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虛驚一場
又名《無性婚姻》(長篇小說)張寶同
傅林問,「房費是多少錢?」女孩說,「每月八十元。」可是,傅林身上只有五十元錢。於是,他掏出那張五十元錢,給了女孩說,「我只有這五十元錢,你先拿去吃飯吧。」這五十元錢是傅林前兩天收到的一筆稿酬。其實他每月只有五百元的工資,因為廠里一直處在虧損經營狀態,工資每月都發不全。所以,這五十元錢對他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資金。可是,他這個人心軟,見不得別人可憐,特別是見不得那些出外打工的女孩可憐兮兮的樣子。女孩非常感激,就讓他把手伸在她的胸部去摸一摸。可是,傅林用手一摸,體內壓抑的火山一下子涌動起來,就對女孩說,「我想要你,行嗎?」。女孩想了想說,「不行,現在外面有人,不方便,要不,你明天中午一點過來,房東剛好睡午覺。」
剛好第二天是周末。平時,傅林總是要一直寫作到下午四點鐘才騎車子出門。可是,因為一直想著那女孩,就中午一吃完飯,便騎車子出門。而且,他還專門給女孩帶了一百元錢,好讓女孩把房費給房東交了。對把這一百元錢給女孩,傅林也是猶豫和考慮了好長時間。他平時連一元錢都不捨得花,就連每月要花五元錢買上一本《小說月報》,他有時都要猶豫半天。但是,他想女孩既然答應了要讓他跟她干那種事,他也不能讓人家感到吃虧,況且人家還是個沒結婚的女孩。他想通過給女孩一些好處來贏得女孩的好感和感激,並與女孩保持著一種相好的關係。這樣,他也就不會整天讓自己處在饑渴和焦慮之中。
不過一二十分鐘,傅林就騎車來到了北秦村的村頭。為了不引起院里的人注意,他沒有把車子推到院子里,而是把車子停放在了院子外面。然後,就進到了院子里。院子里很靜,沒有一點聲響,而且一個人也看不見。傅林走到女孩的門前,看到門上沒有上鎖,就知道女孩是在屋裡等著他呢,可他一推門,門是閂著的,就想女孩可能是在睡午覺,就輕輕地敲了敲門。
門突然一下地開了,還沒等他看見女孩,就被兩隻蠻橫有力的大手一下子扯進到屋裡。隨後,門又被從裡面閂上了。這時,他才發現小小的屋裡坐著四五個彪形大漢,把小屋擠擠得滿滿當當。那幾個身強力壯的大漢一個個兇狠地朝著他瞪著眼睛,好像要把他吃了似的。而那女孩就坐在小屋的裡頭,被人圍著,面無表情,也不說話。見這場面,傅林心裡一下子恐懼起來,臉色大變,想這肯定是女孩把他對女孩說的話告訴了男朋友,男朋友糾集了這夥人要對他進行威逼和敲詐。
沒容傅林再多想,就有人問他,「你是幹什麼的?」傅林說,「公交公司的。」因為他不敢說自己是機電總廠的,害怕人家會把事情透露給機電總廠,讓他從此聲名掃地。那人又問,「來這有啥事?」傅林說,「找一個熟人。」那人口氣更重了,問,「找哪個人?」傅林說,「找一個姓劉的老闆。」那人問,「他叫什麼名字?」傅林說,「叫劉明。」那人朝其他人相互地使了個眼色,然後,就用嚴厲的口氣問女孩,「是不是這人?」女孩說,「不是。」那人又問女孩,「你認不認識這人?」女孩說,「不認識。」那人又加重著語氣問女孩,「真地不認識?」女孩用很堅定的口氣說,「真地不認識。」
聽著女孩的話,傅林才知道在坐的這些人根本就不是女孩的男朋友,而是一些來抓她男朋友的便衣刑警。但不管咋說女孩這話顯然是在表示不願把他牽涉進來。這讓他對女孩多少懷有感激之情。因為只要女孩說上一句「認得。」那麼,他肯定是要讓人帶到派出所審問一番,或是關上一兩天,然後,讓單位或是家裡來人領人。這樣,他和女孩的一切醜事和醜聞就會很快地在單位里傳得紛紛揚揚。一想著這,傅林就覺得有些不寒而慄,不敢設想。
