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座荒島上靜靜地矗立在茫茫大海上,海水正不斷沖刷著海岸線,拍在礁石上,不時發出隆隆地響聲,沉悶得讓人心悸。天空中陰雲密布,依稀能看得出來一場暴風雨正在成型。


  突然,火光,衝天而起,覆蓋了整座小島,狂暴地焚燒著一切。


  「快!快走!」聲嘶力竭的叫喊聲傳來,是一口標準的德語,那聲音里有急迫,還有著無法掩飾的恐懼。


  一群看起來像剛剛經歷了一場惡戰的軍人們狼狽不堪地從小島茂密樹林中逃了出來,沖向了港口,但此時港口已經空空如也。


  為首的軍官跳上港口,看著那艘漸行漸遠的巨輪,心中升起的只有絕望!

  海水此時開始不安分起來,甚至是開始「沸騰」!一道巨浪升騰起來!直直地拍向這些士兵,把原本就凌亂的人群沖得更散了。一個人形漸漸開始顯現,但它比人類高大得多,也猙獰得多。能看清得只有隱藏在海水裡那兩隻湛藍如天的雙眼,任何一個人擁有這樣一雙眼睛都足以迷倒無數人,但在此時在這群士兵看來,這雙眼睛就像美杜莎的雙目一樣,毫無美感可言,象徵的只有冰冷的死亡。


  「快!準備射擊!」軍官率先爬起,嘶啞的聲音就像把聲帶都撕裂了一樣,聽得人牙齒髮酸,那是發自心底的絕望和恐懼。


  海水中的「人」發出嘶嘶的聲音,就像是對軍官不自量力的嘲笑。


  所有爬起來的人慌亂後撤,舉起槍瞄準大海,可是身後迎接他們的卻是更加殘暴的魔鬼,一個上身被火焰包裹住的人緩緩從樹林里走了出來,卻絲毫沒有燒毀身邊的植物,與海中的怪物不同,他的雙目赤紅,彷彿能滴出血來。但一樣戲謔的眼神,一樣的嘲笑掛在臉上,隨手一揮,最靠近他的幾名士兵甚至來不及調轉槍頭,身上迅速燃起了一團火焰,士兵們痛苦地嚎叫,絕望地倒在地上翻滾著,卻還是無濟於事,最終帶著不甘,憤怒,恐懼活活被燒成了一具乾屍。


  赤紅雙目的「男人」一步步逼近過來。


  中年軍官看著地上面容都分辨不清的屍體,愣住了!他真正踏上過戰場,但是卻從沒有如此恐懼過,這根本不是人力能做到的!可是既然面前這兩個人不是神,那就只能是惡魔,是從地獄最深處爬出來的惡鬼!


  中年軍官望著眼前如同地獄的景象痛苦地大叫著,憤怒和恐懼甚至已經超過了他對生存的渴望,既然無法抵抗那就早點賜予我死亡吧。


  「你們這群婊子養的鬼東西,跟我一起回地獄去吧。」他咆哮著,拿著自己的武器沖向了那個雙目赤紅的男人。


  他得到的回應只是那東西愈加戲謔的眼神,它雙手一揮!中年人根本沒有等到近身,渾身就被升騰而起的火焰包裹住了,那是一種撕裂靈魂的痛苦,軍官嚎叫著,翻滾著,最終同樣變成了一具焦屍。


  尖銳的聲音從怪物的嘴裡發出。


  就在此時,他突然轉過頭,看著樹林的另一個角落,露出殘酷玩味的笑容,嘴唇翁動……。


  「呼!」林浩軒猛地從夢中驚醒。這是不知道第幾次做這個夢了。他不知道這是什麼含義,只是他知道自己就躲在樹林的另一端,無數次看著這場屠殺發生。他拚命捂住自己的嘴,不讓自己發出聲音,那種場景不是能用語言描述的!直到最後一刻,那怪物每次都會轉頭看向自己……,好像在說著什麼。


  夢中的場景真實的難以想象!他甚至能感受到那些那怪物身上的高溫,和那群軍人發自內心的的恐懼和絕望。而最後那怪物的眼神就像是一條冰涼的毒蛇爬進自己的身體來回穿行,不斷吐著冰冷的芯子舔舐著自己的心。所以最後那句話,他聽不見,也不想聽見!

