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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 懂法律的流氓!

  「對對對,他們犯法了,警察,那都是我的錢。」不等林傑回答,胖女人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嚎啕了起來。


  林傑皺著眉頭看了看胖女人,又看向十三,沉聲說道:「秦先生,你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回答你,確實犯法。」


  在接到電話的時候林傑就知道發生了什麼,說實話,這種事情是最難辦的,就算立刻控制住現場,其他人都把撿的錢交回來,那還有一大部分已經不知道被風吹到哪去了,這一部分是他們找不回來的,如果到時候再扯皮,那整個警察機構都要跟著受影響,這是他不想見到的。


  「啊?犯法嗎?」十三轉頭看向薛進:「薛總,你是律師吧?」


  薛進連忙道:「是的秦董,我是錦繡集團法務部的主管,也是律師。」


  「哦,那就好。」十三看著薛進問道:「薛律師,我撿錢真的犯法了嗎?」


  這個問題頓時讓所有剛才哄搶撿錢的人都豎起了耳朵,在他們看來,那錢堆里的錢才是你的,被風吹走又被我們撿到的那就是我們的,憑什麼還給你?如果真犯法的話——那就還了吧。


  「犯法?林局長,作為執法人員,你必須對你所說的每一字負責。」薛進用手扶了扶眼鏡,擺出一張律師專用的冰冷臉,道:「根據華夏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林局長,注意,這是民法通則的規定。」薛進特意加重語氣強調了一句,繼續說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但是,撿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是違法,不是犯法。如果說數額巨大構成侵占罪,那也屬於自訴案,只有受損人員提出刑事自訴法院才受理。用我們長說的話來說,就是民不舉官不究。」


  林傑是個老警察了,刑法和民法的區別他清楚,但是,不管是警察還是法官,他敢肯定,絕對沒有一個人能把所有法律法規都背下來,但是律師就不一樣了,他們就是吃這碗飯的,尤其擅長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別說法律法規,他們能把每個標點符號都背的滾瓜亂熟。


  「所以說。」薛進開始總結髮言:「唯一能拿回錢的辦法就是這位女士對所有撿到錢的人提起刑事自訴。不過,我從專業的角度提醒你一下。」薛進看著胖女人道:「刑事自訴案件是不收取訴訟費的,但是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的出庭日期所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及誤工補貼都是需要你來出的——這裡撿到錢的我看了一下,大約有三百到四百人,也就是說,他們在是被告的同時也是證人,你明白嗎?」


  這還有什麼不明白的,不就是說如果想要回錢,自己就得把這三四百人一起告了,同時還得承擔他們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及誤工補貼。交通費不算,一個人一天的住宿費最少也得二百塊錢,三百人就是六萬,生活費和誤工補貼就更高了,再加上這種涉及上百人被告的官司是不可能一天就解決的,那花費將會以幾何的數額增長。等官司打完,沒個三五百萬都下不來。


  在算清楚這筆帳后,胖女人一下就崩潰了,神情獃滯的癱坐在地上,嘴裡絮絮叨叨的不知道在說什麼,那老闆也好不到哪去,一看平時在家也是個蔫兒貨,大事小事都是老婆做主,一點主見也沒有。


  林傑心情也很不爽,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流氓懂法律,天下無敵。在他看來,律師這個群體就是一群懂法律的流氓。這個薛進的把「懂法律的流氓」詮釋的很完美,雖然沒有一句威脅的話,可通篇的話最後總結出來只有一個意思——要麼認倒霉,拿著剩下的錢走人。要麼打官司,費時費力耗心血,最後還是得不償失。你選個不費勁兒的吧。


  雖然不知道這夫妻倆會不會起訴,但林傑依舊讓人登記在場的每一個人的身份信息,以免以後發生什麼扯皮的事。


  「別發獃了。」十三走到那老闆面前,說道:「趁著錢還沒都飛走,趕緊存銀行吧,正好押款車還沒走。」


  老闆看了看已經處於奔潰的胖女人,喃喃道:「我的店——」


  「不,現在是我的店。」十三晃晃手裡的合同和房產證:「你忘了?剛才已經過戶了。」


  老闆聞言頓時如泄了氣的皮球一般,跟胖女人癱坐成一排,他怎麼都想不明白,不就是因為一萬多塊錢么,怎麼就鬧成這樣了呢?以前也不是沒這麼做過啊,可是,不該是這樣啊。


  可憐嗎?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十三一點也不覺得他們可憐。換成任何一個行業,哪怕是他花了一萬多塊買了一件山寨的名牌衣服,也最多會讓律師處理一下,畢竟不管怎麼說,衣服還是衣服。可藥材不一樣,這是葯,是會吃死人的。不把人命當回事的人,不值得讓人可憐。


  十三傻嗎?花超出市場價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價格買房子,或許在別人眼裡就是傻子。但是要知道,兩千萬花出去,他還得到一座房子,而且以錦繡集團的賺錢能力,兩千萬或許只要一個晚上,或許更快就能賺回來。所以,從這一點來說,他的錢花的並不虧。至於那些不知道被風吹到哪個犄角旮旯沒被人撿到的錢,他相信總有一天會被人發現,流浪漢也好,拾荒者也好,他不關心,總之都不會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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