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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精微奧義

  作為「公眾人物」,和女朋友假分手自然要找個合適的契機和理由、最好再醞釀一個讓公眾容易理解的氛圍,這樣才能對彼此的名聲傷害降到最低。


  所以,馮見雄也不急於一時。


  那一夜他估摸了一下,過個半個月再正式對外宣稱分手,也就差不多了。


  這樣也能淡化一下「史妮可是因為在法援中心的事兒上犯了錯,才被馮見雄甩了」這種可能出現的誤會。


  雖然事後看來,馮見雄的做法有些多慮——因為,在師大,甚至在外校,後來根本沒有女生因為他甩了史妮可而覺得馮見雄是壞男人、絕情。


  恰恰相反,好多迷妹都彈冠相慶,慶祝雄哥終於恢復單身了。


  壞?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後來真正吐槽、攻擊馮見雄的,九成九都是男人。


  ……


  一夜過去,第二天一早南筱裊和田海茉就告辭了。


  馮見雄親自驅車、送田海茉去了中央門車站。又說了些惜別的話,囑咐田海茉一路小心。


  上車前,馮見雄還拿了一些貴重的禮物,以及他從星島得來的最佳辯手獎牌,一併交給田海茉,讓她到了錢塘之後,有空把這些東西帶給姐姐馮義姬:

  「茉茉姐,這些東西快遞不方便,不好保險,還怕丟。你有空的話去趟我家,帶給我姐。」


  田海茉翻看了一下,打趣道:「這麼急?你最近都不回錢塘了么?」


  「嗨,本來是打算星島回來在金陵稍微住兩三天、料理點兒應酬就回去看我姐、報個喜的。這不妮可給我惹禍了么,生意上還有些善後,得在金陵處理兩周。怕我姐等急了。」


  田海茉不禁笑謔道:「沒想到你這麼能耐,居然還是個姐寶男。行,那我明天晚上就給你送去。」


  說罷,她就登上了長途車。


  馮見雄目送田海茉去遠。了卻這樁心事之後,他想起劉教授那邊的事情也已經一拖再拖——從上周五出了史妮可的事兒、耽誤到今天已經是周二了。


  還是先抽空把劉教授這邊的事兒也了斷了,再想其他的吧。


  於是,他給劉教授打了個電話,表示今天有空,可以詳談。包括相關的學術材料、計策思路,他都已經整理好了。


  劉教授今天上午沒課,下午本來是有點事兒,但聽說馮見雄要插隊,劉教授趕快把別的事推掉了。


  「小馮,你在城裡呢?那你直接去房管局,我們先把過戶的事兒辦了,然後我帶你去看房子,下午慢慢談!」


  「老劉,我知道你的誠意了,看房子其實也不急……」馮見雄還有些不好意思。


  「要的要的,一定要看,看了你就知道絕對值!」劉教授電話里的聲音非常誠懇。


  既然如此盛意難卻,馮見雄也就順水推舟。


  奔忙了兩三個鐘頭之後,堪堪已經到了午後。


  辦完所有手續,看著契稅完稅證明上的內容(製作房產證還要時間,07年辦證沒那麼快),莫愁湖東路上那套湖景房,就算是歸到了馮見雄的名下。


  各種稅費,自然是按照最能避稅的路子走的。


  一老一少也沒工夫正兒八經到外面吃頓飯,劉教授就在小區樓下找了家小館子,留下幾百塊錢,揀貴的菜點了一堆外賣,留下地址吩咐一會兒送上樓來。


  然後劉教授就殷勤地給馮見雄領路,先上樓看房子,順便討論修法大計。


  ……


  馮見雄跟著劉教授,搭電梯上到頂樓。


  劉教授看起來就像是做大事兒的人,很沉得住氣,只顧先指點馮見雄觀景,絕口不提問計的事情。


  馮見雄略微掃視了兩圈,就知道這套房子絕對值劉教授說的「300多萬」。


  這是一處只有五六幢高層樓的高檔小區,而且是招保萬金級別的四大頂級開發商的手筆,規劃環境質量都過硬。


  劉教授這套房子,還是一個頂層整層的戶型(18樓),扣著280方的面積做的(為了降低稅率),是整個樓盤最大最好的戶型。


  實際上算上附送面積、頂層閣樓、跳空,使用面積遠遠不止房產證上寫的數字。


  最關鍵的是,因為一邊臨著莫愁湖、另一邊靠著秦淮河,所以頂層帶來的景觀效果就非常好。


  如今這邊已經要一萬多一平米,持有到2017年大約4萬5至5萬一平(當然後世的馮見雄並不知道,因為他讀完書就離開金陵了,也沒打算在金陵置業,沒關心過)。


  馮見雄一邊看,劉教授一邊還怕他不認可房子的價值,在那兒給他解釋:「這個盤是02年開盤預售的,從我付錢到現在,剛好滿5年了,所以稅費可以省一些。


  但你也知道的,如今國內的地產商怎麼肯蓋好房子再回籠資金?都是地皮到手稍微起個地基、拿到預售許可證就開賣了。


  我們現在在的這幢,是02年交的錢、04年底才蓋好交付的。我05年開始裝修,裝好到現在也就一年多點兒,基本上也沒住過,完全就是新房。一直擱在這兒散味兒,你隨時可以辦事用。


