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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荒村

  「納什,納什!」睡夢中,李哲突然感覺到有人在推自己,耳邊也響起了呱噪的喊叫聲。


  「起來了!不是說好要去村東面瘋婆子的家裡探險嗎?」那聲音越來越響,終於將李哲吵醒了。


  李哲睜開了眼睛。


  眼前的景象十分的陌生,他從床上坐了起來,四周環顧了一圈。


  這是一件十分簡陋的木屋,離床不遠的地方還用磚頭搭了一座壁爐,裡面躺著一堆煙灰,煙灰中還有幾塊閃著火星的焦炭。


  一個藍眼睛,金褐色捲髮的小男孩正站在自己的床邊,剛剛聽到的呱雜訊音應該就是他傳出來的。


  李哲將手放到眼前,那是一雙陌生的手,看著胖乎乎的十分可愛,五指的指節並不明顯,手掌手指都很『迷你。』


  這應該是一隻小孩的手。


  處在這樣一個奇怪的環境中,自己還變成了小孩,李哲本應該有許多強烈的情緒。


  害怕,恐懼,好奇,疑問。


  可他全都沒有,若是將他的情緒比作一個湖泊,那這個湖泊就好將已經凍結了一般,沒有半絲漣漪。


  「這應該就是那個所謂的篩選場物品交換了。」李哲想道,此刻的他處於一種十分玄妙的狀態之中,就好像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審視所有的一切,感覺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和他無關一般。而沒有了感性情緒的影響,李哲發現自己的思考速度和觀察能力似乎又上了一個台階,敏銳了不少。


  他下了床,沖一旁的小男孩問道「怎麼這麼早?」


  看似隨口一問,其實李哲是在試探。


  對所謂的『篩選活動』一無所知,他不得不小心為上。


  也許身旁的這個小男孩,也和自己一樣,是個實驗體,畢竟自己的代號是『628』,就說明被選中做實驗體的人應該有許多。


  他注意到,自己開口的時候,說的竟然是英語,而他之前在大學中,學的最差的便是英語了,可此刻他口中說出的英語,不論是口音還是語法,都十分的標準。


  「不是昨天說好了嗎,去村東頭的怪婆婆家裡冒險!」小男孩一臉興奮的說道,隨即藍色的眼睛眨了眨,有些鄙夷的說道:「你不會是害怕了吧?」


  「怎麼可能?只是剛起床,有點迷糊。」李哲一邊穿衣服,看似漫不經心的答道,其實餘光都在觀察那個小男孩。


  李哲把全身上下的口袋都摸了一遍,終於在右邊褲子口袋裡,摸到了一個軟乎乎的東西。


  這應該就是所謂的『篩選場物品』了吧,他不想在小男孩面前拿出來,雖然觀察到目前為止,眼前的小男孩並沒有露出任何與其身份不符的端倪,可畢竟涉及到『生存,』李哲不敢掉以輕心,穿好衣服之後,假借尿尿的借口,一個人跑出門外,找了個草叢,將褲子里的東西拿了出來。


  雖然感受不到任何情緒,但李哲還是舉得,此刻的自己,應該是有些『蛋疼』的。


  他皺著眉看著手中的東西。


  那是一塊濕噠噠的肉,不知是從什麼動物身上取下來的,顏色是粉紅中有些發白,看上去像是脂肪組織,但摸起來卻十分有彈性,奇怪的是,這肉塊的表面還在不停的留著某種透明的液體,並且散發出極其難聞的刺鼻味道。


  那味道簡直讓人聞了想吐,就像狐臭放大了一百倍一般。


  還好李哲此刻的理性無比強大,硬生生將生理的不適壓住了。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他有些無奈的想道。


