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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貧窮限制了你的節操值

  馮見雄強壓住內心的恨鐵不成鋼,冷靜地聽完了史妮可的全部陳述。


  個中法律細節,自然是無須贅述。那些條條框框真拿來字斟句酌地摳,諸位看官也看不懂。


  一言以蔽之,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的:

  當初馮見雄口口聲聲關照過史妮可,凡是涉及「司法認定馳名商標」運作案的訴訟,全部外包給錢塘的天策律師事務所的費主任,不要怕花錢。


  但史妮可因為當初給「L乾媽」的案子中,借法援中心的資質打假、嘗過低成本的甜頭,所以還想著「發揮一下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把其中最適合繼續藉資質打免費官司的案子剝離出來、然後讓法援中心的同學們辛苦一下、稍微給幾塊加班費就搞定。


  細算下來,截止目前為止,她也確實已經為馮見雄節約了幾十萬的訴訟成本。


  對普通人家而言,幾十萬不是小數目了。


  但問題是,馮見雄本人老奸巨猾,他知道做事情的尺度。


  而史妮可卻是亦步亦趨才跟著馮見雄做了一年多,很多事情難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沒法很好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於是乎,史妮可東施效顰打的這些擦邊球,如果在沒有得罪人的情況下,市司法局對本校法援中心年審時,粗粗一看也就過去了。


  事實上,年關前市司-法局本身的例行年檢,還真沒查出問題來。


  但是,既然夜路走多了、在商界得罪的人肯定不少。


  被人盯上匿名舉報,情況就截然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馮見雄之所以做「L乾媽」的時候敢藉資質、後來又不敢,那是因為他深思熟慮過的。


  做「L乾媽」的時候,他的商業套路和計策是首創,所以首先他沒有得罪過的敵手,也就沒人天天盯著想陰他。其次,當時「L乾媽」只是一個農村大娘做辣醬。雖然牌子已經做大了,但所處的產業範疇還是屬於比較「人畜無害」的,在被司法局審計到「免費幫打假」的時候,也更容易放過。


  史妮可卻不懂這麼多細節的彎彎繞。


  「你們年底去集訓準備辯論賽的時候,我問美琴姐要來了中心的公章,然後她也把哪些案子接哪些案子不接的審批權臨時委託給我了……我就……」


  史妮可一臉苦相地說完這番話,一切算是真相大白。


  馮見雄撓了一下頭髮,也是正在氣頭上,難得怒罵了幾句:

  「你叫我怎麼說你好?眼皮子怎麼就這麼淺?難道是貧窮限制了你的想象力嘛?就為這麼點錢,留下涉及以權謀私的人生污點?你的名聲就值這麼點小錢?你捨得,我和美琴姐還捨不得呢!」


  所以說,政界最怕窮人得志當官。越是窮人得志,越容易你懂的那個啥。《XX的名義》這種電視劇雖然有媚上的嫌疑,但說的道理還是有的。


  史妮可本來是逆來順受,絲毫不敢反駁馮見雄的,畢竟她也知道這事兒百分百是她的錯。


  但她也急於證明自己的人品「並沒有壞到那種程度」,便顧不得這麼多了,連忙辯解:


  「我……我錯了雄哥,但是我真沒想貪。我敢用命發誓你要相信我——要是拿公家的錢做私事,我絕對不會也不敢的。


  我只是覺得,法援中心的事兒……本來也沒用到國家的資源啊,我們都是一幫同學自己辛苦自己打工做的事情,接點私活兒怎麼了?」


  史妮可這番話一說,馮見雄和虞美琴雖然覺得她有些淺見、傻氣,卻好歹品性還算純良。


  史妮可說的話,從樸素唯物的角度來看,也不是沒有道理:雖然他們是在公益援助性質的法援中心幹活,但他們並沒有拿國家的錢。


  他們只是拿了一些「勞動力」為自己做事。


  而這些「勞動力」,正是史妮可和幾個同學自己賣力的。


  國家在這個過程中,其實付出的東西只有一樣:牌照資質。


  換句話說,沒有國家給資質,普通人沒有律師證、沒有執業律所,就是有這個本事想賣力,法律也不給他資格賣。


  而史妮可這種窮苦人家出生的大學生,就樸素地覺得:

  既然事情是我們做的,怎麼能算占國家便宜、或者說「挖澀會注意牆角」呢?更不應該談得上「以權謀私」啊?


  「土鱉之見!」馮見雄恨鐵不成鋼地訓斥了一句,「牌照不就是國家出資的最大的資源?你難道不知道,牌照就等於錢么?你去看看外面那些小額民間貸款機構!他們要是能抱上大腿,拿到一張正規商業銀行的牌照,他們願意去花多少億買這張牌照!


