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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臭蟲

  學生會這種玩意兒,在大學生群體眼中的印象,從來是截然分為兩派的。


  如果是一個安心讀四年書,或者安心打四年遊戲,抑或安心泡四年妞的同學,那就幾乎不會感受到學生會的存在。


  不管那裡面有多少齟齬,也不會主動招惹到安分無欲的人頭上。


  但前提是:你別總是惦記學校里那些可以根據主觀能動性分一杯羹的資源。


  如果想藉助學校的宣傳力量為自己揚名;進入社團佔用一些資質資源;拿一些不純粹看考試成績的獎學金、保研;甚至是用學生會的公信力背書、在同學間幫銀行代理推銷信用卡抽傭金(幾年後則變成幫P2P互金公司推銷校園貸產品)……那就是自己送上門去了。


  換句話說,但凡一個學生,在這些方面有功利哦不是上進心,就得遵守這個道上的規矩。從這個角度來說,那也算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盜亦有道。


  馮見雄還是比較無欲的。


  可是他想在大學里就以「准律師」的身份接案子賺錢,就不得不借法援中心這個殼子——就跟後世那些裸吊設計師要想出圖,哪怕技術再好,總得掛靠一個有資質的設計院,才有資格賺這個錢。


  國法如此,如之奈何。


  這個唯一的軟肋,讓他不得不始終處在翁得臣這個臭蟲的視野範圍內。


  那就把臭蟲拍死吧。


  ……


  新傳院大四的付成才,如今已經提前畢業了。


  按說,距離其他同級生的正式畢業時間,還有三個多月呢,大四下學期的論文答辯,也不該提到這麼早。


  不過,付成才自從上學期期中的時候,被馮見雄噴成了輕度精神分裂症后,住院了倆月,學校就對他寬容起來了。


  沒有實習單位會接受一個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人的,所以他也不需要去實習了。連帶著找工作也很困難,即使想隱瞞病史,也難免事後被人查出來。


  如今才2006年呢,距離《******國精神衛生法》研討制訂已經過去了21年。但距離這部法律的正式頒布,還有6年(這部法立了27年才立出來)。


  所以眼下社會上也不講究法律層面的「不得在就業問題上歧視精神病人」——事實上哪怕頒布實施后,歧視的照樣不少。


  這樣一個人,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就特事特辦,在學期開始時就組織導師給他輔導論文、然後單獨提前答辯。發了畢業證送出校門之後,再犯點什麼事兒,也就不關學校的事了。


  付成才是金陵本地人,畢業后就暫且賦閑在家。


  馮見雄找上門的時候,他正在家打遊戲,父母也不管他。


  馮見雄敲了門,十幾秒后一個年近五旬的中年男子,開門探出頭來,打量著馮見雄。手還握著門把手,似乎隨時準備關上,眼神中也滿是警惕:


  「你找誰?」


  馮見雄微笑著說:「你是付叔叔吧,我是付學長的校友,來看望他的。雖然他出事兒是被別人設計了、主動來撩撥我自找的,從法律上來說我沒什麼責任。不過么,站在人道主義的立場上,畢竟校友一場,我想補償一下你們家。」


  中年男人臉色一變,幾乎就要動手:「就是你把我家成才罵瘋的?」


  馮見雄試圖讓對方冷靜下來:「誒誒誒,注意措辭,只是正常辯論、雙方自願,怎麼叫罵瘋?當時是他自己心理素質太差,承受能力不行,對吧。再說,我今天可是很有誠意的。」


  這個世界的辯論賽,跟平行時空民國那些武藝競技性質差不多。法律上來說,正兒八經的辯論就像是簽了生死狀的。只要沒有惡性人生攻擊、雙方措辭在辯論範疇內,那就噴死與人無尤。


  馮見雄花了一些時間,和付成才的家長白話,尤其是把付成才被人利用的細節再強調了一番,總算是消弭了對方的仇恨值。


  他也很大方地拿出一疊現金,大約10萬塊,拍在桌子上。


  「畢竟耽誤了付學長找工作,這就算是兩年的誤工費加醫藥補貼吧,讓他好好休養,調整心態,將來總歸有出路的。」


  如今對他來說,10萬塊只是半個月的收入。


  但對於工薪家庭而言,卻是一筆不小的錢了,如今一個念新聞傳媒的大學生,除非到了省級電視台,不然在一般媒體也就兩三千塊起步。10萬塊等於一個應屆生前兩三年的總收入了。


  只要不是讓人做那些得坐牢的事兒,一般的別人都肯幹了。


  當然,馮見雄的口風肯定是很謹慎的,一碼歸一碼。這筆錢,只是純粹的「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的補償」。


