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不嚴厲處理她不足以平民憤
為首的警察一看邢小美打了人還這麼理直氣壯,不由有點傻眼。
眼前這位少女雖然衣著樸實,但長得很清秀,算是一個美人胚子,怎麼看都不像是個問題少女,可她為什麼會表現得如此出格呢?
這是一位老警察,他總覺得這件事沒有那麼簡單,能夠把這樣一位清秀少女氣成這樣,多半還有隱情。
他想到這裡板著臉問道:「你為什麼要打她?」
邢小美指著李善姬憤怒道:「這個高麗女人侮辱咱們的同胞!你看看那些工人的膝蓋,上面沾染著泥水,他們剛才被這個女人罰跪了!」
警察扭頭一看,果然看到工人的膝蓋上全都有印記。他不由瞪大雙眼,一臉震驚的表情道:「罰跪?老師才能罰學生下跪吧?(那個年代,老師體罰學生的事情很普遍,家長一般都是支持的)這裡又不是學校,為什麼要罰跪啊?」
陳翰林對這件事最清楚,他一臉激憤的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警察聽了之後臉上的表情顯得很陰沉,他看向了一臉血跡的李善姬:「是你強迫工人們下跪的嗎?」
李善姬大致上聽懂了警察的提問,一般來說,只要不是傻子,在這個時候就應該主動認錯,這樣還能挽回點形象,最起碼不會更加惹人憎恨。
可是李善姬的腦子好像被邢小美給踢壞了,她不僅不認錯,並且還嚷嚷道:「下跪又怎麼樣?我給他們發工資,他們就應該服從我!」
邢小美聽到這話再次爆發,她一把抓過玲玲手裡的石頭,狠狠砸向李善姬。由於距離很近,李善姬沒來得及躲閃,被砸中了鼻樑骨。
這一下比較狠,直接砸塌了她的鼻樑,李善姬慘呼一聲,涕淚橫流的栽倒在地,在地上哀嚎著滾來滾去。
兩個被踢暈的高麗人已經悠悠醒轉,其中的一個見此情景,忍不住沖著警察大吼起來:「你們為什麼不控制住犯罪嫌疑人,讓她有第二次傷人的機會?我這就給大使館打電話,讓大使親自跟你們交涉!」
為首的警察面無表情的揮了揮手:「把當事雙方全都帶回局裡做筆錄。」
另一個高麗人聽到這話趕忙開口:「我們的老闆受傷嚴重,需要立刻接受治療,做筆錄的事情還是稍後進行吧。」
劉放眼珠一轉,立馬嚷嚷道:「這個女人要是不道歉,就絕對不能讓她走!身為老百姓,我絕對不答應!」
王世彪腦袋瓜比較靈活,一下子就猜到了劉放的打算。劉放這是想表現出民憤,一旦激起民憤,那就不是小事情了。外交糾紛又怎麼了?國內民眾的憤怒難道不值得重視?
王世彪在心裡暗暗讚歎了一聲,隨即學著劉放的樣子憤怒道:「對!不能放她離開!她要是不道歉!我就打死她!」
他說話間還想衝過去打人,警察立馬攔住他。
小朱也明白了劉放的意圖,他也跟著嚷嚷起來:「打死這個垃圾女人!」
保鏢們也都不傻,一看領頭的都這樣了,他們自然也不會不表示一下,小朱話音剛落,夾雜在人群中的幾位保鏢立刻大聲附和。
圍觀的群眾一看有人帶頭,拋開了最後一絲顧慮,全都大聲叫罵起來。
不久之前,這群人還是沉默的羔羊,面對著這種惡劣的事情,絕大多數人都在看熱鬧。結果在劉放的帶動下,現在全都變成了蘇醒的餓狼。大家越來越激動,喊著喊著就往前擠,想進去親手教訓這個高麗女人。
為首的警察趕忙分配人手擋住人群,高聲解釋道:「各位父老鄉親,我是江北分局的趙克志,我向大家保證,這件事一定會妥善處置,如果我處理不好,我就不當警察了!請大家讓條路出來,我這就帶著當事雙方去做筆錄,你們放心,我絕對不會把這個女人放跑的!」
劉放一看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於是開始調節氣氛,他主動開口問道:「趙警官,你說話算話嗎?」
趙克志很肯定的點點頭:「我當然說話算話了。」
「那你準備怎麼處置這個女人?」
趙克志想了想,回答道:「按照尋釁滋事罪進行處理。」
劉放故作氣憤道:「這樣太便宜她了!我要求你們讓她賠償所有工人的精神損失費!她平時剋扣工人的那些錢,也都要補發!此外還要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她!」
趙克志心說:她都被人打成這樣了,是別人故意傷害她好不好?何來她故意傷害別人一說?法律上沒有這樣的條例啊。
「小兄弟,她的行為夠不上故意傷害罪,這個不好辦啊。」
劉放早就想到了借口:「她傷害的是這些工人的尊嚴!還對工人進行體罰,這就是故意傷害!」
群眾們也不管法律有沒有這樣的定罪標準,全都跟著嚷嚷起來。
趙克志只得點頭:「大家的意見我一定會慎重考慮的,如果我定不了罪,就讓領導來定,各位父老鄉親,大家都散了吧,不要妨礙我們處理公務好嗎?」
劉放看了看邢小美,開口道:「這位打人的女孩子是我的朋友,我要跟你們一起回局裡去。」
趙克志不認識劉放,卻認識王世彪,他對劉放的身份很是好奇,見劉放跟王世彪站在一起,忍不住對王世彪問道:「王經理,這位是……?」
「他就是劉放,跟你們局長很熟的。」
趙克志啊了一聲,趕忙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原來是劉老闆,幸會幸會!」
劉放跟他握了一下手,呵呵笑道:「趙警官,我的朋友今年還不滿十六歲,屬於未成年人,你該不會把她送到少管所去吧?」
趙克志看了看李善姬的傷勢,為難道:「劉老闆,這個女人傷得挺重的,這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了,加上又是涉外案件,不處理說不過去啊。」
劉放湊到趙克志跟前,低聲道:「趙警官,要不把這件案子移交給市局的趙局長親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