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
不可思議,到故鄉給母親奔喪的第二天早晨,我會躺在外甥女小米的床上。窗帘透出微弱的光來,牆上有幅畫,是日本導演宮崎駿動畫片里的幽靈公主,她騎在白狼身上,披著銀色的獸皮披風,手持長矛和短刀,短髮飛揚,憤怒又聰慧。對我而言,非常美。
突然這小小的空間屬於我一個人,周身上下放鬆一些。母親屬豬,今年八十三歲。我屬虎,今年四十四歲,母親在她三十九歲那年生下我。記得幽靈公主說,我一無所有,我被人類遺棄。她的話深深地震動了我,這正是這個世界留給我最初的記憶。
但是我有母親,活了半輩子的我才明白,母親從未捨棄我,她生了我,養大了我。
母親大半生的歷史,在我那本自傳《飢餓的女兒》里詳細寫了。寫那書,是十一年前,在倫敦開了個頭,就回南岸老家繼續寫,正值酷夏,母親一大早起來做稀飯,有時加綠豆,有時加冬莧菜,有時加皮蛋瘦肉,稀飯到中午已涼,吃時正好。她做的冷盤每天不一樣,尖椒清炒后,與生萵筍絲相拌,折耳根配嫩子姜薄片,空心菜在開水裡焯過,放油辣子蒜鹽。醬油、糖醋茄子排骨,清淡開胃可口。算起來,那時她七十二歲。母親的晚年以1996年為界,之前與父親在一起,不必擔心。父親1999年6月15日過世后,她過的日子,都是她描述,姐姐哥哥的描述,嫂子甚至鄰居的描述,除此之外,我知之甚少。這功課得好好做,我才能弄清楚。
1996年我帶著丈夫回去住了一個多月,是我和父母生前住得最久的一次。有一天我吐得很厲害,懷疑自己懷孕了。
他說:「若是真的,我們不要,有孩子很麻煩。你受不了當母親的苦,我們花不起這時間,更不用說要負起當父母的責任。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已有一個女兒,千辛萬苦養大,你看她也不在我身邊,尤其是她自己有了工作,結了婚,一年半載才有一次電話,都是要錢的,有孩子沒有任何好處。」
一檢查,果然是孩子。我沒有選擇餘地做了流產手術,與十八年前一樣,在七星崗婦產科醫院,同樣的手術室,只是那時不能打麻醉,而現在可以。
我做完手術當天,丈夫就飛到上海與前妻見面。他和前妻都是上海人,她從澳大利亞回去看娘家人。母親清早去菜市場買了只老母雞給我補身體,母親怕血,不敢殺。父親眼盲,母親就扶著他到走廊里,把刀遞給他。父親把雞交到母親手裡,母親還在發抖。她怕血。這點我與她相同,最懼怕殺生。如果父親不殺那可憐的雞,母親只得乾瞪眼,我也沒有吃的。
母親不高興我丈夫抽身離開,但對我啥話也沒有說,只有一次,我寫得不順手,坐在那兒望南山,聽見母親在嘆氣。她對父親說,我找你這個男人不像看上去那麼好,但終生可靠。
不等父親說話,母親又嘀咕:「有孩子,一個家才是家。沒孩子,兩個大人是兩條隨風飄的影子。哎,六妹心本就苦,不多說了。」
我呆在那兒,心裡有一肚子的話想對母親說。母親似乎沒有祝福過我的婚禮,當我把結婚照片寄回重慶,她看看照片,繼續抬頭看電視節目了。
2
我丈夫是我前男友的同事,兩人在辦公大樓里打過幾個照面,稱兄道弟。前男友在1989年夏天匆忙到美國留學,之後來了幾封簡訊便沒了信息。我在前男友那兒見過他的信,字跡不大,有孟體風格,語氣謙虛,學識廣博卻不賣弄,心還細,附了好幾張英國郵票。兩人一起編譯一本《外國藝術空間蒙太奇集》,可是沒有出版社願意出。
前男友的老師聽說他從倫敦回北京,離婚後,想找一個中國人結婚。這位老師想到我,正好在北京,於是安排我們見面。打了幾次電話都不巧,最後他乾脆讓我們自己商量時間。在電話里他問我願意到旅館去不?
我說沒問題。
那個炎熱的夏天,我敲響他的房門。他打開了門,很親切地看著我,目光很熟悉很特別。就是那注視,註定了我們的今生。他握著我的手,讓我坐在沙發上,他自己坐床頭。他比我想的年輕,大我二十歲,看上去最多年長十歲,因為個頭結實,顯得高,戴著一副講究的眼鏡,透出一種睿智和儒家知識分子氣質,他的眼睛沒離開我半分鐘。第一次遇上心儀已久之人,又如此待我,我內心激動加緊張,手腳都不知如何放了。
他說見面前擔心我不會大熱天來見他,天底下女人都死要面子,讓人討厭,而我不一樣。他問我是不是處女?我說我不是,可能從來就不是。
他說我就是他想找的人。
他如此直截了當,我很驚奇。他說起以前在舊金山讀大學的冒險,趕上西方60年代性解放的末班車,他與好幾個女友的事,包括他帶女友去性俱樂部的事,他問我,到那種地方會膽怯嗎?
