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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再分析確定重點 貼布告再撒大網

  根據郭老的意見,歐陽平仍然把秣陵路、十三營、花神鎮和柳葉渡作為調查的重點。


  郭老的理由有三點:

  一,郭老一生接觸過六起無頭案除了「9。27無頭案」,在這六起無頭案中,有五起無頭案的受害者是案發現場附近的人,在這六起無頭案中,與河流有關係的有三起,這三起無頭案全在五起無頭案中。水是最容易藏匿屍體的物件,所以兇手在一般的情況下,都會選擇河流就地藏屍。


  二,兇手之所以讓死者身首異處,就是因為死者是當地人,既然是當地人,就一定會有人認出死者來,而人們確定死者的身份主要憑藉死者的頭顱。


  三,兇手殺害死者以後,唯一的念頭就是儘快處理掉死者的屍體,儘管水路為兇手處理屍體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條件,但既然是藏在水下淤泥之中,在哪兒都一樣。捨近求遠的必要性不大。兇手一定對秦淮河非常了解,在人們的記憶中,秦淮河從來沒有治理過,如果不是沿河兩岸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市政府一不會花這麼大的人力和物力進行整治,兇手正是基於對秦淮河的了解才將屍體藏在河水淤泥之下的。


  重點範圍確定之後,就是確認調查的對象了。經過分析,歐陽平和郭老、劉大羽、陳傑研究后決定:凡是在七月二十號至八月十號之間從人們眼中突然消失的男人,都可作為調查對象。具體的條件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年齡在四十三歲至四十八歲之間。


  按照慣例,屍檢時,在確定人的年齡的時候是有一個合適的空間的。


  二,身高在一米六七到一米七一零之間。


  根據屍身是能算出死者的大致身高也只能是大致身高,因為人的脖頸有長有短,腦袋也有大小,所以,在確定無頭屍的身高的時候,也要有一個比較合理的範圍。


  三,身材超胖。


  四,右手背上有一個蠶豆大的胎記,胎記上有三根毛。


  五,左腿膝蓋上方有一個長條形的疤痕。


  六,腳趾甲修剪的很講究。


  當調查對象的所有條件擺在面前的時候,大家的心裡就有底了。我們不難發現,當所有的條件列在一起的時候,調查對象的範圍不能算大,因為,能符合以上所有要件的人不會很多。


  於是,第二張告示貼出去了。


  沿河兩岸,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都能看到這張布告。與此同時,歐陽平還派嚴建華、韓玲玲和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包括村委會取得聯繫。所謂重點地區就是我們在上面提到的秣陵路、十三營、花神鎮和柳葉渡。


  第一張大網撒下去以後,沒有任何收穫。第二張大網撒下去以後,情形會怎麼樣呢同志們充滿了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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