  我5年前付錢的時候才6000多一平,但現在你拿出去喊1萬2一平肯定搶著要,這都是實打實的價。說不定遇到喜歡湖景房的、喜歡莫愁湖景緻的,1萬3到1萬4都能出手。」


  馮見雄在那兒俯瞰莫愁湖觀景,入了神了,所以一時沒有答應,倒惹得劉教授不安起來。


  直到門鈴響了、樓下小飯店的老闆娘把一堆外賣送上來,馮見雄才回過神來。


  他聽劉教授越說越自誇,笑著擺擺手:「放心,我沒懷疑這套房子的價值——來,咱邊吃邊聊,談正事兒吧。」


  兩人在大餐桌上把菜肴擺開,劉教授還從儲藏室里拿出一瓶茅台,開了給各自斟滿一杯。


  馮見雄也把今天特地隨身帶的相關文件、自己的筆記拿了出來,很隨意地攤在桌子上。


  兩人碰了一下杯,馮見雄吃了幾口豬耳、牛尾之類的冷盤,馮見雄就開始面授機宜。


  「這次最高院的《解釋》我通盤看了,有個很大的漏洞。如果你這輩子打定主意站隊國知局了,那把這個風險的系列論文課題做出來,絕對可以再高升一步,成為國知局的常備專家組成員。當然,也會得罪最高院,所以你本人這輩子就別打去律師事務所、親自下場打官司的主意了。」


  馮見雄的開場白,調子就定的很高。


  但劉教授絲毫沒覺得馮見雄在吹牛,也沒有插話,只是擺出一副虛心聆聽的樣子。


  沒辦法,馮見雄創造奇迹的事情已經做了太多了,以至於和他合作過的人都習慣了。


  馮見雄便吃了兩口菜,繼續說道:


  「你看,這次最高院的《解釋》草稿裡面,對於『發明專利的申請審查程序、及救濟流程』,就有一定的插手——具體條文我就不一個個字讀了,你也是懂行的,都明白。我就說重點。


  你也應該知道,往年最高院從來沒有插手過專利的申請、以及有效/無效過程中的事務,最多只是直接引用國知局的涉案結論,進行相關的專利訴訟判決。這一塊兒,按照原先《專利法》明文規定,是100%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也就是國知局說了算了。


  但現在這次,儘管最高院法理上依然沒有越權,卻在解釋裡面調整了『國知局究竟怎麼依法行使《專利法》授予的行政職權』、作出了一定的指手畫腳嘗試……」


  劉教授眼神一眯,聽得很仔細。


  他知道,法院系統出的「司法解釋」,雖然理論上也可以是包羅萬象的,但實際操作中,更多只是解釋那些「涉訴條款」。


  通俗地解釋,就是那些打官司的時候會用到的條款。


  而「非涉訴法條」,司法系統一般是很少專門去解釋的。


  就用《專利法》來舉一個簡單通俗的例子好了。


  比如,《專利法》第三條:國W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M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這條一般來說就屬於「非涉訴法條」。


  因為其規定的內容,屬於「行政授權」,也就是定「哪個衙門依法可以管哪些事兒」。


  除非是極端個別的理論情況下(比如要是有個人打行政訴訟,想指控某個國家機關無權過問專利審批事宜,那還是可能用到的),否則,一般是不會有人把這條法條用在打官司上的。


  而打官司用不到的法條,法院系統想去解釋,這就有些敏感。


  一般情況下,是極少撈過界的。


  劉教授仔細咂摸了一下,覺得快說到戲肉了,便又敬了馮見雄一口酒,示意他說下去:「那這裡面,你看出哪點兒有風險呢?」


  馮見雄扯過一張機密文件,鄭重地指著上面的兩行字:「你看這裡,這條解釋的大意,是說以後『發明專利申請人提交申請、並實質審查后,被審查員駁回、且答覆《審查意見通知書》並修改後,依然不能通過的。


  如當事人不服該決定,申請專利複審委員會行政複議。而在複審委複議過程中,克服了原駁回理由的,複審委可以直接改判其通過實質審查、並授予專利權』——這一條,可是不符合《專利法》原本的精神的!也是不符合《專利審查指南》的!」


  馮見雄說的這條解釋,乃至相關法條,文字比較長。


  若是落在業餘看官眼裡,恐怕連文字本身都得繞得雲里霧裡。


  不過劉淵明是業界大拿,自然幾秒鐘就知道馮見雄在說的是啥了。


  只是,劉淵明也沒看出這條解釋有什麼問題和風險。


  他又仔細對照了一下,很快發現:根據最高院準備新出的這個解釋,似乎原本的專利審查不服救濟流程,確實被微調了一下。


  劉淵明不敢確定癥結所在,便用商量的語氣問:「好像,原本按照《指南》,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並經過兩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陳述修改程序后,依然被駁回的。如果當事人方面不服,向複審委提出複議申請的,複審委複議后覺得不服理由成立、原駁回決定不當的,可以『發回重審』。


  而現在照那個改法,似乎複審委覺得原駁回決定不當的,就可以直接改判該申請通過實質審查了?」


  「總結的不錯,就是這樣。」馮見雄點點頭。


  「可是雖然這麼改越權了,關我們什麼事兒呢?」劉淵明心癢難耐,實在想不通這條雖然改了,但會導致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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