怎麼會?中國也有80年代性解放。我告訴他,我成長的過程中,從沒人敢說戀愛,連對自己父母都不說,我愛你。愛是罪過,性更是醜惡,長久政治高壓,偽善道德,導致我們這一代人身心壓抑,精神空虛,渴望得到解放,叛逆世俗和傳統。我們開黑燈舞會,沉醉煙酒,朗讀外國詩歌,辯論尼采薩特哲學,女人都崇尚波伏娃的女性主義,試驗各種藝術形式,我們跳裸體舞,隨便找男友,第二天,可能就投向另一個人的懷抱。有天我喝醉了,讀到一張油印紙上的詩,說的就是災難中的孩子。詩里那種恐懼和無畏,就像是為我這樣的人寫的,安慰著我好些年。
他含笑看著我,眼睛里充滿驚喜。我突然明白過來,那首詩就是他寫的,我一直等著有一天和他見面,想與他這樣的人成為莫逆之交。
他說,你看我們註定會見面。
我倒不好意思了。
他很羨慕我在自己的國家進行了解放自己的革命。
見面五分鐘不到,他問我願不願嫁給他?
我沒說願意,甚至也沒說考慮,我只是開心地笑了。
那個下午,他要看我身體。我說,那就平等吧。我們彼此脫了衣服,他從後面抱住我。我把他帶到鏡子前,側過身去看他身體。他要與我做愛。我沒同意,說還沒有準備。他沒有不高興,只是理解地點點頭。
之後我們到街上,到處找一家有空調的餐館。不負有心人,我們找到一家小餐館,乾淨清靜,服務員熱情,遞上冰水,遞上菜單,向我們推薦田螺,說是早上送來的,很新鮮,用姜爆炒。我們還點了一個木須肉和豆腐。沒一會兒,菜端上來,尤其是田螺做得非常可口。我們用冰水當酒慶賀我們終於相遇,他讓我說自己,隨便說什麼他都愛聽。吃完飯,他叫了一輛出租,帶我到北大,見一個著名教授,她是他的好朋友。教授對我很親切,削梨給我吃,又說我的性格像她年輕時。看得出來,他明顯是請她做參謀。
第二天傍晚,門房告訴我有人找我。我跑出去一看,是他。我沒想到,陪他到京順路走,那是通向機場的公路,種植著大量的花樹。他問我能不能陪他吃飯,我已吃過晚飯了,還是爽快地答應了。他說那位老朋友給我打了幾乎滿分,讓他選我。在我之後,他又帶過一個漂亮的女畫家去,可是那位老朋友不給那女畫家高分。我告訴他,我要去廣州看看朋友,第二天就走。
在廣州我天天看著旅館對面騎樓下的鮮花店,那兒已換好幾種花,茉莉沒了,堆滿菊花,我想到了他,可我想不起他的樣子。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居然是他。他第一句話問我在哪裡?第二句話要我答應嫁給他。
我說要好好想想。
我回到上海,繼續上大學里的作家班。他除了電話就是一封封長信,催我到英國。第二年春天我才辦好留學手續,飛到倫敦。他的家是一幢四家人合住各帶花園的套房,兩室一廳,廚房和浴室都小,放一個洗衣機都沒多餘的位置,不過兩人住倒是很舒服。附近就是一個公園,還有一條清澈透底的小溪,19世紀最著名的社會主義畫家詩人威廉·莫里斯的手工場,溪水中古老的水磨轉動風車,周日有集市,售工藝品和南歐東亞食物,附近有一個全英國最大的超級市場,到地鐵則需要走二十分鐘路。對我一個從未有過家的人來講,這兒簡直就是天堂。
衣櫃里是他從舊貨店裡為我買的兩件大衣和一些裙子、內外衣,尺寸倒也合我身材。他燒好了土豆雞腿、蒸了米飯。那天晚上我們做愛。沒有想的那麼好,也許不熟悉,男女初次如此並不稀奇。春天了,倫敦夜裡還是冷得很,得點壁爐。火焰暖暖地照著我們,他拍了好些裸體照片。因為夜晚光線不對,那些照片大多模糊,只有我拿著紅蘋果倚靠床的一張最清晰,聳著眉頭。當時我們開玩笑,認為之所以如此,是由於蘋果象徵上帝不可寬恕的罪孽。
他說在北京曾見過十幾位各式女人,有幾位是文學圈裡人,我聽說過名字。他大撒網,想找一個做妻子的人。有的在見我之前,有的在見我之後。他和那位女畫家,在公園裡談終身大事,他在公園裡與她親熱。接下來發生的事,他像職業說書人,拍板叫一聲:「敬聽下回分解。」
我談不上憤怒,他早就向我求婚,但不是結婚,即便是結婚,他也有權利改變主意,或許別人比我更適合做他下半生的伴侶。只是別的人都不如我,他才最後下定決心和我。難道不容許人在服裝店裡挑來挑去,最後挑那看上去最愜意穿在身上最舒適的一件,後者更重要,冷暖自知。
