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永遠不
楊福如走了,相助陳曦的「不情之請」去了。臨行前他告知了一些外面的情況,按他的說法,王通判發慌發瘋了,尤其是接近城門的地方,封鎖極嚴,有很多暗梢都在盯著,不僅有官府中人,更多的是黑道的人。若不是在黑道上還有幾分薄面,怕是連他一個人都進不來。
也就是陳曦運氣好,因為事出突然,又是深夜,等王通判集結好人手,陳曦已經走遠,加上大雨,這才阻止了追蹤的腳步。
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而且是運作了很長時間的地頭蛇,若不是經此一事把其引出來,怕是將來許家也落不得好。
在陳曦看來,王賤瘋大概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因為一時貪心出了手,本以為手拿把攥,可等到發現錯判時已經無法收手,所以不得不發瘋。
楊福如走之前又慎重的詢問了陳曦,到底有多大能成事的把握,陳曦答之至少有七成。他便拍拍屁股走了。
七成不少了,若連有七成把握都還畏首畏尾,那乾脆回家抱孩子吧。
他並未質疑陳曦憑什麼認為有七成把握的,因為許清菡遞紙給陳曦以及陳曦這一路上的經歷,已經讓他沒有必要再去問這種弱智的問題了。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立場,為了各自的目的奔忙著。楊福如自然也是,他的目的在許清菡的那寥寥數字上已經無處遁形。
「楊老二是庶子,正與其兄相爭。」
很簡單的幾個字,卻將其勾勒得很立體。
他是庶子,正與其兄相爭,爭得自然是家產。正常情況下庶子肯定爭不過長子嫡孫,所以很顯然楊福如比其兄要強悍一些,但差距不太大,所以一有能力一有身份的兄弟倆勢均力敵,所以許清菡用了「爭」之一字。
既然勢均力敵,那麼雙方必然需要找外援,許諍空降蘇州,加上後台極硬,所以楊福如看上了。他想抱上許家的大腿,但許家是不想牽扯到這些的,所以楊福如故意用狗咬死許清菡的貓想藉機來搭上她,但許清菡直接將劉二打了個半死,用之警告楊老二,讓其死了這條心。但楊福如不死心,通過劉二的下跪請罪繼續爭取。
孟一發與楊老二相識,所以請來了楊老二來一探真假。對於許家事了如指掌的楊老二並未在第一時間拆穿陳曦,因為他要看,要看許清菡的真假,以便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畢竟雪中送炭可是比錦上添花有意思的多。
雖然楊福如與孟一發相識,但天下嚷嚷皆為利往,真涉及到他的利益時,可憐的孟一發也只能落得個被賣了還幫著數錢的命。
楊福如在乎的,只是能否搭上許清菡。陳曦只是添頭罷了,所以在許清菡將那張紙交給陳曦、然後陳曦又說出那句話后,他便知道了,許清菡用這個舉動告訴他,她是支持陳曦的。
陳曦的不情之請是請楊福如出面,去當一次說客,會一會這天花之地三大勢力中的最後一個勢力。
霸刀幫。雖然名字很霸氣,但也只是一個有七十來人左右的土匪窩罷了。
匪首姓賀,名叫賀霸,使雙刀。
陳曦覺得。楊福如並未在第一時間把計劃中的破綻告知孟一發,而且孟一發對其很諂媚,這便代表了楊福如的身份,加上楊福如的面相,這人顯然也是黑道出身,而且昔日地位不低、勢力不小,只是後來洗白了而已。
所以他應該與這三伙勢力都有交情。用其去當說客,是再也不過的了。
天上掉下個楊福如。
這省了他很多手腳,原本他打算自己親自去的,但許清菡不好解決,他和她都不放心將她一個人留在土匪窩裡,可帶出去也不行。如今有了楊福如出面,更是事半功倍了。
