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天一早我和那男朋友離開了。母親沒有送我出院子大門。母親的眼圈黑黑的,明顯一夜沒睡。我很想告訴她,我並沒有結婚,一輩子都不想沾婚姻的邊,但我就是不對她說,就是要氣她,我哪裡聽得進母親的話。
那時的我,任性而衝動,恃才貌不俗,不把母親放在眼睛里,是個大大的壞女孩。那時生活如萬花筒紛繁顛倒錯亂,我把藝術當成生活,把生活當成藝術,讓生命行經在一條危險的鋼絲上,變著花樣,做著各種讓人讓自己驚險的雜技,無心無肺。我是否真帶了一個手有殘疾的男朋友回家?完全記不清,也許是在夢中對母親進行報復——她不關心我有無男朋友,有什麼樣的男朋友,都採取無所謂的態度。我過得如何,她也不關心。這是我自欺欺人得出的結論,其實對母親來說一點都不公正。
做女兒,存心要傷害做母親的,並不難。像我這樣一個存心讓母親難過的叛逆的女兒,要傷害母親,那就更容易。
離開中國前我回重慶看母親,分別時,母親眼裡含著淚,但是向我揮手時還是盡量面帶微笑。我轉身後,母親開始哭,哭了很久,彷彿把這一生因為我這個女兒受到的委屈和恥辱都哭出來。我知道,我當然知道,她一定為我高興,可以到國外另一個世界去生活,可以遠離開這個從來就討厭我傷害我的世界。可是她擔憂那個陌生的世界,我舉目無親,像我這種孤兒一樣的性格,內向、極難開心、有童年創傷的人,不知要遭多少罪受多少苦!她要見我一面都沒那麼容易,她感覺多麼孤單無助。在所有的孩子中,她一直都是最愛我這最小的,雖然她說十根手指不一般齊,根根都連著心,誰都愛,但她就是最心愛我。她哭呀哭,怎麼也止不住。
在倫敦,我接到二姐的信,說到母親在我走後,好幾天都吃不下飯睡不好覺,大病一場。我呢,卻沒有什麼反應,感覺一切時過境遷,母親和重慶變得遙遠。
我和自己選的男人踏上紅地毯,我把在教堂的婚禮照片寄給母親,一點不介紹他的情況。
不值得介紹給母親。因為母親也不感興趣。
好了,等到帶丈夫回重慶時,生米做成熟飯,母親只能接納他,對他好,希望他對我好,母親一副笑臉。他對我不好,母親也是一副笑臉。歲月無聲,現世邪而不穩,母親學會不讓我看出她心裡對我有一百個不放心。
後來我從英國搬回北京居住,母親也沒問原因,總是看到我一個人回重慶看她,她也沒問,她只是在偶爾通電話時對我說,「六妹呀,不要怕,太陽走,月亮出,月亮走,太陽出。」我寫了弗吉妮婭·伍爾芙的外甥1935年到中國來教書、和一個有夫之婦相愛的小說。此小說早在中國台灣和國外好些國家出版,2001年在國內一家雜誌刊發。一位中國老太太,在英國告我損壞她死去的母親的名譽,英國法院駁回上訴——西方的法律沒有告死人名譽權受損這回事。老太太到北京海淀區法院告,法院拒絕受理。對方又到雜誌所在地長春告。長春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我的小說是淫穢黃色小說,處重罰款、必須在國家級報紙雜誌上發表公開道歉聲明外,此書禁一百年。
官司長達兩年之久,花費我大量精力財力,也引起全世界,包括印度這樣的國家連續報道,在中國引發了文學創作與法律一場大討論,小說家何為之?文學虛構有多大的自由度和可能性?
有些報紙稱我為官司作家,關於我的流言謠言滿天飛。有些人見我之後,發現我並不是他先入為主的那種人,錯看了我,向我道歉。
我不服判決,上訴吉林高級人民法院。
丈夫說,若我想贏這場官司,原告有一個強有力的證據,就是他發表在報上的文章中,點名我寫的是原告的母親。若他不是我丈夫,這條證據就不成立。他說,我們一起寫信給英國法院,趕快申請法院下離婚文件,等這場官司過了,我們再重新結婚。
我被打官司打昏了頭,能贏並結束這官司的事,我為什麼不同意「離婚」?於是我無條件同意,並簽了字。
很快英國法院寄來了離婚證書,上訴開庭拿著這證書,原告果然不再糾纏這證據了。吉林高院開庭審理此案進行了兩天兩晚,驚動了全國媒體,有三家電視台專門來拍攝錄像,當天辯論到晚上八點才結束。第二天繼續。高級法院判決,我那本小說繼續禁一百年,我賠款並公開在雜誌上道歉,但可以用別的書名和別的故事發生地出版那小說。
官司結束后,丈夫再也不提重辦結婚登記手續之事。有一回,我問到他,他說,辦不辦手續,我們都是事實婚姻。之後我再也沒提,直到三年後他再起情事,決定走得更遠,不說實話,被我逮住,他惱恨不已。最後,我在電話里哭起來。他說,「你哭什麼?有一點我想現在有必要對你說清楚:你沒有權利指責我如何,我們早就不是夫妻,甚至法院也下過離婚證書。」
我聽了,渾身都凍住,馬上停住哭。
「那以前你怎麼說?」我本能地說。
「我不記得以前說什麼,再說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他的聲音一點也不含糊。
緩過神來后,我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所有女人被人離掉婚都知道一清二楚,而我卻不知。在他的心中,我早就與他分手,但他之前不點明,是覺得還需要我,用他的話講是為了幫我渡過沒有他的難關。「你從來都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子,你不會和其他女人一樣。波伏娃與薩特創造了多配偶制的傳奇神話!你會輸給她?」他如此說,我也不必找別的男人,最好為他做一個活寡婦。我喜歡男女間光明正大地離去,若是他說我們分開,給我理由,不管這理由會如何傷害我,我也會離開,我從來不會死纏著男人不放,哪怕我心會碎,如鬼一樣活著。