好幾個晚上我都和他說到自己的身世,說到童年,說到18歲離家出走,最後說到1989年那個夏天的事。他眼睛濕潤地說,「可憐的你,一次次撿了一條命,相信我,我會對你好的,永遠愛你。」
他有興趣看我寫的小說和詩,給出很好的指導和編輯。
除了寫東西,他說我應該在上學之餘找工作,他不可能養我。我英文不好,絕沒有好工作等我。他說你身段如此好,何不做攝影時裝模特兒,賺錢又多,又不需花太多時間。
有時他陪我,有時我一個人去。有一家時裝雜誌要求嚴格,說我腰上有贅肉,必須減去。有一個星期我就只喝水和吃水果,做仰卧起坐,立竿見影,身材尺寸合格了。我能賺錢了,他的興趣大起來,在電話簿黃頁上找電話找公司。有一天他說拍私人電影更好,找到一家公司,按小時付酬。第一個顧客,一個頭髮微卷的英國中年男人,拿著錄像機,要我先拍情愛戲,脫得一絲不掛。我很生氣,拉開門走了。
回家后他很失望。他讓我看性愛場面的錄像,那段時間我夢裡全是黃的陰莖白的陰莖,粉紅深紅的陰道,光身子的人堆疊在一塊,集體性交,感覺不到性感,相反覺得他們是性機器。
時間過得非常快,三個月過去,若是結婚,可隨英國籍的他拿到綠卡,或是重新申請學生簽證。對此,他猶豫不決。
結婚或是不結?他躺在地毯上,痛苦地想,像苦惱萬分的哈姆雷特。
他愁眉苦臉,最後是他的一個英國女朋友給他下了決心,結婚並不會給你帶來災難,你怕什麼?
怕什麼?不必怕。他想通了,馬上開車帶我去選結婚戒指。
我們去當地教堂見神父,按規定得有兩周做禮拜我們必須在場,神父要問在場人:這兩人願意結為終身伴侶,有人反對嗎?兩周下來,沒人反對,才可結婚。我們第二次做完禮拜后,去附近公園走走。下雨了,兩人躲在一棵老橡樹后,神父打著雨傘經過,他朝我們笑笑。神父走後,天上出現了一道彩虹。
他望著彩虹良久,然後說,「這是吉祥之兆!」他緊緊地擁抱我。
舉行婚禮的那天上午,我們去附近一個黑人和藝術家喜歡的居住地,幾乎每天那兒都有集市。我挑到一件粉白鑲銀片的像旗袍、又不是旗袍的禮服,沒中式旗袍慣有打結的領口,一試,非常合身。攤主只要五鎊。又到另一家選了一頂白網眼的帽子,這個帽子倒要三鎊。我在帽檐繫上一根紫色的綢帶,這帽子馬上有了自己的靈魂。
下午在教堂,來的都是他的學生和大學里的同事。神父看見那麼多英國人會說中文,嚇了一跳,才說以前以為他是唐人街的老闆,弄了一個年輕的中國姑娘來假結婚。我和他面面相覷,對神父之說,抱以理解之笑容。
參加婚禮的女客都問我,這身婚禮禮服在什麼地方買,真漂亮!多少錢?
我該怎麼回答呢?
若我說在二手攤上,只花八鎊錢,相當於人民幣一百多塊,就把這一生最重要的儀式度過。她們即使不嗤之以鼻,也會覺得我太沒本事,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儀式能如此過?!不能讓男人付出血本,操辦像樣的婚禮,不要說鑽戒,起碼得有身新禮服。
我只能笑而不答。
我喜歡白色婚紗,和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一樣,對婚紗充滿了夢想。夢想就是夢想,自己沒有穿白色的婚紗,好比留著一個空間,可在那兒想著,安靜地看著自己,並沒有失去什麼。我在那個夏天一心一意要嫁給他。婚禮當晚,他給我說了那麼多心裡話,他是多麼愛我,他與我的婚姻與別的婚姻不一樣,我們有絕對的自由,我們不是對方的奴隸,同時我們經濟分開,不要讓婚姻像墳墓葬送我們的愛情,嫁給他,只是幸福的開端。
那麼,婚姻完全不像小時候看見鄰居們只是生兒育女地過日子,也不像姐姐哥哥那樣夫妻捆在一塊度完生命,我和他的生活是冒險,是藝術,是想象力的原始催發地,像萬有引力之虹,射向人生更高境界的燦爛禮花。
第二天我們去布萊頓度蜜月,他帶我去海邊天體營。他是快樂的,所有的男人都嫉妒地把眼睛盯到他身上,他陶醉萬分。烏雲壓下來,我們飛快地穿衣服,從海邊往朋友家跑去,烏雲追著我們,閃電鞭擊雷聲,千軍萬馬逼過來,要吞掉我們。可是我不怕,我想,愛情比那閃電和雷都迅速,狠狠地擊中了我,我是愛這個人,有什麼理由不愛在上帝面前發誓將終生的幸福相托的人呢?我真的願意在這個異國他鄉與他相依為命,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