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我的睡美人
以前的自己?
舒語默笑了,「浩初,你忘記咱們的第三個客戶,是怎麼破產的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舒語默與袁浩初入莫斯公司幾個月轉為正式員工后,開始接觸大客戶。第三個大客戶是個色老頭,一眼就喜歡上了語默,用盡手段要語默妥協,當他的情人。
當時袁浩初羽翼未豐,第一想法就是讓舒語默退出莫斯躲回校園。但是舒語默不肯,她頂住巨大的壓力,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斷了色老頭的資金鏈,讓他破產,流落街頭。
那時候的語默,剛剛十八歲。
這件事,舒語默做的很隱蔽,只有他們兩個知道。這也是袁浩初欣賞語默的原因之一,她不是只小奶貓,處處需要人照顧,她是頭小豹子,優雅可愛,善於潛伏,更善於捕獵。那時候袁浩初就相信,早晚有一天這頭小豹子能夠長成成與自己比肩的存在,他們兩個在一起可以笑傲投資界!
「我的小豹子,長大了呢。」袁浩初低語一句,複雜地笑了。
「什麼?」舒語默頭暈腦脹的,沒有聽清他的話。
袁浩初抬頭看著陽光越過地平線,照在頂樓的窗戶上,「沒什麼,魔通的頭兒幹了什麼惹你生氣了?」
「他做了幾件毀壞我的企業形象的事。」舒語默沒有詳說,「你什麼時候度假回來,我有事想告訴你。」
因為擔心她,連夜趕回來的袁浩初微笑,「今天下午吧,你聽起來很累,早點休息。」
一整夜高強度的工作,舒語默的確是累了,她放下電話站起身走出辦公室,居然看到羅燿坐在外間的沙發上看雜誌,雜誌已經看了一半,應該來了很久了。
羅燿沒有問她這一夜幹了什麼,站起來理順她毛躁躁的短髮,「聽說你們公司的食堂還不錯?」
舒語默笑了,「恩,尤其是早點,要不要去試試,算是替我慶祝一下?」
這是把事情做成了,羅燿一笑,帶著她去位於20層的食堂,邊宏公司的食堂是24小時開放的,雖然是早晨六點半,吃飯的人不多,但可選的樣式還是不少的。
邊宏科技公司的碼農們加夜班的不少,跑到食堂填肚子,就見自家董事長大人正在和一個男人共進早餐!
男人?!科技公司研發的燕如一和王娜一陣風地跑過去,笑得比初升的太陽還耀眼,「老大,羅隊長,吃飯啊?」
這不是廢話么,舒語默一笑,「羅燿,我未婚夫;科技公司的技術骨幹,燕如一,王娜。」
王娜對「未婚夫」這個詞尤其感興趣,「老大,你要結婚了?」
「恩,八月份,記得給我當伴娘。」舒語默笑吟吟。
王娜崩潰地抓著腦袋,「我第十四次當伴娘之後就發誓再也不剛伴娘了!不過既然是老大結婚,我還是去吧。」
燕如一笑嘻嘻地問,「羅隊長,您需要伴郎不?」
還沒等羅燿說話,王娜一腳把他踹開,「你得了吧,就你這模樣,嚴重拉低羅隊長的伴郎隊伍顏值,絕對不行!」
「有你在,我怕什麼。」燕如一抱著頭開始逃竄,食堂的工作人員狂笑不止。
羅燿勾起嘴角,「公司氣氛不錯。」
「大家太熟了。」舒語默也心情甚好。
「老大這個稱呼怎麼來的?」羅燿給舒語默夾了一個小籠包,放在她的小碟里。
這個暖心的動作,立刻被七八個公司同仁收入手機,羅燿是不喜歡被人拍照的,這次他只是一笑,既然是來宣誓主權,當然是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舒語默被人照習慣了,也沒什麼感覺,「年前我在開發部工作,他們叫習慣了。」
不以職務而是選擇這類稱呼,是親切,是認可,羅燿為小丫頭開心,轉頭想要鼓勵幾句,卻發現語默,睡著了。
這才幾分鐘,小丫頭就靠著座椅睡著了。
羅燿解開安全帶,她就迷迷糊糊地抬起手要揉眼睛。羅燿握住她的手,「幼兒園老師沒教過你,不許揉眼睛嗎?」
「一定教過,忘記了。」舒語默打個哈欠。
羅燿下車把她的安全帶解開,「到後座睡,到了我叫你。」
讓她枕著靠枕躺下,羅燿又脫下外套蓋在她的身上,平穩地啟動,開車經過袁浩初的車邊,羅燿按下車窗,伸手跟他打個招呼,慢慢上路。
這是,勝利者的炫耀嗎?袁浩初頹廢地靠在椅背上,苦笑。
不是,羅燿的臉太平靜,他根本沒有把自己當做競爭對手!他已經自信到這種地步了?!
袁浩初猛地睜開眼,語默喜歡羅燿這樣自信又強大的獅子,而他自己在資本市場游弋多年,早已變得畏首畏尾,就像只老鼠!
語默到了如今的高度,都敢放手一搏,他有什麼不敢的?
袁浩初拿起電話,撥出去一個讓他猶豫了好幾天的號碼,「新區地產這一筆,我幹了!」
今天是周末,路上車很多,羅燿開出鬧市區,慢慢的開車回家。
後視鏡里,後座上他的女人睡得香甜,羅燿的心從未有的安定,就想這樣帶著她,一直走下去,走下去,看她睡醒,然後發現他,她會怎麼樣的表情呢?
羅燿翹起嘴角,車慢慢地開到邊宅,停在主宅前。
終於他的小丫頭張開了眼,睡醒的迷茫和發現他之後甜甜的笑,瞬間擊穿了羅燿的心臟。她這一刻的美,完勝他剛才所有的想象。
終於明白了王子吻醒睡美人時的激動,這種笑會瞬間刻進心底,不會隨著時光褪色,原來,這就是永恆。
餘生,只想守候她,每天看她醒來。
舒語默看著他深不見底的眼睛,覺得車內的溫度都在上升,她抱著他的衣服坐起來,「到了?」
「恩,到樓上去睡。」羅燿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麼溫柔過。
舒語默也跟著柔了,她搖搖頭,「不了,再睡晚上該睡不著了,待會而會有人來找我。」
羅燿一笑,就知道她會這樣,所以本來二十分鐘可以走完的路,他走了一個半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