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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送只烏龜給你做紀念

  對於東華的情況,凌雪說:「你現在存了多少錢了。」


  「我每個禮拜都會去賣點年糕,順便賣點別的東西,順便電點魚,泥鰍之類的去賣,一個月8天的時間,大概賺個幾百元吧。最好的一個月賺了一千元,共電了40多斤魚,這樣的魚在市場上能賣到30元左右一斤,有的時候別人還個價,差不多也就賣了。」東華說出了之前的戰績。


  「那你還不錯呀!至少你的學費和生活費不需要家裡承擔呀!」凌雪回答。


  「我上了初中,基本上的費用都是我自己賺來的,除非我生病的時候,實在沒有辦法,然後就在家裡休息一下,只要是勤快一點,平均一個月賺個幾百元是很輕鬆的。反正這玩也玩了,沒事的時候就順便搞個電瓶,賺個生活費,有的時候,幾個人合夥去電魚,一個人還是比較少溜出去的,至少和我弟弟一塊去。」


  東華說著之前的過往,還有賺錢的光榮歷史,說起來頭頭是道,估計剛開始的時候,東華和凌雪還不是熱別的熟悉,再說凌雪也是外地人,還講著外地的話,這多少還需要一個接觸的過程。


  現在彼此都熟悉了,所以聊的比較開了,凌雪說:「你是個勤快的孩子,這到哪裡還是要安全第一,幸好這河水不是很深,要是深的話,你還是和大人在一塊教好。」


  「都習慣了,只要不是晚上,大白天都沒事的。」東華還是比較自信。


  在河裡電了一會魚,河邊也沒有多少魚,東華看到這麼一點魚,於是接過了凌雪手裡的竹竿,一個人朝著更深一點地方去,在冬天,這個魚一般都是藏在石洞裡面,很少出來。再說,這河裡面偶爾有人來電魚,有些魚都很少藏在了河邊,最多也就是一些蝦米,泥鰍。


  東華運氣比較好,剛到河中心的一個磐石的石洞跟前,看到了一個甲魚在那曬太陽,速度比較快,瞬間把甲魚給電著了,東華把網一撈,瞬間提了起來,說:「姐姐,你看這是什麼?」


  「小烏龜?」凌雪問道。


  「甲魚,比烏龜小一點。」東華說。


  「這甲魚能養么?」凌雪問。


  「當然可以養著,而且這甲魚很好養,比那烏龜還好養。要不送給你養著。就當做個紀念,看到了他就會想起了我。」東華講道。


  小雲開始調侃了,說:「那你不成為了小烏龜了。」


  「小烏龜也挺好的,每天吃一頓就好了。」東華也沒有反駁什麼。


  「哈哈。」凌雪,小雲都笑了起來。


  東華從慢慢的走向了河邊,來到了凌雪的跟前,想把甲魚放好,但是現在都沒有地方放,因為這小甲魚會吃蝦米和小魚,本來好不容易電了一些魚,要是瞬間被甲魚吃光了,那不是白搭了。


  「這沒有哪裡放,要不咱們先回去吧,放裡面,等甲魚把這些魚全部吃光了。」東華說。


  「甲魚還吃魚?」凌雪問道。


  「甲魚是肉食動物,什麼肉都吃,特別喜歡吃新鮮的肉,只要是新鮮的肉都愛吃。」東華解釋道。


  ……


  為了要把一個甲魚給放好,這還特意把甲魚送回去嗎?跟前的小雲說,先不要回去了,這跑回去還有點距離,我把絲襪脫下來一隻,然後把它裝裡面就好了。


  「絲襪?不會弄爛吧。」東華問。


  「姐姐的絲襪耐穿的很,可以承受幾十斤的重量,這隻甲魚估計才一斤左右。」小雲說。


  「差不多。那就裝絲襪裡面算了,然後提著也行,反正它比較耐乾旱,現在天氣不熱,應該沒事。」


  東華等小雲把絲襪脫下來之後,把網裡的甲魚倒在了絲襪裡面,這甲魚裝進絲襪裡面,頭都縮了進去,變得老實的很。把甲魚安頓好了之後,東華繼續朝著河裡面走去,繼續開始電魚了。


  經過了兩三個小時,這電瓶的電量也差不多了,現在天氣比較冷,電到了兩三斤魚,足夠吃兩餐了。冬天的太陽下山比較早,剛才曬了太陽,到了下午4點左右,感覺有點涼颼颼的,還好,不是特別的冷,但是通過曬了一陣太陽之後,感覺這手有點涼。


  東華看到這太陽也快落山了,而且想回去把新鮮的魚弄乾凈,炒了,讓兩位姐姐嘗嘗鮮,說:「兩位姐姐,咱們回去做晚飯吃吧。」


  「那就走吧。我們是不會和你客氣哦。」凌雪模仿了東華的語氣。


  東華從上了岸,三個人朝著家裡走去,走了一段路,過了十多分鐘才到家,到了家裡,東華的媽媽說:「這提著的是甲魚嗎?」


  「是呀!阿姨,這甲魚看起來好可愛。」凌雪回答。


  「可愛的話就送給養吧。」東華的媽媽笑著說。


  「好額。東華也這麼說,給我留個紀念。」凌雪說。


  東華把電瓶放了下來,然後換了一套衣服,接著開始幫忙把魚給弄乾凈,本來這都是一些小魚,弄起來比較複雜,也比較消耗時間,凌雪看到他們都在弄,想幫忙弄,可東華的媽媽說:「這個不要你弄,你是客人坐著玩下就好了,這魚比較腥,等下別你的手給弄髒了。」


  「這多不好意思,本來我是來買東西的,你們把我當成親人一樣看待。」凌雪說。


  「你能看得起我們,就是一種緣分,很多的有錢人都不願意和我們打交道,現在看你們能來到我們家裡,我們心情特別的高興。做這個小生意也不會為了發什麼大財,就求個心安理得,大家都過的舒暢。」東華的媽媽說做生意,錢都是第二位,能把生意做到每個人心裡去,讓每個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才是一種享受。


  而偏偏現代的人,幾乎都是以錢論英雄,反而這樣的人過的最累的,會賺錢的人,往往是體驗其中的樂趣,這樣的樂趣就是,錢多也好,錢少也好,只要達到了一定的效果,讓每個人都記住有這麼一個人,就夠了。而往往有些人做的都是一次性的生意,東華的媽媽卻不想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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