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名門婚戀:寵妻百分百> 第171章 回憶(三更)

第171章 回憶(三更)

  租房裡,雨桐坐在沙發上,捧著程靈靈的筆記本電腦看小說,看得津津有味的。


  程靈靈從廚房裡把她剛做好的南瓜餅端出來,擺放到雨桐面前的茶几上,她跟著坐到雨桐的身邊,湊近前問:「看什麼小說?」


  「言情小說。」


  「好看嗎?」


  「我覺得我和女主有些地方挺像的。」


  程靈靈好奇,「你與女主挺像的?該不會是你寫的嗎?」


  海雨桐笑,「我可寫不出來。這本小說的女主也是打小就和男主一起長大,她和男主還是名義上的兄妹,因為她媽媽帶著她改嫁給了男主的父親。」


  「哦,後來呢,怎麼就和你很像了?」


  程靈靈拿起一個自己親手做的南瓜餅吃著,還拿了一個給雨桐,「賣相不好,你將就一下。」


  「男主很寵女主,但也很霸道,而他寵女主是因為他把女主當成妻子來養,但是他也做過很多讓女主害怕的事,最後因為他當著女主的面打斷了女主學長的雙腿,徹底把女主嚇壞了,女主在傭人的幫助下逃走了,一走多年,男主發瘋地到處找她。」


  程靈靈聽著點點頭,「嗯,是有一點地方和你經歷過的相似,你不就是被你那個未婚夫傷害,視他為惡魔才會逃離他的嗎,你也是在傭人的幫助逃跑的,他現在也發瘋地到處找你。」


  「這本小說叫什麼名字?」


  雨桐讓她看書名,《杠上惡魔少爺》。


  「怎麼取了這樣的名字,活像女主是男主的女傭似的。」


  雨桐解釋:「別被書名騙了,這個所謂的惡魔少爺其實是男二,真正的男主就是與女主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惡魔,那惡魔霸道至極,但又深愛女主,從見到女主開始,就把她當成妻子來養,養大了,女主卻被他嚇跑,他差點瘋掉。」


  「真正的男主不出現在簡介上,也不在書名里,只在文中,而且第一卷基本上看不到男主,只知道男主在尋找女主。結局挺出人意料的,騙倒了一班讀者吧。」


  程靈靈:……


  「最後女主和惡魔在一起了嗎?」


  雨桐放下筆記本電腦,「小說嘛,結局自是皆大歡喜,但我們活在現實里,現實殘酷呀。」


  她不知道她和他,最後會如何?


  連續被他看到了兩次,這個周末她都不敢外出了。


  程靈靈也被嚇到,這周末很老實地陪著她在家裡看看小說,做做美食。


  「雨桐,吃南瓜餅,別想那些讓自己難過的事。」


  雨桐的過去可是比小說里的女主要痛苦。


  「好,不想了。」


  「就是嘛,咱們該想開心的事。」


  雨桐吃著南瓜餅的動作頓了頓,開心的事?她最開心的那幾年都是和他一起的。她三歲進他家門,被他家裡當成他的妻子來養,但他和她都毫不知情,他當她是妹妹,她當他是哥哥,他帶著她玩,寵著她。


  二十歲,她逃離他的身邊。


  在他身邊生活了十七年,有七年是愉快的,有十年是嘗盡醋甜苦辣的。


  她十歲時,他十七歲,不少的女孩子追求他,爺爺怕他在外面惹下風流債,有一天便鄭重其事地對他們說,她是他的童養媳。


  那時,她才十歲,對情愛完全無知,但他十七歲了,他懂,她記得他當時錯愕地看著她,不敢相信她是他的童養媳。


  之後,他和爺爺吵架,怪爺爺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塞了一個小未婚妻給他。


  從那一年開始,他對她就變了,不再是一味地寵,而是時冷時熱的,更該死的是,她知道她是他的童養媳后,在十四五歲情竇初開時,深深地愛上了他。


  可是他對她的態度已經改變,她愛他,就成了那個最容易受到傷害的人。


  外面的人知道她是他的小小未婚妻時,都拿她來打趣他,每次他被人打趣后,就沖她發脾氣。


  她十四歲那一年,有一次他被爺爺逼著帶她去參加一個宴會,宴會上他又被他的朋友們調侃,他雖然沒有當眾發飆,卻斜睨著她剛剛發育的身子,摟著一位性感又豐滿的女孩子,諷刺道:「就她這樣的小身板,哪能滿足我?不過是家裡老爺子可憐她孤苦憐丁,看在老友的面上,收留她掛在我名下罷了,真以為掛在我名下就是我的妻了?」


