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人皮上的紋身
第531章:人皮上的紋身
這幾個人腳上的線,竟然沒有一個是相互相連的!
就在這一瞬間,陸瓶的腦海里想到了無數的可能,到底誰才是那個殺人狂魔?——這七個人,全都有可能。
這中間,到底還又沒有他的隊友,沒有被殺人魔附身的?——沒有!他們腳上的線全都斷了,說明他們全都動過。
在這個帳篷里,沒有一個人可以洗脫嫌疑!
陸瓶就這樣呆坐在帳篷里,當它一想到他明天早上起來的時候,他將會和帳篷里的七個可能是殺人魔的人一起相處,他就覺得一陣可怖的陰寒,從自己的心底里透了出來!
陸平終於下定了決心,他輕手輕腳的從帳篷里起了身。然後讓盡量讓自己悄無聲息的,一寸一寸的挪出了帳篷!
當他渾身顫抖著邁出了帳篷,呼吸到外面清晨清冷的空氣以後,他幾乎感覺到,自己就像是重生了一樣!
陸瓶開始輕手輕腳的遠離帳篷,然後小心的快步向著遠處走。他小心翼翼的不碰到森林中的枝葉,也避免踩斷那些會發出噼啪聲的枯枝。
當他覺得自己已經離的帳篷夠遠的時候,他立刻就開始狂奔了起來!
這一路,他不知道自己奔跑了多久,只記得他從來沒有敢停下來休息過。
就這樣,他從清晨跑到了正午,又從正午跑到了日暮。
陸瓶接連跑了不知道多少天,等到他累得昏迷過去之後,他才算是停了下來。
後來,當他醒來以後,陸瓶找到了一個供獵人休息的「搶子」,勉強爬了進去。
在後面的日子,雖然他靠著裡面食物,恢復過來了一些精神,但是他的身體卻是不斷地衰弱了下去。
每次從昏迷中醒過來,路平都覺得自己的情況比之前變得更糟。
到了後來,他已經很清楚的知道,在自己再也不可能活著走出這片叢林了。
於是他把自己隨身的物品,都埋藏在「搶子」裡面的地底下。然後才靜靜的等待死亡的到來。
這就是後來陸家兄妹能夠順藤摸瓜,找到他父親遺物的原因。
講到這裡,陸離告訴我們說,在他父親留下的記錄裡面講述的這件事,就是她所知道的全部事實。
等她說完了以後,我們剩下的這幾個人,相互交換了一下眼神。
傭兵隊長湯尼是若有所思,老高則是一臉的無奈。小霞則是不斷的翻著白眼。
其實事情很清楚,我們都已經走到了這個地步,不管是如何責怪這陸家兄妹,都已經完全沒有意義了。
我們再怎麼,也不至於把這兄妹倆幹掉泄憤吧?
這時候,陸合從包里拿出了那個透明的密封袋。在那裡面封裝的,就是那張被趙明一眼就認出來的人皮!
這個陸家兄妹怎麼也沒想到,在他們隊伍中,竟然有這樣一個老江湖在。
什麼人皮之類的東西,普通人就是聽說過也沒見過,但是趙明這樣的人,卻是見得太多了!
等到陸合把密封袋打開,把裡面的人皮掏出來,然後一折一折的全部打開之後,我們才算是看到了這張人皮的全貌。
我雖然搞不太清楚,平時的別的那些人皮是怎麼剝下來的。但是就算是個外行也能夠看得出來,把這張人皮剝下來的手藝,簡直堪稱是精湛絕倫!
這張人皮放在那裡,就像是一件極薄的全身潛水衣,上面就連一個微小的破洞都沒有。
整張人皮上面,就只有左肩通到頭頂、再通到右肩的一條傷口。看來這張人皮就是通過這道口子,完整的剝下來的。
人皮上面的顏色是淡黃半透明的肉色。小霞一邊躲在我身後,躲躲閃閃的看著,一邊還在嘴裡嘟囔著說道:「這以後,還怎麼讓人穿肉色絲襪啊?都留下心理陰影了都!」
這張人皮上面的毛髮都已經脫落得差不多了,在皮革的里側,和皮下脂肪挨著的那一面,被處理的非常乾淨,甚至看不到一絲的油脂和肌肉留下的痕迹。
整張皮帶給人的質感,就像是一張有點兒干硬的油紙。在你翻動它的時候,會發出沙啦啦的干硬的響聲。並不像是真正的皮革那樣柔軟。
我估計著只要是用手一撕,就能像一張紙一樣把它撕開。不過可能要比撕一張紙多費上那麼一點兒勁。
我就裝模作樣的在旁邊看著這張人皮,心裡卻一點頭緒都沒有。不過趙明卻是很認真的翻動了一下這張人皮。
「這張皮沒有經過剃毛,也沒有鞣製過,說明這並不是一件藝術品…」趙明嘴裡念叨著說道:「人皮上面沒有任何形變,還完好的保存著人形,這說明剝製這張皮的時候,這個人還是活著的。」
「居然一點都沒破,這個匠人的手藝,真是高啊!」趙明嘖嘖讚歎著說道。
「你父親的記錄裡面,又沒有提到過這張人皮的情況?」趙明一邊舉起人皮的雙手部位來看,一邊向陸離問道。
「一點都沒有,」陸離搖著頭說道:「他在記錄裡面。一個字都沒提。」
「嗯」!趙明有又把人皮的腳給拿起來看,真像是在檢查著一副絲襪的質量。
等到我們看得差不多了,趙明和我又把這張人皮翻了個身。
這一次,我們倒是有了一個新奇的發現!
在這張人皮的後背上,居然還有著一幅紋身。
這紋身的顏色很暗淡,所以在陸合把它拿出來的時候,我們才沒有注意到。
等我們翻過了這張人皮以後,我立刻俯下頭來,仔細地向那上面看去。
用現在的審美觀點來看,這副紋身的手藝,簡直可以說是糟糕透頂。
上面一針一針刺破皮膚的點全都是又粗又大,而且分佈得還不夠均勻。
另外,它的顏色也很淺淡,不注意看幾乎看不出來。
那是一種類似褪色的鋼筆水一樣的靛藍色的染料,和磚頭一樣的紅色染料紋上去的。
這副紋身的面積很大,幾乎佔了這個人後背的三分之二。由於上面的顏色已經淺到了微不可察的程度,我就差把鼻子杵到上仔細看,也沒看清楚這是什麼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