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我是林茉莉的老公
回到家的第二天,我早早的去了公司。
說起來,我這個公司總監確實有點不稱職,幾乎什麼事情都沒有管過,每天不是被這個事牽絆、就是被那個事牽絆,沒為林茉莉分擔一點不說,還竟給她添麻煩了。
但林茉莉不虧是我未來的媳婦,很理解我,我一進她的辦公室,還沒對她說些抱歉的話,她就開始關心起了我來:
「小旭,你的事情處理的還順利吧?這些天,你也不說給我打個電話或者發個微信,我都快擔心死了。」
「沒事!你看,我這不好著呢么?」我嘿嘿一樂。
「沒事,沒事那也至少跟我說一聲啊!我媽這兩天也一直問你來著!」
「那你跟咱媽說什麼了?」
「我跟咱媽……討厭,又占我便宜!」
我嘿嘿一笑,抱住了她纖細的腰肢,接著,吻住了她的嘴。
林茉莉在心裏面早已經接受了我,還很配合的讓我咬住了她的舌頭,左右的吸允。
我不知道林茉莉此時此刻在想些什麼,但說實話,我一個大男人都變得感性了起來。
我甚至感覺自己是在做夢,因為在幾個月前,我只有暗戀林茉莉的份兒,看著偷拍她的照片擼管的份兒,卻是在今天,我竟然已經能夠為所欲為的親吻她的嘴了。
親吻持續了三五分鐘,分開的時候,我看見她的臉都紅了。
她不敢看我的眼睛,抿著嘴,羞赧的說:「好了小旭,在公司呢,一會兒被別人看見了!」
我一笑:「那要不是在公司呢?」
「小旭,你……你太壞了!」
「呵呵。我壞么?」
我又是一笑,本來還想做點更壞的事情,就聽屋外傳來了一陣吵鬧,像是誰跟誰在吵架。
「你們……你們不能進去!我們林總沒在,你們要是再往裡闖,我可就要報警了!」
我思索了一下,就聽出了說話的人是那個前台妹子。這妹子之前一直暗戀我,恐怕現在也是,所以我對她的印象很深。
「滾開!再擋著,信不信我大嘴巴抽你!」
接著,又傳來一個男人粗暴的聲音,而且應該不是公司里的人。
就在我辨別聲音的同時,我注意到了林茉莉的表情變化,從她的神情看的出來,她應該知道對方是誰,我就問:「茉莉,外面的是什麼人?」
林茉莉嘆了一聲氣,無奈的對我說:「應該是『名影傳媒』的人,為了《我在黃泉有個媽》那本書的版權的事!」
「名影傳媒?」
我想了一下,好像沒聽過這家傳媒公司的名字,又問:「書的版權問題不是已經跟作者本人談妥了么?怎麼,那本小說的作者跟你裝逼,又提什麼條件了?」
「倒不是作者的問題。」
「那是什麼問題?」
「是名影傳媒。他們也看好這本小說改編成網劇的前景,想將版權搶過去!」
「搶過去?呵,膽子不小啊!」
「小旭,你可不要小瞧了這家公司。這家公司的老闆據說很厲害,在黑白兩道上都混的很開!」
混黑白兩道的人?
林茉莉不說還好,這麼一說,反而提起了我的興趣!
而在這時,只聽「咣」的一聲,我身後的門被撞了開,前台的那個暗戀我的妹子也在門被撞開的同時,摔倒在了地上。
隨後,傳來了那個男人的聲音:「噯喲,不是說不在么?原來是在跟自己的小情人打炮呢!哈哈哈!」
我看了一眼這個男人,留著光頭,脖子上戴著一條大金鏈子,一看就不像好人,而且在他身後,還跟著三個小弟,一個比一個面相猥瑣。
「你敢不敢再說一遍?」
我鬆開了觸碰著林茉莉身體的手,往旁邊跨了一步,盯著這個看上去比我要大了三圈的傢伙。
「小旭,你……」
林茉莉可能是想勸我,但沒等她說出口,我就沖著她微微的一笑,意思是讓她儘管放心。
沒錯,我陳旭最討厭的就是欺負女人的人!
趁我不在的這幾天,恐怕他們也沒少來公司鬧事,而今天既然讓我碰上了,如果我要是輕饒了他們,那我覺得自己都沒臉做男人!
「再說一遍?呵呵,你她媽是個什麼東西!老子想說就說,不想說……噯喲!」
不等這傻叉說完,我抬起腿來,一腳就是將他給踹飛了出去!
「噯喲我草!噯喲我草!」
而我剛才踹的不是別的地方,正是那個傻叉的襠!
我這一腳,俗稱,斷子絕孫腳!
「小子,你干動我們老大,我看你是不想活……噯喲!」
又是一個自己找死的,我一閃身,同樣是照著襠部,來了一個力道十足的足球踢!
「你們兩個是自己滾呢?還是我讓你們滾?」
接著,我對剩下的兩個跟班說道。
「自己滾!自己滾!」
「站住!」
說罷,二人就要往公司外面跑,但被我一句吼住了,接著,我一人一拳,同樣打在了要害處!
「噯喲!噯喲!」
「聽不懂人話是吧?我說的不是讓你們滾蛋,是讓你們在地上滾!」
這時,就見四個剛才還是氣勢洶洶的傢伙,一個個的捂著褲襠,疼的在地上連翻帶滾。
此「滾」非彼「滾」,這不怪我,是他們聽不懂人話!
隨後,我走到了那個戴著金鏈子的傢伙身前,居高臨下的說:「把手機拿出來,給你們老總打個電話!怎麼,沒聽懂?」
「聽懂了!聽懂了!」
戴金鏈子的傢伙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見我又要抬腳,趕緊掏出手機,撥通了老總的電話,遞給了我。
不等對面說話,我就對著電話說:「你就是那個什麼狗屁名影傳媒的老總吧?我是林茉莉的老公,飛天傳媒的總監。怎麼樣,有沒有興趣見一面?」
「飛天傳媒?林茉莉的老公……呵呵,好啊!」電話里,傳出了一個不知死活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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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全職,要上班養活自己,手速渣,為了更新能跟上,每天五點起來寫,然後坐車去上班,下班回家接著寫。
有時候想想,真不知道自己的堅持,會不會有結果。
不忘初心?可生存卻是那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