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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第487章 、十六封信(開始走心了)

  「山哥,請原諒我的不告而別,請原諒我用這種方式和你見面,我想,你現在應該很辛苦吧?我知道,你一直好奇我的身份。 其實我本不該告訴你,但是我不希望你將我當成一個無情的人。我叫林月榮,京城林家的獨女,華夏四龍之一的林興邦是我的父親。」


  「我本是林家掌上明珠,奈何父親卻為了所謂的利益將我許配給別人。我不願嫁給那人,因此和家裡鬧得很僵,但卻無可奈何。豪門中親情是最最廉價的,於是我離家出走,最終來到了鳳凰山散心,因為不小心在山上滾落下來,摔傷了腦袋,然後失去了記憶。」


  「一年半,你我渡過了一年半的時間,那是我這一輩子最最幸福和開心的日子,雖然我無法回憶起過去,但那種生活是我內心渴望已久的。」


  「只是,在生兒子的時候,分娩的痛苦讓我想到了我的身份和我存在的價值。我知道,目前的你我根本不是這個世界上的人,所以,我只能離開。因為我不想讓林家和楚家知道你和兒子的存在,因為這樣極有可能會讓你父子倆付出慘重的代價。因此我選擇了不告而別。」


  「我和楚家的人結婚了,但你放心,只是舉辦了儀式而已。我現在在美國挺好的,你不用挂念。」


  「山哥,你以前叫我榮兒,古有楊過和小龍女十六年之約,我們也來一個十六年之約吧?等我十六年,十六年之後我將回去,回到你和兒子身邊,我要讓所有人再也無法阻撓我們。只是要辛苦你將兒子撫養成人了。」


  這是編號為1的那封信的內容,看完之後趙小寧久久無法平靜,能讓一個女人為了丈夫兒子的安全遠走他鄉,他發現老爹的堅持是對的。兩人的感情已經上升到情比金堅的地步了。


  當然了,他心裡也有一種愧疚,因為他錯怪了那個女人,她並非自己想象中那樣無情和殘酷。


  換位思考,自己如果是她,應該也會毫不猶豫像她一樣吧?


  「山哥,我炒股賺了一百萬美金,我已經在唐人街老鄉那邊兌換了十萬現金,你應該收到了嗎?錢不多,我希望你和兒子的生活能過得好一點,這樣我心裡也會舒坦很多。我知道我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彌補缺失的母愛,但我會竭盡全力給你們父子倆一個優越的生活。你的回信我收到了,不,准群的說應該是你的回畫我收到了,很.……童趣。」


  看到這,趙小寧的眼角濕潤了,他依稀記得小時候父親和自己一起寫田字格練字的畫面。當時他曾嘲笑父親的舉動,現在看來,他是為了能更好的和母親書信交流。


  「兒子兩歲了,應該會走路了吧?很遺憾無法看他邁出人生中的第一步。昨天晚上做夢夢到你們爺倆了,他騎在你脖子上嬉鬧,我雖然在旁邊,但他卻不認識我。雖然是個夢,但我的心很疼。快了快了,還有十四年就回去了。」


  「山哥,兒子應該上學了吧?孩子就應該無憂無慮的玩耍,享受童年生活。所以,我不希望你強迫他學習。雖然父母都有望子成龍的想法,但讀書並非是唯一的出路。我想說,兒子今後的生活我已經幫他制定好了,我保證我們一家三口可以開開心心的生活在一起。當然了,不需要挑燈夜讀,但至少也要會寫漢字不是?尤其是最重要的一點,要給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最後補充一點,你的字跡有了明顯的進步,請戒驕戒躁繼續努力。」


  「山哥,能給我郵寄一本兒子的作業嗎?我想看看他寫的字。」


  這一刻,趙小寧的思緒回到了九歲那年,那是一個大雨傾盆的傍晚,趙大山戴著斗笠去學校接趙小寧放學,然後和村裡那位還沒過世的私塾先生聊了一會。


  那天晚上那個私塾先生布置了一個很特別的家庭作業,名字叫給媽媽的信。


  那時候他還小,根本不知道私塾先生為何會布置這種奇怪的家庭作業,回家后苦思冥想寫了一篇作文


  作文很短,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媽媽,你在天堂過得好嗎?我想你。


  如果沒有第九封信,趙小寧永遠也不知道當初的私塾先生為何會布置一個這樣的家庭作業,現在看來老爹真是用心良苦啊!

  他沒有把自己的作業本郵寄給她,而是變著法子讓自己給她寫了封信,老爹這情商簡直是太高了,恩,都快超越自己了。


  「山哥,我想回去,從未有過這種強烈的感覺。但是我還不能回去,我這邊的事業剛剛起步,我要為你們父子倆打下一片江山來。」第十封信很短,雖然封存了好幾年,可趙小寧卻能看到上面有淚痕,這讓他心裡有種針扎一樣的痛。


  「山哥,還有三年,還有三年我就可以回去了,為何十三年都過來了,最後的這三年會如此漫長?我現在每一分每一秒都有種度秒如年的感覺,我有點期待,也害怕,害怕兒子會不認我。對了三哥,你沒必要去外面接工程的,國內房地產行業雖然如日中天,但最賺錢的還是那些開發商,你就算接工程也不會賺很多錢,而且操心勞累,沒有必要。我和你說過了,你只需要照看好兒子就可以,賺錢的事情我來。還有,承接工程需要很大一筆資金,我給你郵寄的那些錢你是不是沒花掉?趙大山,你個混蛋,大混蛋,你對得起我對得起兒子嗎?別給老娘回信了,老娘三年後不回去了。」


  趙小寧眼神複雜的將信放下,其實一直以來他心中都有個大大的疑問。


  十三歲以前,老爹一直在家裡種地,雖然有幾畝莊稼,但也就夠爺倆生活。可是,他卻在十三年後搖身一變成為了趙家屯的首富。


  當時他還小,根本不知道為何會這樣,更無法理解一個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為何會有這麼多錢去承接工程,現在他一切都明白了。那些錢是她寄過來的,他一直都積攢著,一分也沒有動,甚至過年時自己想吃口肉他都不捨得動這筆錢。


  他不知道她在美國到底幹什麼,但一個女人孤身一人在海外打拚,她那麼困難,自己又怎能動她的錢?若連兒子的口腹之慾都無法滿.足,自己還配得上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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