  一個『熟悉』的冷漠聲音在腦海中突然響了起來。


  「物品,狼的汗腺(活體)。備註:和你的愛情一個味道。」沒想到這聲音的主人還挺幽默的,然而在李哲看來,這所謂的備註不僅一點用都沒有,而且充滿了濃濃的嘲諷意思。


  他並沒有很是失望,而是平靜的將這個詭異的『物品』收回了口袋裡,說來也奇怪,一將『狼的汗腺』放進了口袋,空氣中那種難聞的氣味立即消失不見了。


  李哲又將褲子脫了下來,他並不是要方便,而是要在褲子上找一個東西。


  剛剛穿衣服的時候他就注意到了,褲子是用牛仔布做成的,上面還印著俗氣的圖案,看上去應該是工業製品,而一般這樣的牛仔褲里,都是有標籤的。


  而標籤上,往往都會註明產地,而很有可能,這個產地國,便是他現在身處的國家。


  當然,也有很大可能是『made in China』


  還好,標籤上寫的是『made in Britain。』看來自己很可能是在英國境內。


  地點以及確定了,剩下的就是時間了,標籤上並不會列印具體的製造時間,不過牛仔褲上的logo旁邊,還是寫了一行字。


  since1947

  1947年以後的英國嗎?

  還需要更多的線索。


  李哲回房間看了一圈,沒有找到能夠確定時間的東西,便先將這個事情放了下來,和男孩離開家,往村東頭去了。


  一路上邊走,李哲一邊觀察四周的環境,他對於自己現在處於怎樣一個狀況還沒有十分清楚的認知,到目前為止,發生的一切事情都顯得那麼的不可思議。


  陌生的環境,陌生的身體。


  他只知道自己被投入了一場叫做篩選活動的遊戲,而在這個遊戲中的玩家,最終的目的便是生存。


  而篩選場這個名字里的『篩選』二字,表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輕易的在這個遊戲中生存下來,再往極端點考慮,很可能大部分人都會死在這裡。


  這才是所謂『篩選。』


  因此,李哲決定先做好兩件事情:


  1.儘可能快的熟悉自己所處的環境;2.儘可能的隱藏自己『遊戲者』的身份。


  這會讓他的生存率大大增加。


  他們走的路是由碎石子混在泥土裡鋪就而成的,顯得十分原始,這個村子里看不到任何現代科技的影子,也不知道是因為現在的年代很早,還是這個村子太過落後。


  一路走來,路兩旁的屋子大多都是廢棄的狀態,門前的小路已經被荒草埋沒了,窗戶上也都是密集的蛛網,顯示這裡已經很久沒有人居住了。納什數了數,看上去還有人居住的,只有8間屋子,其中走過一間白色橡木搭成的房子時,一路上一直蹦蹦跳跳唱著歌的小男孩突然安靜了下來,走路的腳步都故意放緩了些。


  應該是他家了,李哲暗暗想到,往房子門前院子里的那個郵箱瞟了一眼,郵箱上用釘子掛著一個牌子。


  「威廉姆斯」很常見的英國名字,應該就是小男孩的姓了。


  郵箱看上去最近才刷過一遍白色油漆。


  「威廉,你家有訂報紙的習慣嗎?」李哲裝作無意問了一句。


  「你平時不都叫我羅伯嗎?幹嘛突然叫我的姓,聽上去怪怪的。」小男孩有些奇怪的看了李哲一眼。「是啊,你不知道我老爹有多愛看報紙。」


  原來他的全名叫羅伯.威廉姆斯。


  李哲剛剛的問題包含了兩個信息,其一就是想要試探出小男孩的全名,這樣以後稱呼也不會讓人覺得奇怪。而且剛剛一路走來,小男孩的一系列舉動,都表示出他是這個村子的原住民,此刻李哲的心裡,以及基本將小男孩是和自己一樣的實驗體這個可能性排除了。


  其二,就是報紙,如果想確定自己所處的年代,那麼報紙無疑是最好的選擇之一。


  「我突然覺得報紙應該挺有趣的,要不一會你把你爸看完的報紙給我帶一份出來?我也想看看。」李哲說道。


  「小意思。」羅伯不疑有他,小手拍著胸脯就答應了。


  小路並不長,兩人走了十分鐘已經隱約能看見盡頭了,那是一件十分奇怪的屋子,和村裡木製的房子不同,那屋子看上去很小,屋子的牆壁圍成了一個圓圈,上面蓋著一個尖尖的屋頂,最奇特的是,整個屋子,包括牆壁和屋頂,居然都是用茅草建成的。


  這裡就是小路東面的盡頭。


  羅伯口中,那個瘋婆子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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