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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毛大偉積極配合 天花板一條划痕

  更重要的是,因為同志們的介入,朱得貴已經答應不再和陳紅梅糾纏不清,陳紅梅答應毛大偉,為了他們領養的這個孩子,以後要好好過日子。


  九點鐘左右,汽車停在南巷口,兩個人領著陳紅梅和毛大偉走進無常巷157號。


  夫妻走進他們曾經住過的廂房,毛大偉說的沒錯,在石灰牆上還剩下一小塊石灰牆,還能找到幾塊報紙的殘片殘片已經發黃。應該是後面的房客嫌報紙太舊太臟,所以將報紙撕掉了。


  毛大偉走到東北角即帶門窗和磚牆的相交處。


  「紅梅,你住在這裡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


  毛大偉的意思是,在陳紅梅搬進來之前,第一道牆就已經存在了。


  陳紅梅走到窗戶跟前,用右手的手指和大拇指量了一下磚牆的寬度在帶門窗的東邊有一小截磚牆,陳紅測量的寬度只有一揸長。


  「歐陽隊長,我住進來的時候,床就鋪在這裡,」陳紅梅一邊說,一邊用右手由西到東比劃了一下,她的意思是:床是貼著帶門窗安放的,「我的枕頭就放在這裡,這道牆的寬度只有半個枕頭長。」


  半個枕頭長,就是一揸長。


  陳紅梅的話和崔巧琴的話互相印證,第一道牆存在的時間是在車華庭搬走之後,在陳紅梅進住之前。而陳紅梅是在一九九零年的四月份住進157號的。


  毛大偉後面的話進一步證實了陳紅梅的說法:「你們看那裡,天花板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我為紅梅掛蚊帳,豎竹竿的時候不小心留下來的,我躺在床上的時候,經常看到這條划痕,划痕距離磚牆只有一個手指頭長的距離。」


  事實已經非常清楚:第一道牆是在車華庭搬走之後砌的;兇手是房客無疑,死者也可能是房客或者和房客過從甚密的人。死者遇害的時間在一九九零年四月之前和屍檢報告上的死亡屍檢非常接近。


  歐陽平從包裡面拿出那兩張房客資料,雖然我們在前面已經看過這份資料,但現在仍然有必要再交代一下:

  張廣南,年齡:47歲左右,1989年5月9月,租住兩間東廂房;現在住址:七星門大街永安里三條巷181號;工作單位:七星門郵局。


  公彩菊,年齡:50歲左右,1989年6月8月,租住兩間西廂房;現在住址,不詳,可找中間人李裁縫了解情況這個房客是他介紹的;家庭婦女。


  馬某某,年齡:35歲左右,,1989年9月十月,租住兩間東廂房;外地人,其他情況不詳。


  趙明月,年齡:35歲左右;1989年8月11月,租住西廂房;現在住址:水佐崗三明街197號;工作單位:南京物資學校。


  汪鍾奎,年齡:50歲左右;1989年11月1990年3月,租住東邊南廂房;現在住址,不詳,工作單位:白下區煙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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