  林浩軒,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苦逼學生,從小廢柴到大。平凡的長相,平凡的能力,可是命運對他還算不錯,好歹考上了一所大學,成為數百萬大學生里的一員,這可能是他生命中唯一一個排在最高端的成就,全國有數千萬的高中生,能夠成功衝過高考千軍萬馬的阻攔,他有時也會暗暗慶幸。只不過有時總忍不住感嘆生不逢時,在這個大學生多如狗的年代,貌似以後的人生也並沒有高中老師說得那麼光明。這一點是他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得來的結論。所以說,千萬別輕易相信一個「過來人」的話,就像大學里給你上就業指導課的老師或許一生都沒踏出過校門,研究生畢業就留校,卻夸夸其談社會的險惡,就業的艱難,像自己看透世事一樣。總之就是一群致富失敗轉而當老師的人教一群想要致富的學生如何致富。直到你意識到這件事就像馬雲說自己最大的錯誤就是創立阿里巴巴一樣扯淡。所以林浩軒最大的願望不是定下一個億的目標!只是能安穩地找個工作,偶爾能發個呆出去旅個行之類的。總之,之前全部的人生用四個字足夠形容:隨遇而安。


  而唯一讓他覺得自己與眾不同的或許是自己的身世,他是個孤兒。就像低俗的三流小說一樣,二十年前,自己就在孤兒院的門口被發現,除了出生日期和姓名寫在一張紙上,夾在他的衣服里,其他什麼都沒有。


  雖然起初認為自己這個身世背景貌似有無限的可能性,但問題就在於直到現在也沒有人開著豪車,一臉酷酷地打開車門對他說:「少爺,老爺讓我來接你回家」的完美劇情,也沒有一對夫婦出現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地跟他說:「孩子,我們找了你二十年了!當初我們是為了躲債,不得已才把你送到這,我們以後一定會好好補償你的,跟爸媽回家吧!」這種狗血劇情。但他還是會經常幻想假如真有這樣的事發生,他一定會冷冷地回答說:「謝謝你們還記得我,但我現在過得很好,你們請回吧。」再配上一個孤傲的背影,每次他想到這種場景都會覺得真是帥炸了,雖然很中二,但是這才符合一個叛逆的美少年形象嘛!


  但現實又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他在這裡已經整整二十年了,這種幻想的場景根本沒出現過。看著原本孤兒院其他的幾個孩子都陸續被領養,可是他總對這些覺得不屑一顧,當然那時他還不知道這個詞,只是總有一種難以言喻的偏執認為自己跟常人不一樣,所以每次有孩子被帶走,他都會跟身邊其他的孩子說:「我父母一定是忙著拯救世界,所以才會把我留在這!總有一天他們會來接我的!」到現在當初那些聽過他這段話的孩子都已經不再生活在孤兒院。


  其實他也有機會被領養,五六歲的時候他臉上還沒有表現出現在這麼明顯的「喪」字,長得也還算可愛,但是當那對準備領養他的夫妻要把他帶回家的時候,他也不知道怎麼就腦子抽筋奶聲奶氣地說了一句:「叔叔阿姨,我跟你們走了之後,如果我爸爸媽媽來接我我會讓他們感謝你的!」可想而知當時那對夫妻臉上是什麼精彩的表情,絕對沒有人想領養一個這麼「有思想的孩子」。


  所以這就導致到現在林浩軒已經上了大學,還是孤家寡人一個,也正是因為他,所以現在孤兒院給新收養的孩子專門加了一堂課,主要學習該怎麼跟領養他們的叔叔阿姨說話。


  現在林浩軒明白了父母這種東西就是應該在身邊才對啊!就算他們真的是忙著拯救世界的英雄,對他來說也比不上去接他放一次學或者參加一次家長會重要。但是現在也無所謂了,或許事實就是他們現在又生了一個孩子,自己已經被忘了,僅此而已,生活可不像那種看得那種腦殘小說一樣,很殘酷,也很現實。


  林浩軒從床上起來,拿起床頭放著水喝了一大口,每次做完這個夢他都感覺頭很暈。晃了晃腦袋,正準備起身去洗漱。


  「咚咚咚」敲門聲響起。


  「小軒啊,你們輔導員老師說有事找你,但是你手機沒打通,你要不要給他回個電話?」門外一個女聲響起。


  「好,李姨,我知道了!」林浩軒答應一聲,拿起了床邊的手機,一款老式iphone5s手機,這還是他打了兩個月的工外加省吃儉用才自己買的。用了兩年時間,沒想到萬惡的蘋果公司轉了一圈又轉回來出了一款se,這樣一來林浩軒又變成了走在前端的人,所以說潮流這種東西,只能等,不用去追,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轉回來。林浩軒還曾為悟到這一真理自喜了很久。解鎖手機一看上面果然有兩個未接電話,還有幾條未讀消息。睡覺時絕不能被打擾是林浩軒一貫的原則,雖然大多數時間根本沒有人找他。


  「怎麼會找我?」林浩軒想了想,以自己這種近乎透明的存在感,輔導員能不能認識他都是個問題,更別說在假期主動聯繫他了。想了想,林浩軒還是撥了回去……


  這一年夏天林浩軒21歲,陽光照在身上,很舒服。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