那人顯然知道是抓錯人了,就把自己的證件拿出來讓傅林看了一下,算是做了解釋,然後,口氣依然強硬地說,「你不是我們要抓的人,快快走吧。」傅林根本就沒看清那人的證件,聽那人說讓他快快離去,便一下子從門縫裡竄了出去,出了院子,騎上車子飛快地跑遠了,生怕那些人還會再來追他抓他。
這事讓傅林心悚了好幾天,也讓傅林感到以後真是不敢隨便跟不認識和不熟悉的人打交道,說不準就不知不覺地上了當受了騙或是把自己卷進了是非圈裡。因為這事,傅林有好些天沒再敢來找那女孩,也不想再找那女孩。大概有一個月之後,傅林覺得不再會有事了,才又去找了那女孩。可房東對他說那女孩早就搬走了。傅林說她不是要在那火鍋城找工作嘛,為什麼就搬走了。房東說她那男朋友跟別人合夥搞攔路搶劫,被公安給抓走了。她也覺得在這裡呆著沒臉見人了,就搬走了。傅林又問那女孩搬到哪裡去了。房東說不知道。傅林心裡暗暗慶幸沒有跟那女孩發生太多的關係,否則,說不定真會把自己卷進去。
自從去女孩那被公安驚嚇一場之後,傅林就不敢再進到女孩住的那個院子里了,就只好騎車來找那個年輕壯實的女人。他們也只是見過兩三次面,而且也都是在小屋裡坐上一會,就要趕緊離開,生怕時間久了會招致風言風語。這位從商洛來的年輕女人叫慧玲,跟男人結婚已有幾年了,因為婚姻屬於包辦性質,所以,她對男人沒有什麼愛情可言,更多則是怨恨和不滿。她給傅林說她才剛跟男人訂親就讓男人給**了,那時,她才只有十七歲。她還說男人的哥哥的**太稀,不能生育,婆婆和公公就把哥哥支著出外打工,讓她男人把她打罵回娘家,要她男人跟嫂嫂一起睡覺,生了個女娃。還說嫂嫂是個狐狸精,還想讓她男人再給她生個男娃,把她男人哄得昏三倒四,就像兩個發情的野狗,整天廝混在一起。所以男人就不能見到她,見到她就要趕她回娘家。一次,男人非要趕她回娘家,走到小河邊,兩人打了起來,要不是她拚命掙脫,男人差點把她按在河水裡淹死。為此,她堅決要離婚,男人卻死活不離,她說要是不想離,就不能再跟公婆和嫂嫂在一起住。就這樣,他們才來到了西安。
也許是因為慧玲從未得到過男人的關愛和溫存,所以,自那次被傅林親吻之後,就覺得有股暖融融甜滋滋的情感像解凍的冰河一樣開始在心裡暢快地流動著。她覺得男人和男人真是大不一樣,就跟酒和酒不一樣。有的酒讓人感到辛辣,有的酒讓人覺得迷醉。她覺得城裡男人就是比山裡的男人溫存體貼,懂得感情。當然她也是山裡人,知道這樣跟別的男人在一起是種不忠不誠,不守規矩的行為。要是讓別人知道了就不會再有好名聲。可是,她雖說結婚這麼久了,卻還從未品嘗過愛情的滋味。而這種滋味又是她期盼與渴望已久而不可得的。她怎麼能不為這突入奇來的感覺而陶醉而痴迷呢?
雖然她非常喜歡傅林,但她只允許傅林親她摸她,卻不敢跟他去做那種非常過分的事情。因為那樣太冒險了,要是讓老公發現,就會惹出大禍。她聽別人說過老公過去在西安打工時曾常把別的女人帶到自己屋裡過夜,但他卻不會容忍自己的女人跟的別的男人親近。而且,要不是傅林主動大膽地找著她親熱,她是無論如何也不敢放開膽子跟別的男人主動交往的。這在他們農村可是身敗名裂,受人唾棄的醜事。
可是沒多久,慧玲就被男人通過熟人介紹去了東郊一家招待所打工去了。因為慧玲走得很突然,傅林事先一點都不知道,所以,他一連幾次來到郊外這片菜地里的房屋前,都見門是鎖著的,後來,才聽別人說慧玲在那邊是管吃管住,一般情況都是不回來的。所以,傅林再來到這片郊外菜地邊時,就會覺得有種孤漠和空寂的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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