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回鍋肉(上)
楊不一稍稍整理了下資料,「咕……」然後就發現飢餓感就像潮水一般陣陣襲來,肚子都在不停的抗議了。沒辦法啊,雖然中午的豆花飯,糖餅好吃,但是那些個東西都屬於是「素食」類型的啊。沒有油水的時候,你會發現餓的特別快。
以前他就聽說過,六七十年代困難時期,那個時候的人吃面,吃飯用的都不是碗,而是用盆。一頓飯的量不是用兩來計算,而是斤。一次吃面吃一斤,他那個時候聽到覺得好口怕。這一斤面怎麼吃的下去,那個肚子能裝的下那麼多東西嗎?後來才知道,那個時候吃肉的機會特別少,沒有油水,吃再多的東西還是餓的很快。當時的豬肉屬於是瘦肉被嫌棄,肥肉特別搶手的那種。
有那麼一個笑話,有兩口子很窮,吃不起肉。有一天媳婦就想到一個辦法,早上去集市在肉攤前,不停的把那些豬肉翻來覆去的摸,摸了好久,最後回去雙手沾滿了油,她做飯的時候就用這雙油手得意的告訴他老公,中午可以吃到葷腥了。誰知他老公聽了,頓時打了她一巴掌,說「你這個蠢貨,難道不會把你的手在水裡洗洗,這樣晚上我們就可以喝肉湯了啊.……」
肉肉肉.……楊不一越想就覺得肚子越餓。好吧,晚上吃什麼呢,他打開冰箱巡視了一下。泡麵那些基本上是不考慮的,作為一個有品位,且動手能力很強的人,他是看不上泡麵這些東西的。其實現在這個社會,會做飯做菜的人越來越少了。可能因為懶,也可能因為每天工作都很忙的緣故吧。現在很多女的一聽到會做飯的男生,感覺就像遇到大熊貓一樣的稀奇。她們會眨著忽閃忽閃的大眼睛,一副好奇寶寶的樣子盯著你,然後用不可思議的語氣問道「你真的會做飯?不會吧.……」一般遇到這種情況,楊不一都會壞壞的回答到「當然啊,我做菜可厲害了,哪天我下面給你吃.……吃了你就知道了」。臉不紅心不跳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不過說老實話,楊不一的手藝還真是不錯,想當年大學第一個女朋友,就是用一碗豬蹄湯騙到手的。
現在很多對於男的會做飯感到很奇怪,有些莫名其妙的人還會拿生命「君子遠庖廚」之類的話來說事。每次楊不一聽到都想糊他一臉,不會就不會別瞎**。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就特別喜歡那著半句名言來當警句,甚至堂而皇之的把那些名人名言掛在學校還有各處顯眼的地方。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沒文化,作為中文系畢業的來說,每次最看不慣這些了。
「君子遠庖廚」這句話出自《禮記.玉藻》,全句應該是,「君子遠庖廚,凡有血氣之類弗身踐也。」也就是說,凡有血氣的東西都不要親手去殺它們。它不過說的是一種不忍殺生的心理狀態罷了,哪裡跟什麼男人不下廚房扯得上半毛錢的關係啊。很多讓你誤解的就是,你一個大男人下廚房丟臉不?每次別人這麼說楊不一都很鄙視,為啥,因為他自己愛下廚房啊。不過他自己到覺得蠻符合這句話的標準的,下來那麼多次廚,做過那麼多的菜,他居然連雞都沒有殺過.……最多最多就是做過幾次幫凶,媽媽殺雞的時候,幫忙逮個腿什麼的。哎,怎麼說呢,說矯情好像有點吧,雖然不殺生,但是吃起來比誰都厲害。
楊不一翻了下冰箱,飯是有的,可以不用再煮了。還有一塊五花肉,幾顆青椒,一把蒜苗,另外還翻到些白菜,雞蛋,西紅柿。好了,晚上吃回鍋肉吧,剛好中午的飯沒有油水,晚上可以美滋滋的吃到了。
回鍋肉屬於大名鼎鼎川菜招牌,沒吃過回鍋肉等於沒吃過川菜。據說回鍋肉,起源於宋朝,在明清時期逐漸發展成熟。好像是清末的一個翰林最後定型的吧。據說當初是用來祭祀祖先的,所以把肉先煮熟,等祭祀完了以後呢。又重新拿去鍋里炒了大家吃,所以叫做回鍋肉。好像清代很多當官的都是吃貨吧,川菜中的另外一個名菜宮保雞丁,就是當時的巡撫還是誰來著的一個叫丁宮保的發明,居然還用上了自己的名字,因為這道菜這個人的名字流傳了幾百年。
回鍋肉實在是治療挑食厭食,居家旅行,消滅飯菜的必備佳品啊。想想那口感和味道,真的超級下飯的。楊不一熟練的開始操作起來。先在灶上燒一鍋水,然後楊不一洗乾淨幾塊生薑,拍碎了扔了一些進去。又從調料盒的角落裡翻出一個八角,雖有也進去了。大火點上,蓋上蓋子就去整理其他食材去了。他做飯特別快,因為不像其他人一樣,慢條斯理的,按著步湊一步一步來。先洗菜,在切菜,準備好了這些,再一樣一樣的炒,煮。他屬於是多線開火,同時操作。一邊顧著灶上的,一邊洗著盆里的,中間那一點點的時間,還要去挑個味,切割菜什麼的。所以每次看起來手忙腳亂,一片狼藉,但是在他眼裡都是井井有條的。不過每次他做完飯的廚師確實就跟鬼子掃蕩過一樣,雞飛狗跳,一片狼藉。
