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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王洪寶聖人一個 神秘女來去無蹤

  「之後呢」


  「之後幾天,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我們結伴在上海轉了兩天,幾天後,我要回荊南,她主動提出,想跟我回荊南。到荊南以後,我把她安排在旅社住下,剛開始,我並沒有往那方面的想法,她倒是有那方面的想法,我說的不是苟且之事,她想和我在一起生活,我跟她說我有老婆,她說她不在乎,她說她不要名分,一次喝醉酒,我跟她說了我和家珍結婚十幾年一直沒有孩子的事情,我還跟他說家珍讓我休妻再娶的事情。她說可能是家珍身體有問題,她想為我生孩子,我沒有想到她和我想到一起來了。於是,我們就呆在一起了。她跟我在一起呆了兩年,但一直沒有懷孕,我也就死心了,確實是我的身體有毛病。我已經耽誤了一個女人,不能再耽誤第二個女人了。我就和她分手了。我要回山城,不和她斷掉是沒法回去的。」


  降央嘎亞一下子變成了大聖人。


  讓劉大羽感到驚異的是,降央嘎亞竟然對王洪寶的情況了如指掌。他在這方面一定下了很大的功夫。


  「你不知道梅子的真實姓名,總該知道她是什麼地方的人吧」


  「我只知道她是山城人,至於是山城什麼地方的人,她沒有說,我也沒有問,我們倆萍水相逢,又不是合法的夫妻,沒有必要刨根問底,最重要的是,梅子跟我在一起並不是圖我的錢,她在生活上很節儉一看就知道她是一個過慣了苦日子的人。」


  降央嘎亞就像說書一樣,思路清晰,語言流暢。


  「你們知道我們為什麼會住在馬婆婆庵嗎」


  「為什麼」


  「我原先是住在十三營一家旅社的,梅子說住旅社太貴,人來人往又比較嘈雜,馬婆婆庵是她看中的地方,那裡既安靜,房錢又便宜,庵裡面的尼姑生活很艱難,只要給一點香火錢就行了。一舉兩得,既解決了住房的問題,又接濟了幾個可憐的尼姑,我就答應了。關鍵是馬婆婆庵有一個觀音殿,要想有孩子,就得每天拜拜觀音,修點功德。梅子特別相信這個。我們就和馬婆婆庵的師傅說了,她們非常爽快地答應了。」


  「梅子是一個非常善良的姑娘,她聽說家珍經常給我洗腳修剪指甲,所以,她也堅持每天給我洗腳,我的腳趾甲一長,她就給我剪。實不相瞞,如果不是母親生病,如果不是念著家珍對我的那些好,我真不捨得讓梅子離開我。她只有二十五歲很年輕,跟著我是沒有任何前途的。我沒有辦法給她名分,因為我不會和家珍離婚。即使家珍跟我離婚,我都不會跟她離婚。所以,回到山城以後,我糾結了幾天以後,和她分手了,分手的時候,我給她五萬塊錢,她沒有要,後來,我在她的包裡面塞了一張八萬塊錢的支票。」


  「之後,她沒有再找過你嗎」


  「她可能會找我,我她沒法找到我,因為她不知道我的去向。我連我是那兒的人都沒有告訴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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