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拿去喂狗!

  蔣家。


  這裡的人光鮮華麗,衣著奢華,精心打扮,他們手中握著紅酒香檳,圍坐在一起,偏過頭,撇著眼,或饒有趣味,或冷漠嘲諷地看向她。


  他們就像皇宮貴胄,高高在上地俯瞰著芸芸眾生。


  很多人都知道蔣家人生來自帶華貴之氣,百年世家大族,濃厚的書香之氣渾然一體。


  蔣雙雙穿著雪白的長裙,胸口上面帶著紅色的酒漬,她挺直著背脊,不卑不亢。


  「我來要回媽媽的骨灰。」


  說完這話便迎來一系列的冷哼與嘲笑。


  眾人不是回頭優雅地晃動著酒杯,就是垂眸靜靜地看著酒杯中的液體,故意沉默,給她難堪。


  許久后。


  「你還好意思來要那個賤人的骨灰?」蔣珂芸淡淡地掃了她一眼,斂眸之間高貴而優雅,說出來的話卻十分狠毒,「喂狗了。」


  蔣雙雙看了看胸口那團酒漬——這就是剛剛蔣珂芸「不小心」給她灑上去的。


  蔣珂芸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蔣雙雙自認為從小待她不薄,但是她錯了,在蔣家裡嫡庶有別,就算她掏心掏肺,在蔣珂芸的眼裡她也只配做她的丫鬟,任由使喚,不得出頭。


  不過,蔣珂芸再怎麼刁難,她都可以忍,但有一件事她絕對不能忍。


  七年前,她的親妹妹蔣小花十五歲的年紀……被社會上的小混混侮辱後來蔣珂芸不僅把視頻撒布到了網上,還對她說過——「蔣雙雙,本來這次受到懲罰的人是你,但蔣小花那個白痴替你受了。」


  當時,蔣小花和紀斯蘭是有婚約的,也因為此,紀家悔婚,不過好在紀斯蘭念及感情私下裡依然在和蔣小花往來,並且保護著她。


  再後來,媽媽想方設法把她送去了國外,之後的一切發生得如此之快。


  媽媽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罪名是,故意殺人。


  最小的弟弟被送去戒毒所,至今未出。


  蔣小花以及她被逐出蔣家,從此除名。


  她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那個善良的母親怎麼就成了殺人犯?可愛又聽話的弟弟怎麼就沾上了毒癮,潔身自好的妹妹怎麼就成了被萬人罵的表子?最後只剩下她一個人苟延殘喘安安穩穩地活到了今天。


  她當時還小,什麼都不懂,連自保的能力都沒有,在那之前她還一直以為她和這些高高在上的兄弟姐妹們過得很融洽,蔣家很安穩,很幸福。


  可是臨走前,媽媽的一句話一直縈繞在她的耳邊,「雙雙,永遠不要回來。不管這裡發生什麼事,你都不要回來,離蔣家遠遠的,忘記自己是蔣家的人。好好的活下去。」


  關於母親的死,弟弟妹妹們的厄運,她是許久之後才得知的。她忍了七年,等了七年。如今她回來了,回來替媽媽洗凈冤屈,回來救出弟弟,保護妹妹,回來……報仇。


  蔣雙雙目光冰冷,背脊挺直,消瘦柔弱的她沒有向任何人低頭,身側的拳頭死死攥著,她揚了揚下巴,對著在坐的每一位說,「如果,你們真敢把我媽媽的骨灰拿去喂狗,有朝一日,我定會把你們每一個人都拿去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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