場的所有人。


  接下來。


  當全部準備好后,當音樂響起后,沒一會兒林夕就開始唱了起來。


  嗯!

  第一句歌詞!

  不對!


  或者說是第一個歌詞。


  在場的人就能夠聽出好壞了。


  那簡直是!


  好聽到爆了。


  有周董的味道,但還是,更有眼前這個男人的味道。


  跟之前好久不見是一樣的感覺。


  這首歌,就好像被賦予了新的生命一般。


  可惜了!

  這裡沒有錄歌的。


  不然的話,錄下來放到音樂平台,絕對是會炸的。


  甚至!


  可能比原唱的熱度都還要高。


  這畢竟,是一首部分局面上,去顛覆的。


  周艷,也完全痴迷了。


  林夕沒想到會打之外,還有這麼一面。


  同時對妹子們來說。


  又才華的人,是絕對吸引她們的。


  要不是,周艷就在下面坐著等他,她又是那麼厲害,說不定林夕一唱完,不少女人就會上前跟林夕搭訕,或者要微信什麼的。


  不過說實話。


  就她們不害怕周艷,她們上去了,也得不到什麼結果。


  林夕?


  林夕可不是一般人。


  這個酒吧里的顏值,只有周艷。


  其他女生,全部低於七分。


  雖然說,六分之上,已經算不錯的姿色了。


  但!

  他是什麼人?


  堂堂的暗夜之王。


  堂堂未來的天下第一人。


  身家百億以上,或者說,錢對他來說,就是一個數字而已。


  這樣的人!


  怎麼可能低於八分呢。


  除非,那女人的性格是在是吸引到了他。


  只不過。


  男人嗎!

  那個不是看臉的。


  當然了,身材也是看的。


  但要是身材好極了,臉不行,我相信大多數人也是難以下口的。


  要是臉蛋好,身材一般,我也相信大多數人會下口的。


  所以,這其實是一個看臉的世界。


  嗯,在華夏。


  告白氣球唱完后,林夕直接下台了。


  兩首,夠了。


  有人實在是忍不住,想讓他再唱幾首的時候,他沒有理會。


  嗯!

  周艷冷哼了一聲。


  那說話的人,立即閉嘴了。


  台上的兩位同學,這個時候也拿起了話筒。


  在台上的這一刻。


  說實話,他們有點迷茫。


  沒錯,就是迷茫。


  實在是是因為,林夕唱的太好了。


  以前他們認為,他們這個年紀唱到這種地步,是很不錯了。


  但現在看到林夕,比他們似乎也大不了幾歲。


  已經唱到了那個地步。


  他們一下子,有點懵逼。


  同時有點愧疚,在這個世界上活著,永遠不要自滿。


  一定要不斷的學習下去。


  天外有天,人外人有人。


  這句話,將這一輩子,陪伴他們。


  也是今天。


  造就了兩人。


  大概十年後,兩人都在歌壇有了不少的成就。


  當不少人問他們為什麼取得成功的時候,他們會說,在清吧駐場的那個網上。


  那個晚上,那個男人,改變了他們一生。


  喝了半杯飲料,林夕又吃了一點東西。


  聽著台上的兩個年輕人,唱歌。


  只不過,他們唱的歌,林夕沒聽到過的。


  不過旋律還是不錯,歌詞嘛。


  相對來說,普普通通。


  元素,也有不少新的東西。


  看樣子,是新歌。


  兩人一邊聽歌,一邊吃水果和小零食,大概待了一個小時,也到了晚上十點。


  周艷,起身了。


  這段時間,也沒有人打擾兩人。


  兩人一走出酒吧,周艷停頓了一下,似想了很久,才對他說道,「你唱歌,很好聽!」


  話,還是有點生硬。


  極為不好意思的感覺。


  不過,聽到林夕耳里,還是很不錯的感覺。


  要知道!

  周艷可是從來就沒有誇獎過他。


  這次!


  真的是破天荒了。


  不對!


  應該是說,女人都喜歡這類東西。


  不然也沒有,這類男生女朋友,就從來沒有少過。


  女人嘛!

  不管你什麼職業,你什麼性格。


  其實內心裡,都住著一個小女生。


  小女生,那自然是需要哄著,讓她們崇拜起來等等。


  下一刻,林夕直接牽起了周艷的手,「知道為什麼,我會唱的那麼好?」


  「為什麼?」周艷一愣。


  這難道不是你唱歌,唱的好嗎?

  「是因為,有你在!」


  「你要是不在,我根本不會唱!」


  周艷,「.……」


  說實話,她內心又被融化了一些。


  只是!


  要是當代小女生看到了,絕對會吐槽林夕的,你那根本就不是土味情話,你那是舔狗的行為,你那是直男。


  PS:感謝打擊的推薦票和月票,感謝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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