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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們先離婚吧

  我記得他說過不喜歡滷水味還有烤肉味,就幫他點了一個香菇燉雞飯,我自己就要了個咖喱雞飯。


  陸小諾的面前還是空的,我剛要問她是不是還沒點餐,服務生就端著一碟蛋包飯過來放在她的面前。


  我呆了一下,問陸小諾:「你不是不喜歡吃雞蛋嗎?你老說雞蛋腥味重。」


  陸小諾抓了抓劉海:「沒有啊,煎過沒關係的。」


  這個解釋,聽起來沒毛病。


  一桌四人,各懷心事,面對著食物食不知其味。


  吃完飯,已經是華燈初上霓虹燈閃耀的時光。


  陸霆意味深長的看了我一眼,沉默了一會,突然說:「我先帶小諾回去,你們自己安排節目。」


  他挺會做人的,知道我跟蘇明俊的關係有點緊張,就不做巨型電燈泡妨礙我們。


  陸霆走後,我跟蘇明俊陷入了長時間的沉默,在街上走著都不知道找什麼話題打破這個局面。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我們之間似乎沒有了任何能聊的話題,他是做室內裝修材料的,他的工作跟我的不一樣。


  不然我也可以跟他討論一下衣服的事。


  有人說,每個家庭里,如果兩夫妻到了無法聊天的時候,孩子就是最好的調劑品,孩子的一切都能成為話題的源頭。


  然,我卻不能跟他聊我的兒子家明,因為蘇明俊的世界,沒有他。


  又走了一段路,他終於停下了腳步,轉身看著我,很認真的對我說:「初初,有件事我想跟你說清楚。」


  我的心一下就被提了起來,握了握拳:「不用解釋,我沒有誤會。」


  真的,我沒有誤會他跟陸小諾有不正常的關係,小諾是我的好朋友,蘇明俊跟我領了證,雖然還沒公告天下,但也算是我的丈夫。


  我沒有懷疑他。


  儘管我已經拒絕聽任何解釋,可是蘇明俊的聲音還是像穿堂風一樣,冷颼颼的刺進我的耳內:「初初,我想我們需要分開冷靜一下。」


  我:……

  我還沒發表任何意見,他接著又說:「不如我們先離婚,考慮一下我們適不適合當夫妻才.……」


  我們領證才不到兩個月,我們連住在一起都沒試過,我們甚至連同床共枕都沒有試過,為什麼就要跟我說離婚。


  難道就是因為,我一直拒絕讓他碰我么?


  我一下抓住他的手臂,顫抖著聲音:「明俊,你、你只是在開玩笑的對不對?你不是真的想要跟我離婚的是不是,我們的婚姻生活還沒真正開始,怎麼可以……」


  我像個可憐的白痴一樣,眼巴巴的等著蘇明俊收回剛才那句話。


  蘇明俊很冷靜,冷靜的像是一個陌生人,他拉下我的手,連語氣都帶著不滿:「初初,不是我想離婚,而是你太過份了,我今天讓你過來跟我父母吃飯再說說結婚的事,你看看你自己是什麼態度?你寧願陪別的男人逛街,都不願意去見我父母,你根本就不是真心想跟我在一起。」


  我:……

  嚇死我了,我還以為他要跟我說,他喜歡了別人,不要我了。


  原來他在怪我,沒跟他父母吃飯,商量家明的去留。


  我偷偷鬆了口氣,捉住他的手說:「對不起對不起,明天,明天我一定過去跟爸媽道歉的。」


  我耐心的把今天的事前後左右的解釋了一遍,蘇明俊黑著臉,還是聽完了,聽完之後臉色也沒多大的改變。


  他說:「林若初,你能不能別總顧著賺錢,我又不是養不起你。」


  一句話,差點讓我感動到哭。


  他也想過要養我!

  我委屈的說:「你也沒養過我啊,要不,我搬過去跟你一起住吧。」


  這次是我第二次提出跟他一起住了,我以為他會點頭答應的,可是蘇明俊卻說:「暫時不要,我爸媽還沒答應我倆的婚事,是你說的,領了證不等於是夫妻,那是一張紙而已,離婚比結婚容易多了。」


  很多人都說,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


  我跟蘇明俊戀愛好幾年,還是覺得我不夠了解他。


  就拿這件事來說吧,誰家情侶領了證不住在一塊的?領了證就是夫妻,夫妻不住在一塊還分的老遠,又不是異地夫妻,為毛不能住在一塊。


  我還準備自動爬上他的床,把他想要的給他,他竟然還找各種借口拒絕我。


  結果……我給了陸霆.……

  這讓我陡然覺得,我很不要臉.……這屬於婚內出軌吧,我簡直可以去shi了。


  蘇明俊還總是拿他父母來做擋箭牌,我懷疑我倆領的是假證。


  之前的事,我已經沒有再在意,誰的青春沒有犯過二,是不是處,在這個年代已經不是個事,蘇明俊也沒問過我還是不是,那麼多外在因素能解釋,能解釋的問題就不是個問題。


  我說:「那如果你爸媽還是不同意的話,我怎麼辦?家明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如果你想跟我結婚,就把他送回家去。」


