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不間不界
「誰?」大靈指著邊上的「墨鏡」,追問道,「是他嗎?」
假協警搖搖頭:「但是,這次綁架的事,全由他聯繫我們。現在想來,我也有點搞不懂,為一部破手機和一個玩具球,弄出這麼大動靜,前後還給了我們三萬元,算啥個名堂?」
聽假協警這番話,大靈弄明白了,他們三個只是用錢雇傭的,對其中實情應該不清楚,已無審訊必要,便問墨鏡:「老實交代,你在這起案件中充當的是什麼角色?」
「這……這,」墨鏡語無倫次,「一定要、要說角色,我、我好像是個承包商。有人給我一萬元美元的定金,要求我保證把綁票送到指定地點。於是,我精心策劃好行動方案后,讓雇來的三個人去實施。」
「你說的指定地點,具體在哪裡?」大靈盯住他的眼睛問道。
「鎮北路拐彎到鎮西路,往南200米左右的地方。」
「確定嗎?」
「確定。那裡前後100米沒有人家。我和僱主就等在那裡。他上車拿走要的東西后,給了我四萬元人民幣的一個信封,然後開一輛黑色轎車跑了,也不知去了哪裡。見事成,我便趕到預先約好的度假村分錢結帳。」
大靈立刻將這個「指定地點」發送到軍部,要求他們按此線索儘快追蹤到「第二目標人」,接著繼續審訊墨鏡,「你的僱主是誰?」
「他稱是國外一個玩具公司的高管。」
「你們怎麼聯繫上的?」
「在M國領事館附近的一個酒巴里邂逅相識的。一星期之前,我去領事館審請移民簽證。不知什麼地方沒回答好,又被拒簽了。這已是第二次。我很苦悶,就進了酒巴,剛喝了兩杯,那人便上來搭訕,說他是華裔,現任M國一個玩具公司的高管。他表示願意幫忙,並從提包里拿出一張聘書,上面蓋有公司的印章,說再填上我的名字,我就是公司的員工,辦移民簽證絕對能通過。不過,有個條件,之前得幫他辦件小事。我辦移民心切就答應下來了。」
「嘀嘀,嘀嘀!」手機來了訊息,大靈一看,又喜又憂又急,但「憂急」佔據了他整個心間,把「喜」擠壓得蕩然無剩。
原來,「二號目標」已被發現,但他進入了M國領事館,根本無法抓捕;再往壞里想,如果他有外交官身份,那隻能眼睜睜看他大明大方離境。而要向上級審請抓捕他,不僅手續繁雜,也無「正當理由」;就算理由正當,也估計難以批准。大靈氣得狠狠捶了自己當胸一拳,倚在路邊的一棵大樹上只嘆息。
「老爸,你怎麼啦?」靈小文問道,「身體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