  當時圍在他們身邊的人都笑了起來,她無地自容,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


  她是他的童養媳,是他的小小未婚妻,哪怕他對她極盡嘲諷,在外人面前他對她也很不好,但她掛著他未婚妻之名,便成了那些想嫁給他的女人們眼中釘。


  在那個宴會上,她被人推進了魚池裡,嚇得夠嗆的,更是狼狽萬分,可他卻罵她,罵她害他在別人面前丟臉,因為她是他的童養媳,她丟臉,他便丟臉。


  看到他眼裡的怒容,聽著他的指責,雨桐現在想起來,還會臉色煞白,彷彿重回到那個晚上一樣。


  別人的竊竊私語,指指點點都比不上他對她的指責。


  要知道那時候已經是深秋了,她渾身濕透,很快便冷得顫抖,他就像看不到一樣。


  直到,她流血。


  也不是流血,是她很倒霉地在那個晚上來了初潮。


  看到她流血時,他的指責才驟然停止,然後慌裡慌張地抱著她往醫院裡趕,一路上,他緊緊地抱著她,嘴裡不停地說著:「丫頭,對不起,是我不好,你可千萬不能有事,丫頭,你撐住,我不會讓你有事的,你是我的妻子,我不讓你死,閻羅王也不能把你帶走!」


  當時她也被嚇壞,不知道自己怎麼會流血。


  她哭著揪住他的衣衫,哭問他:「越哥哥,我會死嗎?」


  「不會的,你不會死的,我不讓你死。」


  他害怕地堵住她的嘴,是用他的嘴。


  所以她的初吻,在十四歲的時候被他奪走。


  可能,他當時也不是想吻她的,只是想堵住她的嘴不讓她說出她會死的那些話,但在他碰上她的唇后,她感覺到他在變化,在她錯愕之時,他很迅速地霸佔她的芬芳領地。


  她傻了。


  從那個晚上開始,他每次發脾氣都喜歡吻她,每次都把她吻得喘不過氣來。


  他說他不愛她,不會承認她未婚妻的身份,更不會娶她為妻的,可他為什麼老是對她做那些親密的事?

  送她到醫院后,知道她不是受傷,而是來了初潮,她羞得不敢看他,但他看卻盯著她看,那眼神古怪又讓她害怕。


  因為落水,他又不及時送她回家換衣服,她當晚就發起高燒,高燒過後又咳嗽,看了不少醫生都不見效果。


  爺爺知道宴會上發生的事情后,痛罵了他一頓,以往爺爺罵他,他都會和爺爺頂嘴,把爺爺氣得半死。唯獨那件事後,爺爺怎麼罵他,他都不出聲。


  他,是不是知道他錯了?


  是不是覺得他那晚真的太過份?

  在她生病的時候,他似是變回了以前那個他,對她特別的好。就是他反覆無常,一時對她冷漠無情,一時又對她關懷備至,讓她放不下他,對他的愛越來越深,離開他多年,至今想起他,雨桐依舊心悸。


  五年的歲月,並未能讓她忘記他。


  程靈靈問她是否還愛著他?

  是還愛著。


  但她不打算再回到他的身邊。


  愛一個人也不一定就要跟他過一輩子,反正他不想娶她為妻,只要他不把她捉回去,肯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談談,她願意與他解除婚約,從此之後她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怎麼,我做的南瓜餅不好吃嗎?」


  靈靈見雨桐拿著一塊南瓜餅,久久都不吃,打趣地問著,「要是覺得我做的不好吃,下次你來做。」程靈靈的廚藝比不上雨桐,雨桐做的家常菜最好吃,雨桐還會做很多點心。


  不過,靈靈還是最喜歡吃她做的家常菜。


  雨桐自回憶中回過神來,便把手裡拿著的南瓜餅放進嘴裡咬了一口,「味道挺好的呀。晚餐由我來準備,行了吧。」


  靈靈笑嘻嘻的:「我求之不得。」很快,她又不笑了,說道:「雨桐,我們的冰箱里沒什麼吃的了,咱們得出去買點吃的回來,不走遠,就在我們租房附近的商場買,我想你不至於那麼倒霉吧,在我們還能遇到他不成?」


  「你可以自己去買,我在家裡等著。」


  雨桐不敢冒這個險。


  過去五年都沒有遇到,最近卻接二連三地遇上,她真怕了。


  靈靈老勸她不要怕他,如果她當初不是被他鎖住,她是逃出來的,她也不會那樣怕他,他反覆無常,被他抓到了,以他那反覆無常的性格,說不定會打造一個鐵籠把她關進鐵籠里呢。


  他,也說過那樣的話。


  因為被他鎖在他的房裡,並不止一次。


  「好吧,我自己去買,你在家裡繼續看你的小說。」程靈靈沒有勉強雨桐,「你們幼兒園組織去旅遊,什麼時候去?」


  雨桐反問她:「你想跟著一起去?」


  「我跟著去,你幫我交錢,別心疼你那點小錢,我跟著你去又不是占你的好處,是想著萬一你遇到你的惡魔未婚夫,我好歹會幾招三腳貓的功夫,能幫你擋住他,上次不就是我幫你擋住了他嗎。」程靈靈為自己找著蹭旅遊的借口。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