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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如何殺死一頭龍

  龍是這個世界上最廣為流傳的神奇生物。


  在人們口口相傳的傳說故事中,在麻瓜的騎士小說里,甚至在教會的聖經上,都有提及巨龍的存在。


  巨龍往往被描寫成邪惡的存在。它們搶奪了公主,殺死了勇者,毀滅了城市。它們是天生的反派,無惡不作。


  故事自然有其誇張性,但是有一點沒錯,那就是巨龍大多是暴虐的。


  鳳凰和獨角獸是善良的象徵。它們樂於幫助人類,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還可以與人類結成夥伴。巨龍卻恰恰相反。它們的智商不高,腦子裡只有破壞與混亂。


  在這個世界上關於巨龍的職業只有兩種:一種是馴龍者,一種是屠龍者。


  屠龍者不必多說,而馴龍者也並不能把龍類馴服的自願聽從人類的指令。他們大多通過懲戒的手段,強迫巨龍服從於人類。對於極度抗拒的目標,它們會殺死巨龍收集材料,或是讓其繁衍,再馴化後代。


  巨龍是毀滅的代名詞。它們的出現往往代表著家破人亡,生靈塗炭。


  龍類如此遭人痛恨,它們卻從不曾滅絕。除了因為人類需要新生的巨龍提供魔法材料以外,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它們很強——它們是神奇生物里最有破壞性的一種。


  現在,艾伯特就要面對一隻龍,並且殺死它。


  艾伯特穿過一片荒蕪的碎石地往前走著,身體微微發顫。不是因為緊張,而是在興奮。


  他迫不及待見到巨龍,腳步堅實而輕快。


  隱約間,他感覺到地上的碎石似乎在小幅度的震顫,就好像岩漿還在地下醞釀一樣。越靠近之前探測的地點,地面震顫的幅度越大。


  跨過一個小山丘,艾伯特往前看去。他忽然瞳孔放大,不覺間屏住了呼吸。


  「找到你了!」他在內心喊道。


  山丘下方的一片低地上,趴著一個龐然大物!

  那隻巨獸足有兩層樓那麼高,身軀長二三十米。


  巨龍,烏克蘭鐵皮龍!

  它全身被一塊塊巨大的黑色鱗甲覆蓋,每塊鱗甲都閃爍著冰冷的金屬光澤。即使從遠方看去,也能讓人感覺到自身的渺小。


  巨龍的四肢更是粗壯的驚人,儘管被雙翼覆蓋了大部分,單是露出的部分就足以讓人心中膽寒!

  全身漆黑,龍爪映射著冰冷的幽深光澤,不愧是世界上最有破壞力的生物——巨龍!

  這隻巨龍是艾伯特見過的最大的一隻,讓他不禁心生震撼。


  「這應該是烏克蘭鐵皮龍。」他觀察著下方,低聲自語道。


  艾伯特之前偶然聽亞瑟提起過這種龍。烏克蘭鐵皮龍是世界上體型最大的火龍,成年期體型平均能達到二十米。


  在將近兩百年前,它第一次進入了巫師的視線。當時烏克蘭魔法部收到報告,說有一隻體型驚人的巨龍從黑海中捲走了一艘航船。從此,這種龍被命名為烏克蘭鐵皮龍,並成為了魔法部重點監察的對象。


