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章
孟新堂笑著蹲下來,抬起手,掖了掖他披在身上的毛衣。毛衣扎得脖子有點癢,真實又溫暖。
「又穿這麼少跑出來,這種東西不扛風,還是要穿正經的外套。」
沈識檐沒動,就在那笑著看著孟新堂,從鼻子里發出一聲漫不經心的「嗯」。
他的目光落到孟新堂的肩膀上,那裡有些塵土的痕迹,或許是落葉曾落到他的肩頭,又隨著他的行走而離開。
沈識檐忽然就有了畫面感,孟新堂穿著這身黑色大衣,穿過戈壁沙漠,穿過車流人cháo,也穿過了一排排低矮的房屋院落。最後,他推開了這扇門,來見他。
他笑著將手伸到他的肩頭,輕輕兩下,替他撣去了那處塵色。
「抽煙呢?」孟新堂問完,就看到一旁已經有一個煙蒂,他有些驚訝地看向沈識檐,「第二支了?」
沈識檐又笑著「嗯」了一聲,他抬起手,將指尖夾著的煙遞到孟新堂唇邊。
「來,嘗嘗相思的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聲,說:「那我恐怕早就爛熟於心了。」
孟新堂曾聽人家說,小別勝新婚。但此時覺得,別後的感情好像已經醞釀得比新婚還要熱烈。他就著沈識檐的手吸了一口煙,煙味進入身體的一瞬,像是一下子回顧了那幾乎橫跨了四季的思念。
廣播已經換了一首歌曲,電台今天該是走了懷舊的主題,才會在這樣的傍晚,放了這樣的一首歌曲。沈識檐在聽到前奏時就側了頭,愣了幾秒,忽然看著那台收音機笑了出來,問孟新堂知不知道這首歌。
孟新堂搖頭:「很熟悉,但我不知道具體的歌名。」
「《七里香》,是一種很香的花,白色的,很漂亮。」
說完,沈識檐便有些出神地聽著前奏,聽著唱起。
2004年,十九歲的沈識檐第一次聽到這首歌,覺得它寫得很好。通篇不過愛戀與思念,卻是愛到眼中一切都可愛,仿似只用那一個愛情,一顆跳動雀躍的心,便繪了一整個爛漫人間。而整首歌中,其實沈識檐最喜歡的,是那段間奏。
他忽然拉著孟新堂的胳膊站起來,那支煙還沒抽完,他夾著煙取下了眼鏡,掀起衣服的下擺蹭了蹭。
「我第一次聽這首歌時,就覺得其中的一段間奏很驚艷,直到現在我都很喜歡。」沈識檐重新戴上眼鏡,金色的鏡框架在他微紅的耳朵上,很動人。他推了推眼鏡問:「你知道為什麼嗎?」
孟新堂輕笑著搖頭,靜靜地等待著沈識檐來揭曉。
「因為我覺得那裡很適合跳舞,和愛的人。」
歌曲已經到了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我沒有藝術細胞,從來沒跳過舞。」
「沒關係,」沈識檐朝他伸出一隻手,做出了一個邀請的姿勢,「你只需要借我一隻手。」
風鈴響起,沈識檐領著孟新堂走下台階,走過鋪滿秋色的院子,停在晚霞映照的院中央。
即使孟新堂曾偶然間聽過這首歌,也不會對它的間奏有任何印象。所以當提琴聲驟然揚起,沈識檐執著他的手轉開時,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轉,好像觸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剎涌到了沈識檐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旋起的毛衣角、上面翹起的一層絨毛,還有他的指縫中,那尚未燃盡的思念。
你從風塵蕭瑟中走來,我在秋意正深處等你。滿身風雨,思念成城。
【後記】
孟新堂回來后的第二天,沈識檐記起昨天忘了做剪報,打算補上。彼時孟新堂正在院子里幫他做新的花架。他站在窗口看了半天,才哼著調子,翻開了那第二本厚厚的剪報本。可翻到書籤處,沈識檐卻發現那一頁已經不是空白,有了日期,有了……
一支jīng,兩朵花,三行字。
看得出畫畫的人並不擅工筆,線條斷斷續續,有描摹的痕迹。可沈識檐很輕易地就辨認出了那兩朵挨在一起的長形五瓣花,是可以在七、八裡外聞到花香的那個。
「想買束花給你
可路口的花店沒開
我又實在想念」 -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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