  說來說去,又說到這個嚴峻的問題上。


  我實在沒有想到,蘇明俊給我的答案不是說他會極力勸說他的爸媽,而是把家明送走。


  有點失望,卻不能反駁,鬼叫自己瞞著他家明的身份,還做了對不起他的事。


  我撫著額頭在心裡感嘆,我真是個二百五,沒事找事干,明知道其實他心裡也有些不願意的,還故意挑起這個話題。


  為了不讓吵架的火頭爆發,我迅速的轉換了話題,說想去他的公寓看看,我好久沒去過了。


  記憶中,我好像只在他搬進去的那幾天去過,還給他做過幾頓飯。


  蘇明俊說:「家裡很亂,你還是別去了,你剛才沒吃飽吧,我們去吃街邊小食。」


  「好啊。」我回的勉強。


  其實我根本吃不下,他竟然不讓我去他公寓,亂不是更好嗎?剛好讓我表現一下。


  看他不是很願意的樣子,我只能順著他的意,跟著他去了美食街,重溫了一次大學時期,從街頭吃到街尾的時光。


  吃完東西我們又去電影院看了一場電影,從開場到結束,蘇明俊跟往常一樣,一直握著我的手。


  我有種瞬間回到熱戀時代的感覺。


  只是腳後跟被刮到的地方,痛得入骨,電影放到一半的時候,我找了個借口跑了出去,買了兩張大的創可貼貼上,這才好了點。


  電影散場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多,林家明給我打來電話問我:「媽,你今晚還回來嗎?回來的話給我帶宵夜。」


  「想吃什麼?」我說。


  「隨便,能比你做的好吃就行。」


  我啞口無言,他這是第幾次吐槽我做的飯了,他還是不是我親生兒子。


  本來還想糾纏著蘇明俊去他的公寓呆一會的,現在計劃也泡了湯,我跟蘇明俊說家明讓我帶宵夜后,他也沒多說什麼。


  我又補充說:「其實我今晚想去你家的,不然我打電話給林怡讓她買過去給家明吧。」


  蘇明俊擺著手:「你還是先回去吧,那肥妹根本靠不住,估計還沒到你家她就把宵夜吃光了。」


  「我讓她多買點.……」


  蘇明俊打斷我的話:「我今晚還有個酒局,不能陪你,我先送你回去。」


  他貌似有點不耐煩,闊步走向車子,我愣了一下才跟了過去,只覺得心頭酸酸的。


  在樓下的大排檔買了一份干炒牛河,蘇明俊沒等我出來就開車走了,看著那遠去的車燈,我在風中凌亂。


  我看得出來,他的耐心正在逐漸消失。


  上了樓,家明正在看熊大熊二,笑得咯咯作響,我把東西放在他面前,回房間拿了衣服去洗澡,洗完出來時干炒牛河已經空了。


  我平時都是下班后就往家裡趕,做好晚飯等他放學回來吃的,今天為了陪陸霆那個傢伙,還遇到蘇明俊,都沒來得及回來做晚飯,我突然覺得很對不起家明。


  我坐在他旁邊一邊用毛巾擦頭髮一邊問他:「我的兒,你沒吃晚飯嗎?」


  家明搖頭:「沒,冰箱是空的,柜子也沒泡麵。」


  我震驚無比:「你一直餓到現在?」


  這小子轉頭看著我,淡淡的說:「媽,你沒給我零錢我不怪你的,我身體還行,餓不死的。」


  我感動的差點痛哭流涕,抱著他將他強行按進懷裡,揉亂他的頭髮:「兒子,你真的只有八歲嗎?怎麼感覺像是二十八歲了。」


  「媽。」他嫌棄的推開我,把頭髮理順,「環境能讓人成長,何況我還有你這麼一個幼稚的媽。」


  我:……

  他今天的語言跟行為都感動了我,我決定讓他跟我一起睡。


  結果他嫌棄的說:「我八歲了,我們只相差十六年,男女授受不親。」


  我:……

  家明從小就在外婆家長大,連幼兒園都沒去過,也是我爺爺厲害,在村子里還算是有點地位,六歲的時候硬是靠關係讀了小學一年級一個學期。


  我忍受不住每個月只能見一次的分離日子,就把他接到了身邊,讀了這邊的私立學校。


  一眨眼就兩年了。


  我還記得,那時候他作為插班生,光是什麼建校費就花了我一萬五,我差點吐血。幸好老娘平時神吃儉用的也剩了兩三萬,不然兩母子只能吃土過日子。


  他知道我迫於無奈才跟別人說他是我弟弟,他也從來不問原因也不反對,隨便我怎麼胡說八道,總之能跟我在一起就行。


  這孩子,懂事的讓我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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