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開店當老闆
「具體來歷我不能告訴任何人的,我是守信用的人,就算是超越你也不能說,反正不是偷不是搶,趕緊收好,財不可露啊。」哈蒙昂首挺胸地拍了拍胸膛說道。
就算哈蒙不說,超越也能猜出一二了,今天哈蒙被捉的時候是穿著殘舊的衣服,現在卻換了一身新衣,想必被捉后受了不少皮肉之苦,鑒於某些人畏懼哈基爾大法師追究,於是採取相應的措施,讓哈蒙看起來完好無缺。
防止哈蒙在哈基爾面前申訴,這兩枚金幣絕對就是給哈蒙的封口費。以哈蒙的性格,對自己被捉后的遭遇隻字不提,反常之舉正正印證了心中想法。
「你的夢想不是在八子城開店當老闆,這錢,你用來發展自己的事業吧。」超越把哈蒙的手推回去。
哈蒙終於明白到什麼叫作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了,當下的幸福感是前所未有的,情誼與金錢無疑都是大豐收。
哈蒙看著超越,沉默了幾秒,滿臉掛著感動:「你…。」
「男人大丈夫別婆婆媽媽了,拿好就行。」超越以為哈蒙又要說些肉麻的話,立即打斷道。
哈蒙憨笑一陣,才緩緩道:「不是啊,我是想說,你就算給我這枚金幣,我也不夠錢開店啊,八子城可是中心城啊,鋪位賊貴了,就算在最便宜的地段北街進行選址,不管做什麼行業,至少至少也得有10枚金幣才運營得動。」
「這樣啊?」
超越對經商沒有一點研究,聽見哈蒙這樣說才反應過來,尷尬地笑著:「你不是有積蓄嗎?如果加上你的積蓄還差多少才開得成。」
超越心想既然都把開店說出來了,那就想辦法促成吧。
哈蒙憨笑道:「還差8金。」
「你不是天天都把創業掛在嘴邊嗎?不是已經有全盤計劃了嗎?不是來了八子城六年了嗎?居然完全沒有積蓄?」
超越聽到回應有些哭笑不得。
哈蒙嘆了一口氣無奈地喃道:「全盤計劃在心中是沒錯,可是有計劃不代表有錢啊,我跟你都是住在西郊的木屋民房,每個月租金多少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至少還有梅姨撐起大擔子,而我卻只是光棍一條,光生存就很吃力了,積蓄想都不敢想…。」
「對噢,那邊月租挺貴的,要25銀一個月。」超越說著說著突然反應過來,驚訝道:「還是不對啊,工作坊你我月薪才8銀,你根本就入不敷支,你這六年怎麼過來的?」
看見超越一臉震驚,哈蒙雙眉便是一揚,得瑟地笑道:「哈哈,你終於察覺到了,你哥我是不是很厲害?」
「既然我倆都成了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了,那我也不瞞你,你說得沒錯,如果單靠工作坊的工資,我恐怕十天都撐不下去。我大部分收入是源於外快的,好像昨天那樣,一到假期或休息日就跑去做任務,運氣好的話,一單任務就能交房租了。」哈蒙看見超越還處於震驚之中,忍不住解析起來了。
哈蒙幹了六年的任務?
超越不是震驚,是完全沒法相信,昨日哈蒙做任務的情況給超越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至今歷歷在目,完全不像一個幹了六年任務擁有豐富經驗的人。
「我知道你想什麼的,老弟。」哈蒙用可疑的目光斜視超越一眼,說道。
超越淡淡笑著:「喔?你知道?」
「你肯定在想,像我這麼優秀的人才為什麼在昨天的採摘任務中沒有大展神威對吧,其實我一般不會去做昨天那種低級的採摘任務,我一直以來都是做獵獸任務為主,雖然我很強,但是對比猛禽野獸還是遜色那麼一丁點,所以我一般都是組隊去,獎勵分攤下來大概平均每次能得10至30銀吧。」哈蒙自問自答起來。
聽到這裡,超越總算知道怎麼回事了,原來是跟別人組隊去做任務,那樣就不驚訝了。
其實哈蒙除了有點兒蠻力以外幾乎毫無戰鬥力,而且粗心、暴躁、自大、婆媽…,據超越所知,哈蒙缺點要比優點多得多,硬要他一個人去做任務,理性一點看待這件事,恐怕哈蒙真的會一無所獲。
「冒險小隊一般都是三至五人,各司其職,哈蒙你一般負責什麼位置?」超越打探道。
哈蒙笑吟吟地道:「哥就厲害了,完全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全能天才,能勝任主攻手、副攻手、輔助、遠程、近戰、後勤、智囊…等等,這都不算什麼,哥還有一個獨有本領,只要哥看到野獸的腳印或毛髮,就能瞬間得知野獸的種類、體形甚至性別,而且每次我都能很準確地通過這些不起眼的東西找到它們的巢穴,別問我為什麼可以做到這些,我也不知道,天生的。」
「真的假的?」超越知道哈蒙前半句都是吹牛的廢話,至於後半句就有些半信半疑了。
「呵,你還不信?」哈蒙得瑟地笑道:「哥天生本領可不止這一樣,還有,我的眼睛可以看得很遠,一旦集中精神,二三英里內看清人的長相跟玩似的,如果像蒼蠅那麼小的昆蟲要近一點才看到了,大概五十米吧,再遠恐怕不行,如果十米的話,我還能看清飛行中的蒼蠅翅膀上的紋理。」
聽到這裡,超越沒好氣地搖了搖頭,本來還以為哈蒙還真隱藏什麼本領,誰知哈蒙越說就越誇張,虛得不能再虛了,再結合哈蒙喜歡誇大其詞的說話習慣,可信性已經是零了。
經驗所得,聽哈蒙說話絕不能認真,一認真就輸了。
「本來以為你差一點點就能開店當老闆,還打算和你多做一次任務補夠,現在差8金那麼多,我也幫不了你,還是老老實實打工吧,開店的事遲點再說。」超越無奈地笑著。
哈蒙剛才還以為超越是閑聊,聽到這番話才知道超越想促成開店之事頓時大喜,連忙道:「走,咱們兩個去干一單獵獸任務去,保證湊夠。」
「你不是說做一次獵獸任務才10至30銀嗎?你現在可是差8金啊,8000銀啊,兄弟。就算我不眠不休跟你干,沒個把月你也別想存夠錢。」超越疑惑地回應。
哈蒙樂呵呵地道:「一般獵獸任務獎勵都是5金起步的,以前跟外人組隊獎勵分攤掉而已,現在咱們兩個去干一單,穩穩獎勵全入自己袋口,一單就夠了。」
5金等於5000銀,一支冒險小隊就當五人好了,平分理應每人有1金,那就是1000銀,哈蒙才分得10-30銀…,好吧,我想我知道他是幹嘛的了。
超越快速地想了想,終於知道怎麼回事了,既然無奈又可笑。哈蒙剛才差點把他自己吹天上去了,現在對比他的酬勞,已經知道真實情況中,他在冒險小隊中擔任什麼位置了,絕對不是跟班就是打雜,好聽一點的說法就是後勤人員。
不對,冒險小隊為什麼要帶上他呢?難道因為哈蒙足夠便宜?
也許,哈蒙還真的有點兒不一樣的本領,要不然就算哈蒙不要酬勞,人家未必願意帶他去,畢竟多了一個負累。
先瞧瞧吧。
超越沒想太多,知道明天就要跟隨哈基爾修鍊了,想幫哈蒙一把也只有這半天的時間了,不管怎樣,先去公共委託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