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拍戲靠什麼最賺錢
雖然京都這邊的事情已經完結了,但是周念王跟老媽還有妹妹雨彤三人,卻並沒有著急著回去。
好不容易一家人出來玩一次,再加上時間又很充足,怎能不玩個盡興呢?
至於老爸么.……
早就被他們給忘到瓜里國去了。
只不過,快樂的時光永遠是短暫的。而瘋鬧的嬉戲,更是只會加劇時光的流逝。
半個月的時間,眨眼即過。
老爸的電影即將上映在即,如果這個時候周念王他們還不打算回去的話,那就真的有點說不過去了。
老爸這次也不知道發了什麼瘋,竟然又想搞一次紅毯秀,以此來宣傳他的這部電影。
好吧!
周念王承認,老爸此舉,絕對是受到了來自金馬獎的刺激。
不過……
他喜歡。
當然,周念王喜歡的不是走紅地毯的那種滿足,而只是單純的覺得好玩、熱鬧。
試想一下,又有什麼是比看那些明星們,在紅地毯上各種作秀,來得更加好玩的呢?
不過,這話周念王也只敢在自己心裡稍微念叨一下而已。要是真得說出口的話,那他以後還混什麼娛樂圈呀?
就是不知道,老爸這次能夠請到幾個明星前來助陣。
賀歲檔的電影,按理說哪怕就算是11月份上映的電影,都算是賀歲檔。像老爸這種定在元旦上映的,那肯定應該算是妥妥的賀歲檔大片了。
(這裡說明一下,小小少前面寫錯了,當然沒有弄明白。其實賀歲檔跟春節檔是有一定差別的。賀歲檔裡面包括春節檔,但春節檔卻不包括賀歲檔。因為春節檔嚴格來說,只是正月初一到十五這個期段而已。在這裡改一下,希望大家見諒。)
老爸的這部電影,算得上是大片嗎?
答案必須是肯定的。只不過,就算再怎麼大片,老爸在這部電影里,也拿不到多少錢。
雖然能夠分到百分之十的最終票房,但是那才多大點錢?
這個百分之十,可不是你電影上映之後,所有票房成績的百分之十,而是全部被平攤了以後,由投資方所屬的那一方拿出來的。
而投資商具體能夠分到多少的票房呢?
也就差不多百分之三十左右,這個百分之三十裡面,在分出百分之十給老爸。也就是說,投資商那邊僅僅只能夠獲得百分之二十的最終票房。
說白了,這次星娛傳媒只不過就是賠本賺吆喝而已。
就算電影上映之後,能夠取得一億票房的好成績,其中的7000萬,也被製片方還有院線那邊給吞了。
輪到投資商這邊的,就只剩下3000萬了,這3000萬裡面,還得拿出百分之十,也就是300萬來支付老爸的『辛苦費』。
可想而知,投資商能不能夠賺得到錢?
星娛傳媒自己本身就投入了3000萬,還為這部電影拉來了2000萬的贊助費用。然而哪怕最終票房達到一個億,想要在票房上取回成本,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當然,投資商有這點好。那就是這部電影以後所產生的任何收益,都跟你們其他人沒有關係,周邊、版權等後續收益,全都是投資商的。
也就是說,哪怕老爸以後想要拍這部電影的續集,也只能在星娛傳媒的手上買回來。
呵呵,前期投資么,或許是看不到什麼收益,但是人家後續所產生的一系列收益,卻不僅僅只是票房那點分成所能夠比擬的。
就好比老爸第一次拍的《新烏龍院》,以及第二次執導的《特工兄妹》,僅僅只是周邊及轉播的版權,就為老爸帶來了不低於500萬的收益。
這還是老爸將這兩部電影的版權,緊緊握在手裡的原因。要是老爸願意將拍續集的版權賣出去的話,那獲得的收益,將會是更多。
聰明人,是不會將會下蛋的母雞殺掉的。
老爸在這點上,無疑就是聰明的。只不過,很可惜的是,周念王不知道老爸心裏面是怎麼想的。要不然的話,他絕對會讓老爸將這些電影版權,全部都賣出去的。
畢竟,他的腦海里,不知道存了多少部電影,又豈會看得上原先拍的這幾部電影呢?
之所以拿出那兩部電影,純粹是為了過度一下自己而已。不然的話,他早就拿出更好的電影出來了。
哎.……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誰叫他年齡這麼小,卻又偏偏走上了這條道路呢?
適合小孩子拍的電影,總共也就那麼幾部而已。當然,外國片還是有一些的,只不過拿來用華國的背景拍攝,多少顯得有點不倫不類的感覺。
先前的那兩部電影,續集拍攝的版權,還一直握在老爸的手上。就算周念王現在想讓老爸出手,別人也未必肯買了。
人么,誰不想搭下順風車?
要是放在兩年前,或許《新烏龍院》續集的版權還有人願意買。但是現在么,風聲都已經過去那麼久了,誰還會花費大力氣,重新開始砸大錢去宣傳?
至於《特工兄妹》的續集版權,說實話,這是他跟妹妹雨彤第一部一起拍的電影。說句矯情的話,周念王不想再讓外人去破壞這部電影。
哪怕能夠賺錢,周念王也不想這樣。
當然,最後的決定權,肯定還是在老爸的手上。周念王所能夠做的,只不過就是在旁邊,為老爸稍作參考一下而已。
現在的這部電影,《地心兩萬里》,周念王就是想要賣掉續集,他也沒有這個權利了。
因為續集的拍攝,全都握在了星娛傳媒的手裡。除非,周念王想要跟星娛傳媒的人打官司,否則的話,還是老老實實地繼續開拍別的電影。
不過,以周念王目前的時間來看,恐怕他未來的這幾年,重心都會放在《家有兒女》這部電視劇上面。開拍新電影,檔期上面根本就安排不過來。
準確點來講,應該是周念王不想自己太過於勞累。
沒辦法,在對待童星這方面,華國的法律,就沒有美國那邊來的完善。
美國那邊對於未成年的童星,都有一系列的保護措施。例如不能連續工作超過五天,童星一學期不能請假超過五次等等,都有很嚴格的規定。
而在華國,則是全靠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