  它的足跡不止局限於烏克蘭,而是在世界各地都可能出現。只是由於數量稀少,而且實力強大,才很少被人發現。


  現在,在呂宋島出現的這隻,從特徵來看無疑是烏克蘭鐵皮龍,而且還是體型超出平均水準的一隻。


  艾伯特微微蹲下,靜靜的觀察著,沒有發出一聲聲響。在這個角度看不清晰,似乎巨龍閉著眼睛,正在休憩。


  它趴在那裡,大半個身軀長的龍尾被黑色鱗甲覆蓋,就如同一根長鞭。巨龍隨意的掃動著尾巴,每次輕易地一掃,地面都會出現犁出的深深溝壑。


  隨著呼吸,它龐大的身軀不停的起伏著,讓周圍的碎石也跟著搖晃,這正是艾伯特之前感受到的震顫。


  呼……


  巨龍無意的低哼一聲,鼻孔中噴出兩道白色的煙霧,似乎散發著一股硫磺味,擊在前方的地面上,壓出一個深坑。


  艾伯特心中發驚,一動不動。


  「比之前預計的要難對付很多啊……尤其是它的稱號,鐵肚皮……恰好克制了自己的布置。」他默想著。


  「穩妥起見應該離開。但是,費了這麼多努力,難道就要放棄么。」


  如果放棄了……我這麼久的布置全都白費了。


  如果放棄了……弟弟梅林一定會嘲笑我。


  如果放棄了……心有不甘!

  艾伯特在一瞬間想了很多,越想越抑制不住身體的顫慄。


  他此時已經精神亢奮到了極點,大腦飛速運轉著。隱約間他的體內好像不斷有骨骼脆響的聲音發出,似乎是在躍躍欲試。


  「從概率分析,起碼有七成把握。」艾伯特快速計算著,不斷低語,「即使不行,也可以用飛來咒招來最後那瓶魔能藥劑,起碼生命不會有危險。」


  「殺死龍製作魔杖之後,總可以想辦法回家。」


  「風險不高,收益卻不可計量。」


  「既然如此,還猶豫什麼!」


  「做就要做到最好!」


  他眼神漸漸發亮,握緊了拳頭,在心中默念:那就戰!

  艾伯特不再猶豫,站起身來,稍稍退到山坡後面巨龍看不到的地方。


  他解開襯衫的衣扣,從上衣內側的暗袋中取出了一個長方形的小盒。打開盒子,裡面排列著七顆彈珠大小的黑色圓球。


  圓球表面有些粗糙,質感堅硬,不知用什麼材質做成。


  「棲有護樹羅鍋的柏樹精鍊出的柏油,巨怪的肥肉,還有神奇生物的毛髮。用它們濃縮成的彈丸,足以殺死一頭龍。」他低聲自語著。


  艾伯特在決定屠龍后,立馬就想到了這個從古代傳承下來的配方。因為自身魔力有限,他自然不會不自量力的正面去跟巨龍抗衡。


  要知道這種巨龍可不是新生的幼龍。它是從眾多競爭者中勝出,獨佔了火山口的巨龍強者!

  除非有足夠的把握,或者有充分的理由,否則艾伯特絕不會直接站在巨龍面前。


  身為巫師,懂得運用自己的知識和智慧才是最重要的。


  在上輩子,艾伯特對巨龍沒有一點好感,一知道哪裡有巨龍的存在就絕不會手下留情。他在前世用過這個配方殺死過不少龍。


  在這輩子,他在書中又見到了這個配方,還是麻瓜的書中!

  在《聖經》次經的但以理書補篇第三,彼得與大龍中,有這樣一段故事:

  古列王要但以理去殺死一隻大龍。但以理回答說,「如陛下准許,我可以不用刀劍也不用棍棒就把這條大龍殺死。」古列王不信,給予了准許。得到准許后,但以理弄來一些柏油、肥肉和毛髮,放到鍋里一道兒煮,煮干后把這些東西製成糕餅,餵給大龍吃。大龍吃了后,肚子象球一樣慢慢地脹起來,最後終於撐破了。但以理蔑視他說:「這就是巴比倫人崇拜的東西,它怎麼會是神呢?「


  這個故事描寫的比較簡略,但是很顯然,它提到了艾伯特前世就知道的那個配方。


  智慧,是巫師最有力的武器,也是殺死龍最好的方法。


  艾伯特想了想自己的計劃,把彈丸從盒子里取出,拿在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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