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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雁丘詞》

  「這兩隻大雁,不知可否轉讓給在下?」


  李牧的話,令在場所有人都愣住。


  孫行土也是錯愕,十分不解,不知道他要這兩隻大雁幹什麼,腦袋裡打著什麼主意。


  但他看李牧不爽,嘴角一撇:「不賣!」


  「一千兩!」


  李牧平靜的伸出一根手指,開口道。


  此言一出,眾皆嘩然。


  一千兩銀子,就買兩隻大雁?


  別說是兩隻了,就算是兩百隻,估計都能買得到了。如果想吃野味,一千兩銀子,什麼山珍海味吃不到?


  這位新晉詩甲是不是人傻錢多沒地方花,非要用一千兩銀子買這兩隻大雁?

  孫行土皺了皺眉,不知道李牧花錢買雁是什麼意思,但肯定不會有什麼好意。當下嘴角一勾,笑道:「呵呵,這兩隻大雁,肯定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很久沒嘗過大雁肉了呢。才一千兩銀子就想讓我割愛?那不可能,咱不缺這錢!但如果李兄願意出一千兩黃金,我倒是可以考慮考慮的!」


  孫行土根本沒有打算把這兩隻大雁賣給李牧的意思,故意叫價一千兩黃金,只是想埋汰對方一番而已。


  要知道,如果從獵戶手中買雁的話,一兩銀子就能買到好幾隻了。兩隻雁一千兩,簡直就是天價。現在他硬是把價格提升了十倍。一千兩黃金,那相當於萬兩白銀。


  誰願意千金買雁?有錢也不能這般揮霍吧!

  眾人內心均覺得孫行土有些不厚道。


  孫行土心中卻反而十分得意,看著李牧,目光充滿挑釁:老子就是不爽你,給錢也不賣,你能奈我何?有本事你出一萬兩銀子啊!出不起?那就不怪我了!

  「好,黃金千兩,成交!」


  李牧開口,像是決定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淡然道。


  「哈哈,就知道你這窮逼買不起……啊……你答應了?千兩黃金買這兩隻雁?」


  孫行土整個人怔住,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為聽錯。


  四周圍的觀眾,也都錯愕不已。


  千金買馬骨倒是聽說過,但千金買雁卻還是第一次聽聞,有點不敢相信。


  現在的年輕人太衝動了吧,兩頭死雁竟然也願意花千金購買,完全不把錢當回事啊!


  怔愣過後,許多人看著李牧的目光,完全是看著一個揮金如土的紈絝子弟一樣。


  孫行土的名聲也不好,雖然同屬紈絝行列,但卻也沒有做過千金買雁的荒唐事。此時,他看向李牧的目光,也如同看著傻子一般。


  「哈哈,既然李兄如此喜歡,那我就只能割愛了。這兩頭雁黃金一千兩,一文錢也不能少哦!」孫行土哈哈大笑。


  誰說我是金陵第一紈絝?現在這名號,恐怕得易主了啊!哈哈!

  李牧拱拱手,說道:「多謝了,錢不會少你的,明日就讓人親自送到府上!」


  說完,跳下了舞台,向著兩頭大雁走去。


  眾人不知道他千金買雁到底有什麼目的,都跟隨而來。


  李牧來到兩頭雁之前,蹲下身,沉默片刻,然後找了一根木棍,在旁邊的鬆土地上,刨了一個土坑,然後,小心翼翼的將兩頭大雁的屍體收斂到土坑內,壘土成墳。


  他竟然……把這兩頭大雁埋葬了!


  對於他的舉動,眾人先是不解,但漸漸的,便有人明白過來。敢情是他被這兩頭大雁的愛情故事感動了,願意千金買雁,為它們掘墳安葬。


  李牧找了一塊木板當墓碑,轉頭對身後的人道:「哪位兄弟幫我拿些筆墨過來?」


  身後的人愕然,但很快有人反應過來,知道李牧是打算寫個墓碑或者墓志銘之類,立時便有人轉身跑到舞台拿來了筆墨。


  李牧在墓前豎了一塊木板當墓碑,然後拿起毛筆蘸滿了墨,寫下「雁丘」二字!

  他沒有練習過毛筆書法,字體寫得歪歪斜斜,自然不是很好看,但並沒有人笑話他。


  寫完墓碑后,他又拿過一張紙,找了一塊略為平整的石頭鋪開,沉默片刻,再次書寫起來——


  「問世間,情為何物?

  直教生死相許。


  天南地北雙飛客,

  老翅幾回寒暑。


  歡樂趣,離別苦,

  就中更有痴兒女。


  君應有語,


  渺萬裡層雲,

  千山暮雪,


  隻影向誰去?」


  李牧作詞,筆走龍蛇,一氣呵成,很快,便將一首詞的上闋寫完!

  他寫一句,後面便有人輕聲跟著讀一句。


  當他寫完「直教生死相許時」,後面跟讀的眾人,臉色均變得默然,肅然起敬。


  開篇直接發問「情為何物」,再以一個「直教生死相許」來回答,直抒胸懷,震撼人心,讓人眼前一亮,對這隻殉情的大雁充滿無比讚美。


  接下來「天南地北雙飛客,老翅幾回寒暑……」寫出大雁相依為命相濡以沫的感人生活情景,為後面愛侶死去后,另一隻大雁不願「隻影向誰去」而殉情,留下了鋪墊。


  簡單的上闋,便塑造出一對忠於愛情的大雁,生死相許不願苟活的藝術形象。


  結合先前所見之景,廖廖數十字,在眾人心目中譜寫出一曲凄婉纏綿,且感人至深的愛情悲歌!


  寫完上闋,整個會場鴉雀無聲,眾人都陷入了無限深思,再想到大雁殉情之景,不少習慣傷春悲秋的深閨女子,也默默的抹去止不住的眼淚。


  李牧沉默,似乎在想詞的下闋。


  無數人期待的看著他,沒有人催促。


  他們知道,這首詞必將傳誦千古。而他們,正見證著這首詞的誕生!


  李牧再次蘸墨,大筆揮舞:

  「橫汾路,寂寞當年簫鼓。


  荒煙依舊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

  山鬼暗啼風雨。


  天也妒,未信與,

  鶯兒燕子俱黃土。


  千秋萬古,為留待騷人,


  狂歌痛飲,


  來訪雁丘處。」


  詞成,筆落!

  他的字體如蚯蚓亂爬,如瞳矇學子拿筆塗鴉,以書法藝術的眼光來看,簡直就是糟糕透頂。


  但是,這首詞所表達的意蘊,卻讓人深思,久久無法平靜。


  世間文字八萬個,唯有情字最殺人!


  這首詞,便把這「情」字,表現得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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