一邊燒著水,一邊他就把五花肉拿出來洗乾淨,切成四五厘米大的小方塊,裝在碗里備用。轉過身,有麻利的把青椒洗好,放在菜板上,「唰唰唰」幾下切成小片。蒜苗打理起來會比較麻煩一些。先要掐頭,一把蒜苗拿在手裡,先看蒜苗的葉子的頂端,用手掐去那些泛黃枯萎的地方,然後挑出有些不新鮮,焉掉的扔了,最後把尾部那些帶著根須的地方全部切掉。用水仔細沖洗過後,就可以切了。不過切之前,楊不一喜歡先用菜刀把蒜白部分拍一下,拍平一些。因為蒜白比較厚,這樣拍平一些以後,方便入味。蒜苗整齊的擺放在菜板上,用刀斜著切成三四厘米長的段,然後和青椒放一塊。其實回鍋肉的配菜豐富多樣,一般主流的就是蒜苗,其實還可以用青椒,紅椒,洋蔥什麼的來搭配。根據個人口味,隨你喜歡。因為菜的主味是肉,那一片片亮晶晶的肉。
回鍋肉之所以叫回鍋肉,其特點就在回鍋上。它需要先煮了過後,再炒。具體為什麼楊不一也不知道,只知道這樣做出來好吃就行了。很多人煮肉喜歡用冷水煮,然後在煮開了以後打去面上的血沫。楊不一以前也一直是這樣的,不過後來遇到一個老饕,他說有家小飯館做的回鍋肉特別好吃,他歷盡千辛萬苦,經過多方調查,發現這家館子他們的肉是用開水煮的。楊不一最初還不信,後來他自己回來試了一下,發現開水煮出來的肉,是要香一些,難道這各是心理作用?
後面他自己琢磨了很久,想到了一種可能。冷水煮的話,它的溫度是慢慢加熱的,隨著溫度的不斷升高,肉裡面的血水和部分油脂,會慢慢的被煮出來,這個就是浮在面上的血沫那些了。這樣煮的話,肉本身會損失掉一部分香味,肉味就會淡了,不過湯會變的好喝一些,因為肉汁從肉里跑進了湯里。
如果用熱水煮的話,一下鍋,較高的溫度就會迅速把最外圍的肉煮熟,這樣這些熟了的肉會像皮一樣,鎖住肉塊中間的汁水,盡最大可能的防止它們的流失,讓它們的香味盡量保存在肉里。不過這樣做有個缺點,雖然鎖住了肉汁,但是也鎖住了肉里殘留的血水。這樣的肉煮出來,腥味會比較大。不過回鍋肉用料會比較重,豆瓣可以壓住肉的腥味,對於大多數人其實是發現不了的,他們只會覺得這個菜特別的香。
不過對於楊不一這種味覺特別靈敏的人來說,這一點的瑕疵,如鯁在喉,始終讓人覺得不爽。不過後來對於吃有著無窮無盡的熱情的他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把原本大塊大塊的肉,切的稍小一些,這樣更多的血水就會被煮出來,腥味會淡很多。果然,吃是人類發展進步的階梯,會吃,是人和動物的基本區別。
楊不一從此以後煮回鍋肉都是用熱水煮了。水開了,楊不一把切成小塊的人一起倒了進去,然後又加了少許料酒。才下鍋沒多久,廚房裡就可以聞到淡淡的肉香了。就像美女的勾引,讓本來就餓的他更加把持不住了。趁著煮肉的這會功夫,他已經把白菜洗好了,一會將就著煮肉的湯就可以了。
楊不一一邊用漏勺打去浮上來的血沫,一邊看著火候。肉不能煮的太熟,這樣沒香味,也不能太生,,大概有個七八分就合適了。一邊煮,一邊用筷子戳一下。當感覺到筷子可以戳進去的時候,他就關火了,把肉撈出來水瀝干。現在到了考驗刀工的時候了,不過這個對於楊不一來說,有點困難。他的刀工一直不太好,切菜還行,不過切肉,經常切的歪歪曲曲厚薄不一的。所以他一般是切肉絲的,不會去切肉片。說是不好,不過比起大多數人來說還是過得去的。他也沒有想特意去練下,反正自己吃,足夠了。
按著還比較燙手的肉,他準備開始切了。不知道大家每次切菜的時候會不會有一種幻覺,那就是切著切著,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手指切進去了,每次切菜都跟自己在戰鬥一樣。一不小心就會給大家加菜,紅有手指有木有?其實楊不一也是有這樣擔心的,不過後來他爸爸告訴他,在切菜的時候,按住食材的手要注意了。不能平平的按著,雖然這樣會按的比較穩,但是不方便。需要把手指立起來一些,中指微微彎曲,按在食材要切的頂端。這樣彎曲的第一關節就會凸出在外面,由第一關節輕輕抵住刀面,這樣就不怕切到手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