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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岡多古納

  與開爾莫斯不同,岡多古納儘管在地理位置上跟前者相近,但顯然沒有前者那麼富裕,不過二者也有相似的地方,比如,大門口的排查相當嚴格,而這也是讓利奇等人最最想不明白的地方。


  開爾莫斯戒備森嚴還可以理解,畢竟其位於與安布雷拉的交界處,身為貿易城鎮財富比較多,再加上前一陣子有「反抗者」那一檔子事,加強守備力量是在情理之中,但岡多古納一不是邊境城鎮,二也沒聽說這裡有人鬧事,既然如此其大門口排查的嚴格程度比之開爾莫斯還只高不低,這就有些奇怪了。


  既然發現了可疑之處,當然得問個明白,以免進入城鎮之後造成不必要的誤會,但當利奇滿臉堆笑地上前詢問這裡發生了什麼事的時候,卻被守衛臭著臉給罵了回來,結果自然是什麼也沒問出來。


  「奇怪,這裡到底怎麼了,就算有不好的事情發生,總得告誡來往的旅人們行事小心一些吧,這什麼都不說算怎麼一回事?」利奇被眼前的景象給搞迷糊了。


  「哼哼,說不定那人昨天晚上打牌把錢輸光了,心情很不爽,把氣撒到團長你的頭上來了哦!」看到利奇吃癟,塔麗在損了那守衛一句之後又幸災樂禍地對著他說道。


  「我知道我知道!」莉娜突然舉著手十分雀躍的樣子,「肯定是他肚子餓壞了,急著想下班去吃東西,所以才不想搭理少爺的!」


  說完,她的肚子還十分配合地叫了一下。


  利奇滿頭黑線:「我看是你餓了吧……」


  由於岡多古納距離開爾莫斯還是比較遠的,中間又沒有什麼歇腳的地方跟餐館,再加上著急想找到泰維,免得夜長夢多,路上他們幾個都是隨便對付了幾口,基本就沒好好吃過飯,此時聽莉娜這麼一說,就連利奇都覺得有點餓了。


  「既然人家不想說,那咱們也彆強求了,等進到鎮子里之後再找人打聽好了。」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沙耶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因此沒有帶著那個顯眼的箱子,這次利奇等人倒沒有像在開爾莫斯那樣被守衛特意叫住檢查,五人很順利地就進入了小鎮。至於委託物品,在出來之前利奇已經拜託霍華德讓他幫忙照看了,相信放在他那裡是足夠安全的。


  經過投票,「先去找地方吃飯」這個選項以五比零的成績獲得了壓倒性的優勢,力壓另一選項「找人打聽消息」,於是,一行人氣勢洶洶地來到了鎮子上的旅館。


  本來他們其實是想找一家餐館的,吃飯的時候順便還可以打聽打聽這裡發生了什麼事,另外還有泰維的消息,但當五人得知想要去餐館還得多趕一段不短的路程之後,他們很明智地直接選擇了在不遠處的旅館住下。


  酒足飯飽之後,利奇一個人千萬餐館打聽消息。


  之所以捨近求遠,實在是因為當利奇向旅館的老闆詢問的時候,後者似乎是個十分怕事的人,一聽利奇詢問鎮子上發生了什麼,就連連擺手說讓利奇不要多管閑事,住店就好好地住店,不要打聽那些有的沒的。被追問得緊了直接就已自己還有事要忙為由躲開了,讓利奇連打聽泰維消息的機會都沒有。


  利奇這一出去,就一直到了傍晚的時候才回到了旅館。


  要不是幾女對他都十分有信心,再加上也沒聽到鎮子上有人鬧事的傳聞,否則這麼長時間不回來,她們早就出去找他去了。


  不過,利奇出去了這麼久,自然是收穫頗豐,剛一回到旅館,就迫不及待地將自己打聽到的消息分享了出來。


  「你們知道嗎,原來這裡之所以戒備那麼森嚴,其實是因為這裡出了個挺有本事的小偷。」


  「小偷?」塔麗嗤笑一聲,「這個鎮子的守衛也太草包了吧,一個小偷就把他們嚇成那個樣子,這要是出了一群土匪,還不得把他們嚇死啊?本來我以為開爾莫斯那邊的守衛就已經夠爛的了,沒想到真是『一山還比一山高』啊,是不是聯邦的守衛都是這副德行啊?」


  「不就是之前霍華德損了你幾句嘛,你至於這麼小心眼么,一竿子打死一大片?」利奇小聲嘀咕了一句,緊接著就解釋道:「我說的可不是一般的小偷,據說這人只偷富貴人家,對於那些價值連城的收藏品從來都是不屑一顧,目標只鎖定在現金跟金銀首飾上,而且越是守衛森嚴的地方他越喜歡去偷,好像到現在為止,不僅鎮子上的有錢人家都遭了賊,甚至就連鎮長家都被他光顧了一遍呢!」


  「切,說到底還不是只是一個小偷。」塔麗十分不屑的樣子,「就算再怎麼厲害,至於連路過的人都得詳細排查一遍嗎?要真能靠這麼笨的法子把那個小偷抓住,他們至於到現在還在那裡瞎忙活嗎?說到底,還不是那群守衛沒用!」


  利奇沒有跟她爭論,而是繼續說道:「嘿嘿,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這個小偷不僅在這裡十分有名,而且幾乎整個聯邦的富貴人家都聽說過他的大名哦,被他光顧過的也絕對不在少數!」


  這下塔麗是真的感到有些意外了,沒有再繼續數落那群可憐守衛的不是。不僅是她,就連沙耶跟蒂歆麗兒也露出了感興趣的神色。


  至於莉娜,對於這種奇聞軼事她向來是不怎麼關心的,除非是有錢可賺,此時正在考慮晚飯要吃什麼。


  「據說這個小偷是在一年之前突然出現在聯邦境內的,作案地點都是隨機挑選,沒有任何規律可循。起初他也沒有這麼大的名氣,因為發生失竊案的地方天南地北都有,大家也沒有聯想到這是同一個人做的。」


  「但這人成功犯案之後有個習慣,那就是喜歡在作案地點用任何他所能拿到的值錢的東西擺成『十三』這兩個字,因為特徵十分明顯,再加上後來失竊的人家越來越多,大家將自己掌握的信息一匯總,這才發現原來所有的事情都是同一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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