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歷史軍事>大唐第一親王> 第二十二章什麼?原來是烏龍事件

第二十二章什麼?原來是烏龍事件

  長安街官府,官府之上正坐兩人,一人正坐在官員的旁邊。


  「只想著就是太帥了吧!」


  來者何人?速速報上名來。


  「劉漢,和牛奔雙腿發軟跪了下來,齊刷刷道:小人姓一個,劉單字一個漢。小民也是,姓牛,單字一個奔。」


  「你們起來,本官這裡不興跪」,兩人在家人的陪同下站了起來,劉漢那種怨毒的眼睛啊看著,牛奔直發冷。


  「還有,你們所謂何事速速說來。」


  大人,這個卑鄙小人偷我家雞,而且居然還不承認,我家可憐的雞養了九年,就這樣被他吃了,這是我省吃儉用養的呀!嗚嗚…流氓帶著一絲哭腔道。


  劉漢繼續反駁道:你!含血噴人,我豈會偷你的雞,我家裡自己就有,為何要來你家偷你,還有昨天晚上你哪隻眼睛看見的是我,天黑蒙蒙的看不見臉龐,你怎麼看見我的,你說你還不是血口噴人。


  你,你,你不要亂說話,我親眼看見了你,抱著我的雞,迅速的偷偷摸摸的走了,我還親眼看見了。你作何解釋?牛奔繼續反擊道。


  「好啦!好啦!肅靜肅靜,這是公堂,不是你們吵架的地方,給本官肅靜,一個身穿官服,面龐清瘦,額下留一小節鬍子,說道。」


  牛奔你說,劉漢偷了,你的雞,你可有證據,你無證據就不要,亂胡說,公堂之上是講證據的這位官員講道。


  「大人,確實那天晚上,我出來夜宵的時候,我發現,我雞棚里的雞叫了一聲之後就沒叫了,可是這並不是自然的叫,我有所擔心所以去看了一下,但是呢?這一看,還不要緊,看見了一個人,在那裡鬼鬼祟祟的,而且還抱著我一隻雞,飛快的走了」。


  我剛想拿棍子打死他,不曾想到他迅速的走了,但我走之前,我看清了他的面龐,就是你劉漢。


  你,血口噴人,當天晚上我一直在家裡,你不信可問問我的妻子,張劉氏,我可否一直呆在家裡,有沒有像你說的一樣,去你雞棚偷你雞了,劉漢繼續反擊道。


  好!來人,把劉漢的妻子張劉氏給找來,如果證明當天他在他房子里,那他就無罪釋放,如果證明沒有就是有罪,就說明他去偷雞了,官員繼續道。


  納尼,這判決也太輕鬆了吧!就這樣就能判了,這也太輕鬆了吧!而且可能還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就這樣判,不過這是最輕限度的公平了,這幸好是所在地唐朝貞觀年間,判決的官員夠公平,如果在亂世的朝代,那這個人就完了,李雲天看著這想到,但還沒容他想。


  一個身穿鎧甲的人,在他旁邊偷偷對他說:平安郡王殿下,陛下叫您回去了,他說有事要跟你商量,好的,你就稍等片刻吧!我在這繼續看著。


  「身穿鎧甲之人道:是!平安郡王殿下」


  李雲天繼續看著這幕狗血劇。


  本官一向來公平的,你們倆誰說的對錯,等劉漢的妻子張劉氏來了就知道了。


  大約過了半個時辰之後,也就是一個小時。


  一個身穿簡陋的中年婦女來到。


  「民婦見過,大人,中年婦女,向官員行了一禮。」


  官員想到:這劉漢不錯呀!取取了這樣一個溫柔賢淑的妻,而且還知禮節的,八輩子不知哪裡來的福分。


  那官員道:起來吧!不必多禮,你說說昨天晚上劉漢是不是在家裡,在家裡他就無罪,沒在家裡,他就有罪,如實招來。


  中年婦女一聽劉漢友有罪便驚恐道:大…大人,昨天晚上夫君的確在家裡,在家裡喝了酒之後就便著早睡了,怎會跑到哪裡去呢?我親眼所見。


  這 ~ 這絕對不可能,我親眼所見的是他,這不可能,我親眼所見的就是他劉漢,我九年的雞就這樣沒了嗎?牛奔眼裡閃過一絲恐怖哭鬧道。


  「好啦好啦,肅靜肅靜,本官現在判決,牛奔無中生有,賠償劉漢,十貫錢,行了,判決完成,下堂。」


  原來這整一就是烏龍事件,劉漢被人冤枉了,納尼?我為啥要跟著他們呢?只因好奇嗎?真是好奇心害死貓啊!這就是烏龍事件,浪費我的時間。


  「嗯,走吧!」李雲天穿鎧甲之人招了招手道。


  「是,王爺」


  李雲天便瀟瀟洒灑的回皇宮去了,這烏龍事件他表示太那個了…


  反正就是這烏龍事件,浪費了他近半天的時間,本來這半天,逛一個長安城的,順便西瓜回去吃一吃,但是就是因為這個烏龍事件浪費了他的時間,李雲天表示太委屈了,不知這次李世民又找他幹什麼,希望沒有別的事情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