我馬上從北京飛回倫敦,在七年前我買的房子里,找到他。他對我周到,派小姐姐和田田到機場接我。到家后,他一晚上與我拉家常,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一樣。
第二天上午,我過問我在英國的銀行賬號,包括他的銀行賬號。他很君子,一一告訴我,並寫在紙上。我走進自己的房間,打開電腦,上網進入彼此的賬號。我心裡發慌,算了吧,別做了,可我一咬牙,操作起來,把我的銀行賬號密碼改了。看著電腦上的數字,我三魂掉兩魂,生怕弄錯,把錢都弄丟了。關上電腦前,我發現自己手都在抖,一臉是汗。我走出自己的房間,他正站在走廊上,我走到他面前,告訴了他。
他當即叫了起來,臉色慘白:「那是我的錢,你怎麼可以這樣做?」
「不對,那是我的錢,多年來我一直相信你,從不過問,請你管,包括你買股票虧了,我也從不心痛,早在幾年前本就該拿回,我還是相信你,可是現在,我覺得你不配,我要拿回來自己管。」
他還在那兒大叫大嚷,說不該告訴我賬號密碼,說他多辛苦,把每月余錢都存在那兒,說他沒想到。
我說我也沒想到,余錢?你用大筆錢卻是從我的賬上走。我再次問自己,真的是想與這個男人分手嗎?我聽著鄰居花園家傳來的狗叫孩子歡喜的笑聲,牆上鐘錶嘀嗒嘀嗒答答走著,他在走廊里來回走著,我的心給出了回答:「是的,沒錯。」
「你不能這樣對待我。」他氣得連聲音都變了。
這是我認識他后,做的唯一的一件讓他看來對不起他的事,卻是我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我對自己說,從此,這個人在我心底就死了,從此,我要做一切本是由他替我做的事,管英國賬,做英國的稅表,開銀行支票,回復國外出版社的信,不管我多麼不會做、不願做這些事,會多麼頭疼,多麼麻煩,我都不會求這個人。我必須完全徹底乾淨地擺脫掉任何和他有關聯的東西,我要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無論如何,我都要像過道里那尊石雕一樣站立。因為我不夠堅強,六年前回到中國生活,看起來是為了離開他,卻是走得不成功,我還是生活在他的陰影之下,受他喜怒哀樂影響,包括他的情人們情緒的影響,我把傷口遮起來,傷口還疼,還流血。不,我不能那樣生活,我不要看傷口,我要讓血流盡,哪怕我會因此而死去,但是有一刻自尊。
事後,他準備找律師起訴我,他在紙上列好我們彼此在中國的幾處房產、英國的房產和銀行存款及股票,說要與我在法院見。我說,我一向怕你這種父親式的男人,可我相信英國法院會公正。他聽著,眼裡對我充滿恨。我拿回錢這件事,讓他徹底下了狠心,與我一刀兩斷,也決定了他最後選擇哪位情人作為以後生活伴侶。
我馬上飛到慕尼黑,借了一個女友在城中心的房子住下來。
一周后,他有郵件來,認為我和一個男人住在一起,男人那天在別處,從另一台電腦上,憑著密碼和賬號幫我處理銀行賬,否則我不會做,也不敢做。我搖搖頭,可惜他與我生活過那麼長一段時間,他自以為很了解我,卻是從未認識我。連我母親都說,六妹從小膽小如鼠,半天撬不開一句話,是個悶罐子,啥事不要逼她,逼急了,她連自己的心肝都敢摘下來給你吃。
臨近聖誕節,慕尼黑街上火樹銀花,充滿節日氣氛。雪下得很大,我到住處附近的土耳其人開的小店裡買牛奶麵包,看著路人冒著雪花買聖誕禮物回家。我的家在哪裡?我一直都是一個沒有家的人,一直以為有丈夫的那個屋檐是自己的家,哪怕他的家的根已腐壞,我也當成一個家。事實上,好些年我都是客居四海,孤單一人,沒人安慰,沒人同情。
有一天深夜做夢,又夢見了從前的六號院子,看見了母親。醒來看著窗外陽台雪中的枯枝,想那個窮家,比起其他任何地方都像家,因為有母親。我想和母親通電話,想告訴她,丈夫是一個怎樣的人,不怪命運對我不公平,只怪我遇人不淑,在男人的問題上,我是一個失敗者,失敗得非常慘。我想對母親說,生父在生前與我唯一一次的會面警告過我,我居然沒有聽!他說,「你的身世,你千萬不要透露給任何人,尤其是你未來的丈夫,絕對不能讓他知道,不然你丈夫公婆會看不起你。以後一生會吃大苦,會受到許多委屈。」
他受了良好的西方高等教育,滿腦子西方自由主義,卻是個傳統的中國男性中心主義思想的人,他對我,始終未像一個丈夫對妻子,也未像一個朋友對朋友,卻只是接受了我認定他的父親身份。他比任何人都希望我事業有成,可真這樣,他又受不了,感覺到了冷落,不是我的冷落,而是時代,他的怨氣久積胸中。
電話到手上,我撥了家中號碼,聽到了母親的聲音,我卻說,「媽媽,我很好,和很多人在一起,我們會吃火雞布丁,唱歌跳舞。新年時會放焰火。」
是的,我又一次與母親錯過心靈溝通的機會,我真想聽到她對我說,「六妹呀,不要怕,太陽走,月亮出,月亮走,太陽出。」自然,我也錯過與她在一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