於楊福如而言,去做一次說客只是舉手之勞,頂多旅途多辛苦些罷了,但這微不足道的辛苦卻能換來陳曦的友誼。如果將來陳曦成功了,那麼他的投資就成功了,即使陳曦失敗對他也沒有任何影響,無非是回到從前的狀態罷了。
所以便有了陳曦的「不情之請」。
接著便有了楊福如的「甘之如飴」。
只是楊福如臨行前特地叮囑,稱孟一發這裡他也會儘力幫忙周旋,但孟一發也有自己的訴求,雖然不會再懷疑陳曦的身份以及目的,但想要孟一發出手,必然是要付出代價的。
關於代價,這是應有之義,因為雖然孟一發看似不得不拚命,但孟一發還有選擇的餘地,比如惹不起躲得起,重新換個環境之類。
但若是情非得已,他們肯定不會願意拋棄這等「風水寶地」。不過陳曦如果想讓其賣命,肯定也得付出能讓其滿意的代價。
他默默想了一會,然後抬起頭,卻發現原來與他並排坐在床沿的許清菡不知何時已經坐到了那張凳子上,正墊著胳膊趴在桌子上。
他站了起來,走到她的身後,默默看著她。
她的頭髮洗過不久,此時已經幹了,過肩的長發如綢緞般柔順、如夜空般黑亮。他看得很動心,不由伸出了手,拈起了幾根髮絲,輕輕揉搓著。
誤會她了啊,她雖然脾氣不好,但不至於暴戾到一言不合便傷人的地步。她使人打劉二,是因為要用其警告楊福如的,看起來她是極討厭楊老二這個人,可剛才她卻幫他站台了。
如果沒有她的那張紙,他也不可能知道楊老二的過往和目的。雖然她幫了他也等於是為了讓她自己早日脫離苦海,但仍舊應該感謝她的。
他揉搓頭髮的舉動終於驚動了她,她站了起來,遠離了陳曦兩步,然後一臉警惕的看著他。
「對不起,謝謝你。」
看到她的神情有些疑惑,陳曦笑了笑道:「劉二的那頓打……是我誤會你了。」
她沒有什麼表示,面無表情的重新坐回到了凳子上。
陳曦捏了捏鼻子。默默從懷裡抽出了一張紙,然後放到了她的面前。
是她親手寫的「我慫了,我是小狗。」的那張紙。
她捂住了臉,過了一會兒,拿起了筆,寫了七個字。
「你到底想要我怎樣?」
陳曦皺了皺眉,也來到桌前,拿起了筆。正打算寫的時候,發現寫毛筆字實在彆扭,於是將筆轉了過來,將木質的筆頭蘸了墨水,在她那行字的下方也寫了一行字。
「你打算什麼時候跟我說話?」
她愣愣的看著那行字,然後扭頭看著陳曦,目光中的驚訝怎麼也掩不住。
不是因為內容,而是因為字跡。
陳曦雖然用得是筆,但其實就是一細木棍罷了。她還從未見過能用細木棍寫出這等好看字跡的人。
這不是什麼有藝術韻味的字。純粹是因為寫得太多導致的熟練,筆跡中的轉折有行雲流水之感,字跡的結構也掌握得非常好,一看就知道非一日之功,而且是寫了很多年。
可他用筆尖寫的字卻連孩童都不如,而且他的字跡都是簡化過的。她能看得懂,但她沒有見人這樣用過。
好奇怪的一個人啊。她想不明白是為什麼,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她已經無法再拿這個去鄙視和不齒陳曦了。
她咬著牙,接過了筆,在他的那行字的下方接著寫了三個字。
「永遠不!」
陳曦有些惱,從她的手裡把筆搶過來,在紙的空白處再次寫了一行字。
「誰先慫誰是小狗。」
然後他將筆塞到她的手裡,她正怔怔看著這行字發獃。
是啊,在這裡,她要用得到他的地方太多了,若是他下次逼著自己親口說出她慫了她是小狗怎麼辦?
不是若是,而是肯定是啊,想到這等悲慘之事,她不由得打了個寒顫,然後哆哆嗦嗦的握住了筆。
「我錯了,您高抬貴手好么?別逼我,我還沒想好。」
陳曦這才呵呵笑了起來,這麼說還能接受的。
他本想再說些什麼,因為無聊的時候跟她斗一斗很有意思的啊。可還未開口,卻聽到敲門聲響了起來。
哦,應該是孟一發要與自己談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