  對於國家限制准入的行業,牌照就是最大的資源!借授權委託的牌照做私事,就是以權謀私!虧你還是學法律的,怎麼就沒這個意識?好吧,也怪我,是我把你逼太急了,讓你偏科發展,作孽啊……」


  看到馮見雄居然自責起來,史妮可連忙膝行上前,羞愧地一邊扇了自己倆耳光,一邊抱住馮見雄的大腿搖晃著說:「雄哥你別自責,都是我的錯,你要怎麼罰我都行,把我丟出去承擔全部責任好了,或者就我去自首絕對不會連累你和美琴姐的……」


  「這是法援中心的責任,你自首有個屁用!說什麼傻話……」馮見雄嘆息道。


  他正要繼續分說,卻被一直旁觀的虞美琴勸解打斷:「小雄,既然話都說開了,事情好歹算是搞清楚了。妮可只是不懂、心裡資質意識淡漠,並不是真心要公器私用。眼下我們還是想想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吧?可不能讓法援中心的掛靠牌照被沒收啊!」


  虞美琴說的,自然是正理。


  按照《法律援助條例》,法援中心是每個市、區的司法局依法自設的事業單位。只是實際操作中,很多市的司法局都喜歡和本市法學專業較強的高校合辦、委託高校出人提供實際的援助工作。


  所以,大學里的法律援助中心,嚴格來說都不能被「吊銷執照」,因為執照本來就不是它「依法授權」的(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才是行政法意義上的「依法授權」單位,授權方是市司法局),而是被「轉委託」的(也就是大學里的法援中心掛靠在市司法局的法援中心那邊,借來的資質)。


  既然如此,要是犯了大事兒,也就不存在吊銷執照,只是「撤銷轉委託」。


  金陵師大的法學院學術水平,在國內也就剛剛勉強排進前20名吧。


  但是在金陵市這一畝三分地上,卻是憑著校方建設上的重視,勉強可以和金陵大學平起平坐,算是本市第一或者第二的交椅。


  而當初為了讓市司法局委託本校合辦法援中心,校方可是下了很大的力氣公關的。


  這也是近年來本校辦學成果的一項重要政績。


  要是今天因為史妮可犯的這個事兒,讓執照的轉委託被撤銷,那馮見雄這批人就是此前在國際大賽中為學校爭得再多榮譽,也是不可能被輕饒的。


  所以,虞美琴還比較清醒,她好歹知道,眼下最大的問題,是先幫學校保住牌照。


  剩下的怎麼處理,那都好說,都是學校的內部問題了。


  馮見雄抱歉地說:「還是美琴姐想得周到,我差點兒氣糊塗了。我們先想想怎麼保住牌照,再考慮內部責任的問題吧——上級稽查部門是怎麼個說法?現在要我們怎麼承擔責任呢?這種事情,畢竟只是管理不當,應該還是可大可小的吧,我們先想辦法補救。」


  虞美琴連忙拿過一張通知書——這是剛才離開的那位老師轉交給她的。


  然後結合相關的行政文件細則,跟馮見雄研究起來。


  看了一會兒之後,虞美琴初步給出一個結論:「如果不出意外的話,要想大事化小,這幾點肯定是要做的:首先,對於法援私用的情況,要按照市場指導價,追繳退賠一些金額。要想從輕處理的話,最好再主動承擔一到兩倍的行政罰金。


  另外那些吊銷個人執業執照的處理我看倒是不太可能,因為我們本來都還是在校生沒通過司法考試,也就沒有律師證,司法局想吊銷管理責任人個人執照也沒法實施。」


  馮見雄盤算了一下,心裡有了點數,便說:「行,這事兒是我管理不善惹出來的,我肯定要幫你平了。今天我就想辦法問問,有沒有可能找個司法局的領導,實錘一下具體操作辦法。」


  「那我等你消息……啊不,還是我跟你一起吧?」虞美琴自忖她畢竟已經是負責人了,可不能撂挑子。


  馮見雄便就地找了個電腦,上網查了一下市司法局的相關資料、政策動向,然後就準備找認識的人。


  結果,在查政策動向時,他恰巧在司法局官網上看到一條市局人事變動的新聞,心念一動就點了進去。


  「誒?這個不是去年遇到那個QX區的政法W衛書記么?怎麼升到市局當副局長了?」


  馮見雄看到一個名字挺眼熟,隨後就想起來:

  正是他去年被江南衛視記者權此芳,引到看守所里勸說郵院大學生賈某和偷車賊周某別輕生那個案子時,遇到的區政法W衛書記。


  又轉念一想,這種升遷也是正常的。


  國內么,07、08年正好是幹部大調整的換(和諧)屆之年。如今又剛剛是年初3月開完兩(和諧)會的時候,那個衛書記在區里當政法一把手四五年了。


  後來他們派來的「磚家」跟馮見雄搞了一番學術合作——主要就是把馮見雄從後世總結來的那套「如何利用國足作為被侮辱對比對象、勸說臨時起意型亡命徒放棄求死之志」的談判話術,給弄到相關的政法系統培訓教材里去。(具體不贅述了,看前面勸人別自殺的章節)


  馮見雄去年就把乾貨拿了出去,在文章後面掛了名、還拿了點別的好處。


  然後,衛書記委託的那個磚家,一番運作之後,就把這些話術給寫進今年公AN部正式新出版的《談判專家培訓教材》里了。


  這也算是一個上達天聽的政績,於是衛書記在區里做一把手做滿五年,就順手升到了市裡當副局。


  「跟劉教授看房過戶的事兒壓一壓吧,你幫我向劉教授道歉,咱下周再去。」馮見雄冷著臉對史妮可吩咐,「明天我先去想辦法聯繫一下衛局長,看看這個事兒能不能主動認錯、退賠、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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