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我的搭檔是財神> 第607章 乾脆連店也買下吧

第607章 乾脆連店也買下吧

  顯然珠寶店老闆不是這個意思,他真的心疼,心疼這十枚鑽戒就這麼出去了,他的鎮店之寶啊,為什麼會嘴抽抽拿出這個?

  但是誰能想得到呢?五千多萬啊!


  事到如今,老闆也無法繼續完美主義了,他只能坦白:「這粉鑽,是我們店的鎮店之寶,要是您都買走了,我這店都沒法開了.……」


  「那就把店賣給我!」


  「.……」


  老闆一心想著怎麼繼續說粉鑽不賣的事兒,卻沒想得到的竟然是這麼一句話。


  他完全反應不過來啊喂!


  「說個價吧,我覺得做珠寶生意也不錯。」宋謙繼續道。


  宋謙其實對做什麼生意都沒特別興趣,不過覺得拿了人家所有分店的鎮店之寶,然後拍拍屁股走人的話,會顯得不夠厚道。


  而且曹甯好像學過什麼珠寶鑒定,弄些個珠寶店,可以讓她多實踐實踐。有事兒沒事兒還能去環遊世界采點礦啥的。


  想到這裡,宋謙忍不住吭哧笑出了聲。


  「.……」


  老闆本來就因為宋謙突然說要買下自己的店而懵逼,這會兒還聽到笑聲,更懵逼了。


  「一個億夠不夠?存貨和店鋪另外算錢。」宋謙立刻開了價。


  「噗——」


  老闆懵逼著吐血。他本來還有在盤算,如果一定要自己說個價,這寶隆珠寶的名頭,應該能值個三五千萬。


  可是現在對方的意思是,用一個億買下「寶隆珠寶」這個牌子?這尼瑪太不可思議了。


  「是不夠?」宋謙問道。


  宋謙是真的不知道一個億是不是夠了,珠寶店嘛,總覺得挺貴的。其實說穿了也就是個牌子,此外跟其他買衣服、買零食的店鋪也沒啥不同。


  老闆已經只能下意識的連連搖頭了,以至於他搖頭的時候也沒想好自己該說什麼,只是拚命搖頭。


  因為不是不夠,而是太多了。


  「那是不賣?」宋謙又問。


  雖然知道有錢能使鬼推磨,一般只要價錢合適,什麼都能買下來,但也不乏真愛不能用錢來買。


  如果這老闆有情結,只想守著這個珠寶店,宋謙也不準備強買。


  「賣!我賣!」


  老闆這一次是重重的點頭,而且還非常的肯定。


  「那你就算一下吧,店鋪以及店鋪里的存貨另外還要多少,我一次性結算給你。說好了我就找人換招牌了。」


  以前的宋謙是個慢性子,因為沒錢,只有時間。現在的宋謙挺急,因為錢太多,時間不夠用。


  「換招牌?」老闆納悶道,「您不用我們寶隆珠寶的牌子?我們這個可是國家馳名商標啊。」


  「咳咳!」


  宋謙其實很想笑,只是礙於老闆那麼嚴肅,所以只能用咳嗽聲來掩蓋。馳名商標什麼的,宋謙總是第一時間想到豬肉片魷魚乾之類的。


  「我準備統一換成千千傳媒的。」宋謙努力正聲道。


  「千千傳媒?!」


  老闆震驚了。他是真的震驚。千千傳媒,似乎是突然崛起的一家傳媒公司,就這兩天,簡直席捲了整個嶺城。


  今天中午他去自己經常去的那家足浴中心洗個腳,發現這家生意極好的店鋪已經易主,原來的老闆樂呵呵的當著店長,換的招牌正是千千傳媒。


  還有他老婆,下午去做美容,也是一家大型的美容美體中心,蠟黃著臉過去,紅光滿面回來,還一分錢沒花,說是那家店易主,送價值888的體驗券,還是貨真價實的那一種。


  而這美容美體中心,也掛著千千傳媒的名頭。


  這麼快,這麼快就開始收購併壟斷珠寶行業了?


  這特么不是傳媒公司,是傳染公司吧?!

  老闆於是又仔細端詳了眼前的年輕人,隨後驚呼道:「你就是那個在電視上當評委的?!」


  「咳咳!」


  宋謙又咳嗽了兩聲,示意老闆不要這麼一驚一乍的。因為他這一驚呼,本來就沒什麼隔音效果的內室,還是透明玻璃窗的,外面的兩個銷售員,都直勾勾的看向了他們倆。


  見狀,老闆也連忙壓低聲音,神秘兮兮的問道:「你是不是準備把嶺城,哦不嗎,全國的珠寶店都收購了?」


  宋謙本來只是準備收購這老闆的幾家分店,這會兒被他這麼一說,覺得這主意也不錯。於是欣然的點了點頭。


  「牛逼!」老闆豎起大拇指。


  面對有如此實力和野心的土豪,這老闆那是真激動自己成為第一家被收購的珠寶店。


  「我可以幫你跟其他店談,如果你不要牌子只要店鋪的話,我可以幫你以儘可能低的價格談下來。」老闆自告奮勇。


  這個真可以有。


  宋謙也不多說了,直接許諾了三個億打包這老闆的十家店,然後由他負責先把嶺城範圍內的珠寶店都拿下,然後往外面擴展。


  想不到吃個手抓餅看個熱鬧,就又花出去三個億,宋謙覺得自己越來越能嚯嚯錢了。


  「那這麼多粉鑽,您要不繼續放店裡當鎮店之寶吧。」珠寶店老闆,哦不,現在已經是原老闆建議道,「這款粉鑽,不說全國,至少在嶺城,您是找不到一款比它更貴的。」


  說完,老闆又得意的昂起了頭。


  宋謙其實不想刺激這個老闆,但是既然自己要涉足珠寶行業了,稍微彰顯一下實力也可以。


  於是,宋謙拿出了那枚紅鑽鑽戒。


  就是之前為了證明向曹甯求過婚,然後把陳婕看得一愣一愣,後來又被曹甯說是假的的那枚紅鑽鑽戒,價值五千多萬。


  珠寶這種東西,最怕對比,比撞衫還直觀。


  因此,當宋謙就這麼直接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連簡易包裝都沒有的紅鑽鑽戒,然後跟老闆的粉鑽放在一起時,老闆真想把那粉鑽給吃了。


  「其實我不太喜歡這顏色,太艷了,我女朋友也不喜歡,送給她她給扔了。所以想想還是粉色的好。」


  宋謙半真半假的解釋道。


  可是,這解釋讓老闆更想把粉鑽給吃了。


  從來沒有女人會嫌珠寶貴了,艷麗了,顯然是沒有最貴只有更貴。


  沒什麼好說的了,這樣的實力土豪,他不壟斷嶺城的珠寶,誰來壟斷?


  談話間幾家分店都已經將自己店裡的「鎮店之寶」送到總店裡了。


  點了一下,一共八枚。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