  給了錢之後,他也少不得讓付成才的父親出具了一張切結書,寫明收到什麼款項若干、如何如何,然後收好。


  「我想跟付學長聊聊,方便吧?」


  「方便,方便。這事兒只恨那個翁得臣挑唆利用,你的好意我們已經了解了。」拿人手短,付家人自然沒有再多話。


  ……


  「雖然我可以『複發』,但你不會指望靠10萬塊錢就讓我幫你殺人吧?我要是真複發了,殺你也一樣是不犯法的!」付成才關起門來私聊,語氣依然很沖。


  馮見雄卻是一眼就看穿了對方的外強中乾:


  「省省吧,就憑你?精神病人殺人,只是不用坐牢,不代表他家人不用承擔附帶民事賠償。真讓你把翁得臣殺了,你家裡人賠給翁家的錢,10萬塊遠遠不夠。要是不小心沒弄死,弄了個終生殘廢,嘖嘖……那就海了去了。不然那些肇事司機撞殘人為什麼還要不小心倒個車收拾乾淨?」


  因為意外,致殘不如致死,這是法律界誰都知道的潛規則。


  聽著馮見雄如此冷血的言語,付成才的氣場瞬間被死死壓制,絲毫不得動彈。一股來自靈魂深處的恐懼,油然而生。


  似乎面前這個男人,總是有無數的后招,隨時隨地可以把對手玩弄於股掌之中。


  付成才心虛地問:「那你究竟想要我幹什麼?」


  馮見雄喝了一口自帶的茶水,好整以暇地說:「去學校鬧事,逮著機會拉橫幅也好,上門罵街也好。反正你是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嘛,也沒人能拿你怎麼樣。


  你就當眾宣揚翁得臣跟王艷有奸-情好了,或者別的什麼PY交易,你隨便意淫。比如拿王艷需要翁良卿、左玉梅點頭才能留校這點說事兒。如果有人要抓你,你就有什麼模稜兩可的證據儘管往外抖——哦,我也會提供一些適合你的身份地位所能掌握的證據的。」


  「這麼做能有什麼用?這年頭匿名舉報都不能把上面的人折騰下來吧?」


  「匿名舉報當然沒用,但是如果當事人自己也不要臉,實名舉報呢?反正你把這個事兒做好就行,後面你別管。我有的是辦法讓翁家一家三口整整齊齊沒臉在學校里待下去。他這人雖然噁心,畢竟也就是下幾個絆子,沒有死罪的罪過嘛,要是隨隨便便取人性命,那多不人道,對吧。」


  付成才也算認清了自己,知道自個兒只是一顆棋子,馮見雄是不會把全部計劃告訴他的。


  「罷了,可是我這麼做,肯定會被人當成又犯病了的。我這種有過複發史的人,豈不是過幾年也找不到工作了?」


  「所以我給了你10萬——我沒讓你殺人,也沒讓你傷人。你不管在外面做什麼,都是不用給被害人賠錢的。這10萬實打實是你生活費。再說了,以我的能耐,你覺得幾年之後我會爬到多高?如果你還有利用價值,我說你沒有精神病,你就沒有精神病了。」


  馮見雄說這番話時的傲然,溢於言表。


  但付成才竟然忍不住信了。


  他大致打聽過馮見雄最近的發家史,雖然不懂內幕關竅,表面現象卻是看得懂的。


  一個大一新生,能從生活費都拮据的狀態,在一個學期內演化到輕鬆月入幾十萬,有幾人能做到。


  馮見雄身邊的合作夥伴,似乎都意識到了這是一個處於坐著火箭上升期的潛力股,誰知假以時日會變成啥樣呢。


  而精神病鑒定這門學問,是很看權威的。馮見雄將來真要有了這方面的能量,還不是一句話一個招呼的事兒?


  畢竟一個人是不是精神病,或者間歇性精神病人犯事兒的時候精神狀態是否正好處在發病狀態,那都是有強烈的主觀判斷的。


  如果名頭牛逼哄哄,如北大司法鑒定中心主任孫冬冬教授,那就有資格對著官媒喊出:「對那些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


  換個人你說這番話試試,不分分鐘被媒體黑粗翔。


  (註:孫教授原話,一個字沒改,所以不是我黑他。標點符號可能和原文有出入,畢竟原文是口語,沒標點。另外孫教授在辯論方面也算是個名家,當年作為教練帶北大奪冠過,後來央視也學新加坡搞『國內大專辯論賽』,他還當了首席評委。)

  付成才徹底屈服了。


  他問了一些行事細節,又回憶了一番自己精神分裂時的狀態,揣摩了一番「出現認知障礙」時的演技,然後把事情應承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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