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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前世今生

  是夜,擁擠的宿舍里。


  為什麼要用擁擠這個詞呢,因為多了兩個不速之客,唐嫣然和劉青山。


  接著,因為去或留的問題,一場激烈的辯論開始了。


  「兩位,宿舍這麼小,條件還不好。」


  「哥哥,再小也是家,溫暖你我他。」


  「弟弟,別墅已住吐,不做暴發戶。」


  「呵呵,本仙不同意,哪來滾哪去。」


  「人蔘,不要挑釁哥,把你熬湯喝。」


  「殭屍,別和哥耍橫,再橫要你命。」


  「本仙,相逢即是緣,妹妹給你錢。」


  「嫣然,一晚二百五,這裡隨你住。」


  「喂喂,宿舍我做主,你們不靠譜。」


  「華子,同在屋檐下,有哥別害怕。」


  「哥哥,妹妹雖然俏,本事不花哨。」


  「同意,嫣然可留下,小僵走天涯。」


  「殭屍,這裡沒有血,關係也不鐵。」


  ……


  辯論結束,唐僵二人暫時獲勝,可以居住一晚。


  王華很無奈,他現在有了壓力,晚上基本都在修仙,可這兩個人跑來讓他有些顧忌,唐嫣然還好些,可劉青山太危險了,能威脅到他的性命,他也不了解對方。


  人老成精的劉青山豈能看不出王華的顧慮,他從空間手鐲里拿出幾瓶酒,紅白都有。


  「我知道我的行為有些突兀,我給大家講個故事吧,全當解悶。」


  劉青山把酒打開,除了唐嫣然喝紅酒,其他人都是白酒,拿瓶喝。


  四人各自找地方坐下,靜靜的聽著,劉青山喝了一口酒,幽幽開口講述了起來。


  「我出生與清朝末年,父親是朝廷官員,母親是個滿洲貴族,因為母親的關係,我幼年時常出沒於皇宮,在裡面混的很好。」


  「隨著我慢慢長大,母親給我求了個宮裡的差事,挺不錯的那種。」


  「太監!」


  唐嫣然突然開口。


  「噗通!」


  正陷入回憶中的劉青山被雷的摔倒在地,王華和人蔘娃娃大笑起來,那種淡淡的憂傷的氣氛一去不復返。


  「小妹妹,你這麼一搞,哥怎麼繼續啊,情緒醞釀不起來了。」劉青山滿眼的幽怨,裝一次深沉都不行。


  「我的錯,繼續繼續。」唐嫣然吐吐舌頭,小腦袋縮了縮。


  「我在宮裡當差,由於身手了得,又英俊瀟洒,就被安排到了內宮當護衛統領。」


  「等等,你哪裡帥氣了,講故事不能用誇張的修辭手法。」唐嫣然又找茬了。


  「嗯,英俊瀟洒這個詞請換一個,比如,還能看什麼的。」王華也忍不住糾正道。


  「什麼叫還能看,頂多像個人而已。」人蔘娃娃剛才和他吵得最凶,小傢伙記仇了。


  「我擦,你們能不能尊重一下哥的外貌,這副模樣在清末,那就是帥得驚天動地。」劉青山為自己代言,努力證明自己帥。


  「好吧好吧,你最帥,繼續。」


  王華三人會心一笑。


  「由於哥的魅力無限,那些格格們就倒貼於我,就連皇帝老兒的妃子們哥也睡了不少。」


  說到此處,劉青山還砸吧嘴,回味無窮。


  「哥,清朝格格和妃子你都敢上,口味真是與眾不同啊。」


  王華搓著胳膊上的雞皮疙瘩,他在網上見過那些格格妃子的照片,那長相,簡直是鬼斧神工啊,這貨居然就能下得去手,在下佩服。


  「那個時代,那已經是美女了好不。」劉青山老臉一紅,以現代人的眼光看,確實丑爆了。


  「後來,有人給老佛爺進貢了一顆靈珠,據說死後含在嘴裡可以肉身不腐,永世長存。」


  王華忽然想到了一個傳說,慈喜太后死後嘴裡不是含著一顆珠子嗎?應該是這顆靈珠。


  「看守靈珠的宮女頭領和我有一腿,哥也想永世長存啊,於是,就慫恿她,把那顆靈珠給換了,為此,那醜八怪把哥玩了三天三夜呢。」


  我去,真的靈珠讓這貨換了,那太后嘴裡含的是什麼?妹妹的,消息好勁爆,王華笑了,這個奇葩殭屍竟坑主子,不過,坑的好啊,哈哈哈!

  「後來,我把一位格格肚子搞大了,東窗事發,哥知道難逃一死,就把那顆靈珠吞進肚裡,最後哥被杖斃。」


  「死後,哥的魂魄沒有消散,應該是那顆靈珠的關係,不過也一直渾渾噩噩。」


  「直到有一天,哥被一群盜墓賊給挖了出來,此時已經是民國了,他們見哥身穿清服卻肉身完好,就當做了寶,在爭搶陪葬物品時發生內訌,廝殺起來,血水四濺,流入了哥的口中。」


  「剎那間,哥睜開了眼睛,一股嗜血的慾望產生,蹦蹦跳跳間將他們全部吸干,而自己也變成了吸血殭屍。」


  「哥可是一個美男子,有智慧,愛勞動,怎麼能做一個跳來跳去的活屍呢,於是乎,哥開始長而久的變帥計劃。」


  王華等人聽得入迷,這故事真不錯,三人盤坐在床上,聽著劉青山的故事,從前世到今生。


  「哥見不了太陽,每天清晨與傍晚太陽最弱的時候都要曬一曬,那種皮開肉綻的酸爽你們不懂的,對了,哥雖然僵硬了,但還有知覺,知道疼。」


  「關節不能彎曲,哥偏偏堅持下蹲,做俯卧撐等運動,彎不下去就把骨頭砸斷,對於美的追求,哥算對自己下狠手了,一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五十年,哥無數次鍛煉下,終於褪去了殭屍的外型,當然,沒有靈珠的幫助也是枉然。」


  「哥成了人,樣子有些奇怪的人,行走在人間,一次沒忍住,吸了一個惡人的血,結果被修仙者追殺,那人太菜,被哥弄死了,結果,引來一堆修仙者滿世界追殺哥。」


  「逃亡時幾次面臨絕經,一次必死無疑時,哥被修仙者一道雷電炸成兩半,靈魂卻還在,在修仙者走後,哥的屍體被靈珠吸入到裡面的空間,那是一汪血海,哥身體進入后慢慢融化與血水混到了一起。」


  「又過了十幾年,哥發現自己成了血海,念頭一動,血海變成了哥以前的樣子,後來才知道,血海就是天賦神通,哥獨一無二的神通。」


  「有了如此神通,哥就牛逼了,多次化險為夷,渡天劫時都活了下來,成功踏入金丹期,哥後來就越加低調,混跡於普通人中,過著瀟洒的生活,偶爾也遇到抵不過的對手,就轉移陣地隱姓埋名,換個身份繼續逍遙。」


  「這就是哥的故事,一個吸血殭屍有笑有淚的悲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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